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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谈红说梦,说到底还得是看周汝昌!
道出曹雪芹的真意,还原《红楼梦》初衷
读上百部红学著作,不如翻一遍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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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这本书的写法迥异录常。作者不凭籍任何舶来品的文艺理论而全用我国传统文学艺术的各色理论为武器,来分析阐释《红楼梦》的艺术特点,从微观(生活细节)到宏观(全书结构),从事件的脉络到人物的特征,无不探微抉秘,发前人之所未发。作者诚然是一位经学家,而同时他还是文艺批评家,书画理论家和音乐评论它。他不仅通小说戏曲,而且长于旧诗词与骈体文的写作 大而上自中华文化,小而下至民间底层的风俗习尚,他无不有深广而细致的研究,否则他是不可能把《红楼梦》析解得如此深透细腻的。周汝昌一生心血都倾注于曹雪芹及其《红楼梦》,锲而不舍,研究的深度和力度与年俱增。他不仅是曹雪芹的知心人,是《红楼梦》的鉴赏家,而且通过此书还证明了一个事实 没有受过我国传统文化艺术的长期熏沐陶冶的人,是不是易真正理解[红楼]三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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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周汝昌是当今“红学”界中的泰山北斗,是考证派红学的集大成者。曹雪芹痴迷,写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红用了60年。同是痴人,则有了性情上的相通,文学的研究不仅仅是技术活,更重要的是性灵的参与、灵魂隔世交流的能力。周老先生的代表作《红楼梦新证》堪称现代红学的开山之作,因其翔实的考证和缜密的思辨,被学界推为红学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而在《红楼梦的真故事》这本书中,作者力图客观地还原曹雪芹先生原著的构思和情节安排,呈现一个更可信、更符合曹雪芹原意的“红楼梦的真故事”;本书的语言风格也跟曹雪芹先生原著的风格相仿,让读者犹如阅读原汁原味的红楼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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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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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
录
001 / 序一
003 / 序二?红楼谁宝和氏璧
010 / 再版自序
013 / 旧版自序
016 / 解?题
001 / 第一章?《红楼》文化有“三纲”
008 / 第二章?“奇书文体”与《红楼》“三要”
017 / 第三章?一架高性能的摄像机
024 / 第四章?脱胎·摄神·移生
034 / 第五章?一喉两声?一手二牍
042 / 第六章?巨大的象征
049 / 第七章?伏脉千里?击尾首应
056 / 第八章?勾勒·描写·积墨
063 / 第九章?“奇书”之“秘法”
072 / 第十章?“补遗”与“横云断岭”
080 / 第十一章?怡红院的境界
087 / 第十二章?“诗化”的要义
097 / 第十三章?热中写冷?细处观大
105 / 第十四章?冬闺夜景
113 / 第十五章?明修暗度
122 / 第十六章?众生皆具于我
128 / 第十七章?两次饯花盛会
134 / 第十八章?鼓音笛韵(上)
142 / 第十九章?鼓音笛韵(下)
149 / 第二十章?奇特的“即事”诗
156 / 第二十一章?海棠·菊花·柳絮
165 / 第二十二章?精巧的“构件”
173 / 第二十三章?无所不在
184 / 第二十四章?吴带曹衣
192 / 第二十五章?得空便入
199 / 第二十六章?评点家的卓识
209 / 第二十七章?特犯不犯
217 / 第二十八章?九曲黄河向海门
222 / 第二十九章?结构的新义
231 / 第三十章?余音绕梁
附?录
235 / 《红楼》花品
241 / 情在《红楼》
247 / 青石板的奥秘
252 / 暗线·伏脉·击应
255 / 《红楼》脉络见分明
259 / 《红楼》之写人
263 / 一诗两截
265 / “对称学”
267 / 品茶是奇笔
270 / 用字之精与奇
272 / 《红楼梦》题名揣义
274 / 后?记
277 / 再版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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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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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书我自己素所欣喜。书虽小而体例新、思路“异”,与以往的拙著都不一样,也与别家主题相似的论著有别。此书原定名《红楼艺术的魅力》,1995年此书付梓时,因故省称之为《红楼艺术》,如今恢复了本名。这次新版校正了很多误植——错字虽“小”,却使语句变成了“大”怪话,令人啼笑皆非!但愿这新版书不再那么粗疏了。
初版开印二万册,在当时是个荣耀的特例;然而不知何故(或因出版后未作任何宣传工作),知道者甚少。一本书也有它的好“命”坏“运”的问题,说起来更是有一点儿奥秘无穷,非人力所能测卜。
自从我成了“考证派”,时时可见评家、史家责备我,说“他什么都研究,就是不研究文本!”。又说,“‘考证派’已然进了死胡同”,只因我“脱离了文本”“脱离了文学”“脱离了创作”等等。但是有点儿怪:这些专家、评家、史家们看不见我的许多未“脱离”的拙作,也更认不清我的一切“考证”,无非总是为了解说、阐释那“文本”。即如此书,不知在他们目中、心中应归属于“考证”,还是“定性”于文本?我这样“争”一“争”,并无意自否、自贬“考证派”的工作价值,我不过是向高明讨教:如有人根本没躬亲身历“考证派”是怎么回事,也不去思忖一下“考证”因何而生、为何而作,到底属于文本之“内”还是之“外”?却只听见一个“名词”——这名词曾被批判过,使一切“考证”的人都定位于该批堪斥之“误入歧途”者,那是否真懂得什么是该做的,又什么是不该做的?名词和伴随它的并非总是正确的“概念”,往往让人“天下本无事”,而“纷纭自扰”起来。
友好同道,赐奖我的红学,说是自己建立了体系——创立了“四大分科”,即作者、版本、脂评、探佚四支专学。也因此,评者时时抓住这些,批我不研究“文本”、不研究“文学创作”云云。如今,请看本书到底算不算是对“文本”、对“创作”的研究呢?如果回答是“算”的话,那么又请看:这种研究何尝有一刻离开了四大分科?讲林四娘,就涉及作者生平;讲程、高篡改,就涉及版本;讲伏线,就必须引及脂评;讲结构,就需要从事探佚。四大分科之建立与研究,目的又在哪儿?还不正是为了深切理解雪芹的“文本”与“创作”?到底哪个是本,哪个是末?哪个是因,哪个是果?这难道还不是一目了然吗?
