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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星河》被誉为“托尔金传人”的加拿大作家盖伊?加夫里尔?凯,折服于辉煌灿烂的华夏文明,大胆将故事背景设定为架空宋朝,以西方笔,书东方魂,成就了这部令整个西方奇幻圈大为惊叹的小说!
岳飞、李清照、宋徽宗、苏轼……以历史传奇人物为角色原型,带来另一个时空的震撼感动!
种种细节描写令人耳目一新,全方位展现西方作者眼里最有魅力的中国元素。
以架空唐朝为背景的《星河》姊妹篇《天下》已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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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星河》盛都县治下关家村发生了一桩命案,县丞王黻银命书吏次子任待燕随自己同行查办。殊不知,这趟普通的公差,却让任待燕展露出异于常人的才华,也让他原本死气沉沉的人生有了不一样的可能。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任待燕落草、从军、出仕,邂逅了毕生的红颜知己,一步步靠近奇台帝国的权力中心,甚至获得了狐魅岱姬赐予的一份奇妙礼物——那是他一世的理想和追求,也是他不可言说的家国梦。 然而,这份礼物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却远远超出了一个凡人的想象。
群星之河照耀着失去的旧日山河,最终消隐在漫长的岁月洪荒中……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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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盖伊·加夫里尔·凯,加拿大小说家,被誉为“托尔金的传人”,曾整理过托尔金遗作《精灵宝钻》,后创作出大获成功的“费奥纳瓦织锦”三部曲。盖伊擅长“架空历史奇幻小说”,近期以中国历史为背景的小说《天下》《星河》分别入围IMPAC都柏林文学奖及轨迹奖决选名单,并在国际上获得了众多读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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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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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下午,起冷风了。一行人骑着马,向东出了盛都城,走在山路上。右边有条河,被树林挡着看不见,不过能听见水声。树林里各种鸟飞来飞去,叫声婉转。道路北边的山崖之上,还有猿猴啼叫。
树林里还有夜莺。待燕的哥哥就来抓过夜莺。在汉金的皇宫里,官家正在修建一片很大的园林,为此官府出高价收购夜莺。这可真蠢。把鸟装在笼子里,从泽川一路送到汉金,那鸟还能活吗?这一路要先坐船顺江向下,经过多道峡口,然后由铺兵带着鸟笼北上。要是铺兵骑得太快……想想看,鸟笼挂在马鞍上一跳一跳的,真是又好笑又伤心啊。任待燕喜欢夜莺。有人说这鸟儿吵得人整晚没法入睡,他倒毫不在乎。
随着雾气消散,天空转晴,远处的十二峰渐渐在前头显出身影。其实只有十一座山峰。为什么叫十二峰?待燕挠破头也想不明白。不论是卓门还是圣道教,都把十二峰视作神圣之地。待燕还从未离它们这么近过。他也从未离盛都这么远过。他都十五岁了,却一直只在盛都周围转悠,这事想起来都该觉得可悲。他还是头一回骑马出来这么远呢。光是这一点就足可算得上一次冒险了。
他们走得比任待燕预想的还快。县丞大人显然十分痛恨自己的坐骑。他大概是痛恨所有马吧。尽管他自己挑了一匹步子稳当、肩背宽阔的母马,可是一出了城,他就越发地闷闷不乐。好逸恶劳,这就是坊间对他的风评。
王黻银落在队伍后头,一个劲儿地左顾右盼,尽管猿声一直不停,本来不值得大惊小怪的,可是每次叫声一大,他都要吓一大跳。待燕也觉得,这怪异的叫声听起来凄切,不过周围有老虎的话,猿猴也会发出警报。这么想的话,猿猴出没也是好事。何况饥馑年份里,猴子还能抓来吃肉,尽管一点儿也不好抓。
每走一段路,县丞就要停下来,自己下马舒活筋骨。等站到路中间,他又像是一下子想起当下的处境——自己带着四个保镖,还有一个关家村的农夫骑着驴跟在后头,六个人,孤孤单单,在深山老林里。然后他就又命人把自己扶上马背,众人继续上路。
他的情绪表达得相当清楚:他既不想在野外听这些野兽嗷嗷乱叫,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一刻钟。一行人走得飞快,关家村里虽然没啥可招待的,但总比太阳都快落山了,还独自待在崇山峻岭之间要好。
农夫远远地落在后头。没关系,反正他们知道村子在哪儿,何况身为县丞,也没道理停下来等个骑驴的农夫。前面还有个命案呢,谁知道前面路上还有啥?
