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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山东民商事审判监督.2014

書城自編碼: 2678137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訴訟法/程序法
作者: 关升英 主编
國際書號(ISBN): 9787560753690
出版社: 山东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9-01

頁數/字數: 353页
書度/開本: 16开

售價:HK$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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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由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概况、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2015年工作要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2014年工作总结、关于2014年度民商事再审案件改判发回情况的通报、工作经验介绍、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切实推进审监工作健康发展、树立终审终局理念注重突出四个强化努力让每一个再审案件体现公平正义、练内功强素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严肃处理不当诉讼行为努力维护再审程序司法权威、坚持依法纠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坚持“三五三”思路再审调解工作效果好等内容。
目錄
第一部分民商事审判监督工作概况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2015年工作要点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2014年工作总结
关于2014年度民商事再审案件改判发回情况的通报
第二部分工作经验介绍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切实推进审监工作健康发展
树立终审终局理念注重突出四个强化努力让每一个再审案件体现公平正义
练内功强素质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严肃处理不当诉讼行为努力维护再审程序司法权威
坚持依法纠错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坚持“三五三”思路再审调解工作效果好
第三部分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实现农村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与诉讼的无缝顺畅对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10第三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依法规范公证活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与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法审监庭就“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第四部分请示与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会选举程序和公司法人工商登记等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社对其负责人出具加盖信用社公章借据的行为应否承担
民事责任的请示报告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利益认定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供电人对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效力问题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造成人身损害使用什么标准评定伤残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适用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挂靠单位与挂靠人聘用的司机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问题的请示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认定相关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不动产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权应如何处理的请示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被终止,劳动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包含担保协议的公证债权文书能否强制执行的答复
第五部分典型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赔偿标准不受消费者是否明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影响——孙银山诉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江宁店买卖合同纠纷案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过错,其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不属于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荣宝英诉王阳、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确定管辖问题——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债务人与其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的认定、债权人请求法院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合同无效及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问题——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唐兰与程永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保兑仓业务合同的违约责任认定问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福建省旺隆贸易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合作合同纠纷案
侵权人是否实施侵权行为问题的举证责任分配——陈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案
超车时驾驶入的注意义务及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证明标准问题——吴俊东、吴秀芝与胡启明、戴聪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无监控录像、无目击证人,且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故原因有争议情形下的事实认定问题——许云鹤与王秀芝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聚合因果关系情形下的责任认定问题——曾明清诉彭友洪、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蜀都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竞合因果关系情形下的责任认定问题——许惠珍、朱其琛等人与赛旭亮、高法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意外事故”及举证责任分配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租赁物出售,承租人享有何种权益
如何确定开办单位应否对其所开办的企业法人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法律责任
“一房二卖”与“无权处分”
交强险保险合同“次日零时起保”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第六部分研究成果及司法建议
再审理念的构建及发回重审标准
浅析建立“司法威信”的必要性和具体途径
民事重审及再审程序“空转”与应对
在“公正”与“效率”之间
——小额诉讼案件再审模式之实证研究
关于民事再审事由适用的若干思考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关于诉讼文书送达情况的调研报告
——送达行为的矫正与制度重构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
第七部分队伍建设情况
全省法院主管审监工作负责人及审监庭负责人名录
2014年度全省法院立功受奖审判监督法官名录
2014年度全省法院审判监督理论调研获奖名录
內容試閱
第九十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九十一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正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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