世间一切事都得讲道理,重真实。这种小书,作史者不一定肯赐齿牙之惠。好在自古有个“敝帚”的良例,姑且援引来做一番自嘲自慰,大约不致损及他人吧,如此则不胜幸甚。
本书初版责任编辑陈建根先生审稿后,专函表示“精彩纷呈”。有位张加伦先生来函说:得书后彻夜不眠,一口气读毕,“真是一种享受”。又云:这样的书,“三部《红楼梦新证》也不换这一部”!他非诗家,而特作七律一篇,抒发感叹。
当然,这不过是一二例,还有赐以鼓舞者,不能备引。这都来自不相识的“界”外读者诸君。我即以此为我的精神支柱,继续写了些“随笔红学书”,其性质也大抵属于这一类所谓“考证”和“文本以外”的文字内容。然而这些都颇受读者的欢迎。
历史是不断发展了,红学也不例外,《红楼》的艺术,如何成就复乎与众不同,其特色罕见先例,这对《红楼梦》文本研究所关至要,还是应当给以重视与研讨。我把这本书重新检点付梓,也许会引起学者和读者更新的观感和更多的关注吧。
本书这次新版,承蒙好友梁归智教授应我之嘱,特撰新序,与老友吴小如尊兄的评赞之文,堪称珠联璧合,均此志感。
女儿丽苓为我目坏不能校而“通读”全书,使我得以聆听,发现错字误句。伦玲则是与作家社洽谈书稿出版一切事宜的贡力者。她们的辛劳,应在此记录一笔。
诗曰:
考证精华哺育多,一耙倒打势巍峨。
红楼魅力端安在,说不清兮可奈何。
我谓红楼艺术奇,不同俗套与陈词。
几多谈艺书谐好,何碍车多路畏歧。
岁在乙酉冬十二月初六日灯下
写记于奇梦轩
第一章?《红楼》文化有“三纲”
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唯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缘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常言:提纲挈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红楼梦》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石头记》。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人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曰“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石头记》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石头记》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而《石头记》,又名《红楼梦》。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曰“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句:“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入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辟鸿蒙,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做“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他们观察宇宙万物,不独见其形貌色相,更能品味出各物的质、性、功能、美德、相互关系、影响作用……神农氏的尝百草、识百药,即是最好的证明。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汇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比如,李后主说“雕栏玉砌应犹在”,苏东坡说“又恐琼楼玉宇”,是建筑境界的最美者。天界总理群神的尊者,不叫别的单单叫做“玉皇”。称赞人的文翰,辄曰“瑶章”,瑶即美玉。周郎名瑜,字公瑾,取譬于什么?也是美材如玉。称美女,更不待说了,那是“玉人”“玉体”“玉腕”“玉臂”……美少年,则“锦衣玉貌”。醉诗人,则“玉山自倒”“玉山颓”。……这样列举,是举之难罄的。
这足可说明,玉在吾华夏文化传统中、人们的心中目中,总是代表一切最为美好的人、物、境。
你若还有蓄疑之意,我可以再打比方,另作阐释。例如,世上宝石品种亦颇不少,中华自古也有“七宝”之目。但有一点非常奇怪——西洋人更应加倍不解:西洋专重钻石,以它为最美,最贵。中华却独不然。清代也有“宝石顶”,那是官场上的事,高雅人士没听说有以钻石取名的,比方说“钻石斋主”,可有谁见过?你一定知道“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那是周朝后期诸国(诸侯)“国际”上的一件大事,只因赵国的和氏璧,其美无伦,天下艳称,秦王闻之,愿以十五城的高代价请求“交易”,演出蔺相如一段堪与荆轲比并的壮烈故事(他归赵了,并未牺牲。“烈”字不必误会)。“连城璧”已成为最高的赞词。但是,你可听说过秦王要为一块大钻石而出价“十五城”?当你读《西厢》,如看到这么一首五言绝句——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钻人来!