众人沿山路拐了个弯,太阳转到身后,这时,所有人都看见前面路上有什么东西——是些人。
从路右边的树林里出来四个人,也不见有什么进出山林的通路,这几个人就这样突然在众人眼前冒出来,挡住去路。
任待燕看见,有三个人拔剑在手,还有一人提着一根儿臂来粗的棍子。四个人都穿得很差,一条裤子用绳子束紧,再穿一件短上衣,有个人还打着赤足。这四个人看起来都很难对付,有两个更是身材魁梧。
四个人都没说话,但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想干啥。
有意思的是,任待燕不仅没有心跳加快,相反,他镇静得出奇。他听着头顶上的猿鸣,声音似乎变大了,像是受到了惊扰。没准儿真是这样。鸟叫声倒是没了。
县丞大人又惊又怒,大声呼喝,他伸出一只手,一行人随之停了下来。这时他们跟拦路的山贼隔着二十步的距离。毫无疑问,那就是一伙山贼。要抢五个骑马的人,可真冒失。想到这里,任待燕回头张望。
身后又出来三个人,也是二十步距离,也都拿着剑。
任待燕心想,他们可以拍马直接冲过去。对方没有马,只要迎头硬闯,没准儿就……
这不可能。有县丞王黻银在,就不可能成功。这帮亡命徒要的就是他,待燕心想,一个县丞就能换一大笔赎金,而待燕和保镖都不重要。
这就是说,山贼不会留他们的性命。
接下来事情,只在一瞬间就发生了。任待燕也只能在事后尽力在脑海中重现。回过头来想,他就是一念及此,便行动了。这行动并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他也说不上自己行动时有没有经过计算。有点害怕,这倒是真的。
他抽弓,搭箭,不及深想便一箭射死当面的一个山贼。这是他第一次杀人,第一次把人送过鬼门关。第一个箭下冤魂。
众人还未从刚才的震惊中回过神来,第二箭已经射出,杀死了第二个匪徒。就在这时,有个山贼大吼一声,而第三支箭已经破空而出,直飞上他的面门。(对弓箭手来说,速度至关重要。任待燕记起来,这天早上自己在树林中有了这样的心得——仿佛是上辈子的事情。)
前方只剩下一个人了。很久以后,任待燕会形成并传授一套思想,教人如何对付落单的敌人,不论对手只是几个人,还是整整一支军队。而这天上午,他仅凭直觉便贯彻了这些作战原则。
身后又传来一阵吼叫声。任待燕一箭射死最后一个当面之敌,跟着用膝盖控马,拨转马头,同时开弓射死身后领头冲锋的山贼。很久以后,他会教授别人,射人的顺序应当先近后远。
那人被一箭贯胸,死在十步开外,手里还握着剑,过了一会儿才掉到地上。这伙山贼都没有盔甲,待燕不记得自己注意到这点,不过没准儿他真注意到了,不然就射他们脸了。
剩下两个突然意识到自己处境不妙,于是脚下一个踉跄。脚下踉跄可不是个好注意,他们脚步一乱,刚要转身钻进山林,待燕便一箭射向第六个人,这一箭差了点准头,射在那人大腿上。他尖叫着倒在地上,叫声刺耳。
最后一个人正要逃进山林,结果死在树林边上。
整场战斗只一瞬间便结束了,有如电光火石。猿猴一直叫个不停。最离奇的是,时间怎么能这么慢,慢得自己能看清(以后还会记起)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副表情,同时又如此快得超乎想象。
待燕估计自己在整个战斗过程中一直在调节气息——射术十分讲究气息——但他自己也说不准。他也完全不能确定自己有没有注意到县丞和其他保镖的动作,只知道王黻银发出一声愤怒而惊恐的号叫。他一个人,七箭射倒七个人。但这个说法太轻佻了。这些人刚才还活着,转眼就死了,都是他杀的。待燕心想,这种事情足以改变人的一生了。
以前手上没沾过血,现在却杀了人。
众所周知,一个人无论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围绕他早年的生活总会出现各种传奇故事。这些故事会变得越来越离奇,各种夸张的细节越来越多——传奇就是这个样子。单枪匹马,趁着夜色翻过三人高的城墙,深入敌营杀敌过百。小儿天资聪颖,用父亲的毛笔蘸足墨汁,写下传世的诗篇。公主受到引诱,在皇城里的泉水池边与人偷欢,最后害了相思病撒手人寰。诸如此类。
而任待燕自己的故事——一个秋日的上午,他走在山路上,平生第一次遇上劫匪……之后离家出走,从此一生都随之改变——这个故事倒一直保持着相当的准确性。
这都是县丞王黻银的功劳,他自己后来也成了引人注目的人物。他后来上报了这起命案成功侦破、追捕以及处死凶手的过程。在这份正式报告当中,他还记下路上这场冲突。
王县丞在报告中记录了自己侦办此案的一些细节。这些手段十分精巧,他自己也因此受到表彰。实际上,这起命案的成功侦破,也把王黻银送上了另一条人生道路。他认为,自从那天以后,他自己也变了一个人,有了新的人生目标和方向。
王黻银晚年时在自传里重新讲述任待燕与劫匪的故事,依据的正是他早年撰写的文章——他一直妥善保管着那些文章的副本,那个时候,王黻银刚刚来到遥远的泽川路,开始自己的仕途。
他到老记性都跟年轻时一样地好,并且一生自负文章和书法笔力不凡。在他的自传里,强盗的人数一直是七个,任待燕则一直是十五岁,而不像故事的其他版本那样,说他那年十二岁。王黻银还提到有个劫匪只是被任待燕射伤了。是另一个弓手,戏剧性地跳下马来,就地结果了那个山贼。
王黻银这么写时早已头发花白,他允许自己稍微揶揄一下最后那个“勇敢”的举动。此时的王黻银,早已为世人所熟知,因为他才智过人、说理透彻,也因为他著有多部刑事侦查方面的著作(这些著作后来成了奇台所有官员的必读书目),还因为他经历了那个时代的大混乱而活了下来。
当时接近或身处权力中心的人里,没几个活下来的。要活下来,得靠处世圆滑得法,得能够选对朋友,还得有大把的运气。
无论干什么,运气一向都不可或缺。
任待燕一下子就明白,自己回不到过去的人生了。在山林和峭壁之间的小路上,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仿佛不是他自己的抉择,而更像是命中注定,天意如此。这更像是老天早已为他做出了选择,而他自己只是依命行事。
他下了马,走上前去,把尸体上的箭一支支拔下来。夕阳西下,沿着山路洒下金辉,也点燃了片片彤云。起风了。他打了个哆嗦,心想这是因为刚才的变故。
以前手上没沾过血,现在却杀了人。
他先拔后面三人身上的箭。其中一个差一点儿就能钻进山林了。然后拔前面那四个人的,就是最初现身的劫匪。他没有多想,把块头最大的那具尸体翻过来,那人背上交叉绑着两柄剑,任待燕把剑连剑鞘一并取下来。
这两把剑挺沉。毕竟,在这之前他只用过竹剑。就在今早。就在同一个上午,他还是个在竹林里挥舞竹剑的男孩。他从背上取下箭箙,把两柄剑背到身上,又把箭箙也背回去,稍作调整,放好位置,适应两把剑带来的重量。任待燕心想,自己得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他站在路中间,风不停地吹,太阳要落山了。
他回想起过去在竹林中的一幕幕,心想那些训练的意义,自己其实早已明白。
这就是他出手毫不费力的原因。无需多想,全靠本能行事:判断形势,跟着采取一系列行动,明确知道先射哪里,再射哪里,接着射哪里。这些家伙刚才还活着,令人生畏,就这么一转眼工夫,全都死了。这感觉好奇怪。人生就像织锦,有些瞬间就像织锦上的破洞,如此扎眼。他生来便是要手握弓与刀剑的,那些瞬间就是明证。他要去个地方,在那里,他可以继续磨砺武艺。心怀梦想,一个男孩的梦想,然后……
鸟又开始叫了。猿鸣一直没有停歇。
他记得自己扭过头,朝盛都城回望一眼——父母就住在城里,跟着,他抛下自己的生活,走进树林,走进幽暗的,比竹林还要阴暗的山里。就在刚才,有一群山贼从那里闪出来,挡住他们的去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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