那你的审美享受会是怎样的?这只能出现在“说相声”的段子里逗人捧腹而已。
孔子很能赏玉,他也是艺术审美大家,他形容玉的光润纹理之美,曰“瑟若”,曰“孚尹”,他以为玉有多种德性。他的师辈老子,尽管反对机械区分,主张“和光同尘”,而到底也还是指出了石之“碌碌”与玉之“珞珞”。假使他不能品味石玉之差,他又如何能道得出那不同之处?中华文化思想认为,石是无知觉的死物,玉却是有灵性的“活物”。
至于钻石,它根本不在中华文化的高境界中享有地位。
玉毕竟不难解说。可是那“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红,对我们来说,是七彩之首,是美丽、欢乐、喜庆、兴隆的境界气氛的代表色。它还代表鲜花,代表少女。
过年了,千门万户贴上了春联,那是一片红。结婚了,庆寿了,衣饰陈设,一片红。不论哪时哪地,只要有吉祥喜庆之事,必然以红为主色,人们从它得到欢乐的美感。也许由于汉族尤其重红色,所以辛亥革命之后,成立了民国,那代表五大民族的国旗是五色以标五族:红黄蓝白黑——汉满蒙回藏。
花,是植物的高级进化发展的精华表现,显示出大自然的神采。花,有各种颜色,但人人都说“红花绿叶”。李后主的《相见欢》的名句:“林花谢了春红!”他怎么不说“谢了春白”?宋诗人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你也许辩论:这不也出了个紫吗?要知道,红是本色,紫不过是红的一个变色(杂色)罢了。
这就表明:中华人的审美眼光,是以红为世界上最美的色彩。
花既为植物之精华,那么动物的精华又是什么呢?很清楚:“人为万物之灵”!人是宇宙造化的一个奇迹,他独具性灵。而人之中,女为美,少女最美。于是红就属于女性了,这真是顺理成章之极。于是,“红妆”“红袖”“红裙”“红颜”“红粉”……都是对女性的代词与赞词。宋词人晏几道,在一首《临江仙》中写道是:“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这红奇妙,又有了双重的意味。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之句来作解说,我则喜引晚唐韦庄的诗,比白居易的诗有味得多——
长安春色本无主,古来尽属红楼女。
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
明白了这些文化关联,才会领略雪芹所用“红楼梦”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韦庄的佳句正又引出一个“情”字来了。
情是什么?不必到字书词典里去查“定义”“界说”。此字从“心”从“青”而造。中华语文的心,与西医的“心脏”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灵性的重要构成部分。再者,凡从“青”的字,都表最精华的涵义,“精”本米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菁,乃草木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靓”,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么,我不妨给“情”下个新定义:“情,人之灵性的精华也。”
在中华文学中,“情”是内心,与外物、外境相对而言。现代的话,略如主观、客观之别。但在雪芹此书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对人的感情,有点像时下说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小说范围所用术语中,有一个叫做“言情小说”。这原是相对“讲史”“志怪”“传奇”等名目而言的,后世却把它狭隘化了,将“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恋爱小说”了。
那么,雪芹所写,所谓“大旨谈情”,是否是“男女爱情”呢?
不就是“宝黛爱情悲剧”吗?这有何疑可辩?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请你注意:二十年代鲁迅首创《中国小说史略》时,他将第二十四章整个儿专给了《红楼梦》,而其标题,不但不是“爱情小说”,连“言情”也不是——用的却是“人情小说”!
这道理安在?请你深细体会参悟。
上文讲“红”时,已引及了宝玉在幻境饮的茶酒是“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百年前刘鹗作《老残游记》,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刘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写书的动机与目的,绝不会是单为了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情”的“小悲剧”(鲁迅语也)。他是为“普天下女子”(金圣叹语式也)痛哭,为她们的不幸而流泪,为她们的命运而悲愤。
这是人类所具有的最高级的博大崇伟的深情。懂了它,才懂了《红楼梦》。
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你既提出这三纲,那它们是各自孤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如是前者,似觉无谓亦无味;如是后者,那关联又是怎样的呢?
我谨答曰:当然是相互关联的。试想,此是三种天地间突出特显之物的精华极品,即矿石之精,植物之华,动物之灵。三者是互喻而相连的。好花亦以玉为譬,如“瑶华”“琪花”“琼林玉树”皆是也。南宋姜夔咏梅的词,就把梅瓣比做“缀玉”——梅兰芳京戏大师的“缀玉轩”,即从他取义。所以人既为万物之灵,遂亦最能赏惜物之精与植之华,如见其毁坏,即无限悲伤悯惜。“玉碎珠沉”“水流花落”,这是人(我们中华人)的最大悲感之所在!
“众芳芜秽”“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无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红楼梦》正是把三者的相互关联作为宗旨,而写得最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绝作。
这就是《红楼》文化代表着中华文化的道理。
为了讲说《红楼》艺术,先对此“三纲”得一总览的认识,那是太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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