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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部作品的创作,总是带着一些惊喜和遗憾,激励着作者。我年少时辍学,为生计在草原和城市之间奔波,不知不觉间丰富、充实了自己的生活阅历,我的人生经历有别于书本知识多于生活的人,我在社会的学堂中学到了很多需要去体会才能学到手的知识。我学会了观察和聆听,学会了不急于对一件事作出评判,因为有许多事情教育我,你想当然觉得是这样时,最终它都会给你扇上一耳光。
——索南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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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为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得主索南才让的小说精选集,收录其十二篇中短篇小说。其中《荒原上》荣获第八届鲁迅文学奖。索南才让的小说集写的是高寒草原牧区的故事。这些故事发生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却使人内心喧嚷,没有宁静,广袤寂寥是一代人的负担,漫长寒冷是生活的原色。这些努力想把自己遗忘的人们,亦真亦幻地对待未来,不确定的东西很多,却惟独确定野性的活力,才能使自己融入原野,得以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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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索南才让,蒙古族,青年小说家。1985年出生青海。在《收获》《十月》《花城》《小说月报》《 民族文学》《青年作家》等杂志发表作品,作品入选《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等选刊以及《2020青春文学》《2021中国短篇小说20家》等年度选本。获2020《收获》文学排行榜、钟山之星文学奖年度佳作奖、华语青年作家奖、青稞文学奖、红豆文学奖、青海省青年文学奖、青海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等。2022年获得第八届鲁迅文学奖。代表作品《荒原上》《巡山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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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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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往事/ 1
屠宰客/ 22
寻牛记/ 43
阿布达拉的一场火/ 62
巡山队/ 89
追击/ 106
塔兰的商店/ 119
热水商店/ 127
德州商店/ 144
滑冰/ 165
一日之间/ 176
荒原上/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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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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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往事
一
那时候,我爹苍老、胆怯、如僵尸般不讨人喜欢。但他对我挺狠,在去往德州收拾羊粪期间,揍了我几次。他不让我去瞧那些蒙民和藏民女人,怕惹祸。他很滑稽地认为是个本分的男人都会遵循他那一套准则:对女人保持不欣赏、不说话、不打听的态度。他说过这么一句话:知道那人吧?就是因为女人而被打成那个样子,他们连自己人都不放过更何况是你?你会完蛋我告诉你,到时候我也要完蛋!
他说的到底是哪个人却一直没说清楚,我不敢问,一问准挨揍。但那些女人又不是小蝴蝶小蜻蜓,可以随意从我眼皮子底下飞逝。她们活生生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花枝招展。我如何能视而不见?我管不住我的
眼睛。
我爹带着我,还有那把秃光光的完全就是废品但他舍不得扔的扫帚,我们要到那个草原黄得相当纯粹的地方去收拾一些羊粪,然后用马车拉回家去。对于我家来说,羊粪的用途主要有三点:一可以当柴烧,既不要钱又暖和;二可以用来煨炕,这是它最棒的用途,再也没有比羊粪烧炕更好的东西了;第三,能当肥料,把它往地里一撒,地就肥了,种地种菜都很棒。所以当冬日还没有深入严寒之际,爹埋头思考了三天——他在纠结去哪里更划算,会有意外的收获。我爹他这些年为了省钱,将牧区熟悉到了无以比拟的程度,当然也做出过很多不要脸的事。我听了都臊得慌,但看他的模样似乎不甚在意,仿佛那些事不是他干的。
他念念叨叨地准备了三天,到第四天清晨,他把我拽出暖洋洋的被窝,命令我拾掇东西出发。
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离家有五十多公里,但他又说是六十多公里。这事全按他的心情,没个准。在半路上爹害怕,他对我说,常娃,要是他们不给羊粪那可咋办?咱爷俩晚上住哪儿呀?他狠狠地沉下脸又说,要不咱俩回去把那半麻袋洋芋背上吧,也好说个话?
他在走之前将那半麻袋洋芋背起放下地折腾了一个小时,我吃完饭他还在折腾,最终也没狠下心来背上。我们走的时候,他嘱咐我娘把洋芋重新背回窖里去,不要让风给打绿了。现在,他又这样说。我很是鄙视他。我说要去你去,我不回去。他说那到了你去说说,兴许人家看你一个毛头小子怪可怜的就答应了。
我无语地撇撇嘴,只有傻瓜才会同情我,再说我不需要谁的同情。
我和爹每人背着一个包裹,他的那个里面全都是些无用的玩意儿:橡皮筋、雨衣、棉裤、大针、一把壶以及一捆塑料绳子等,东西虽然多但不那么沉。不像我背的,尽是吃的和穿的,死沉死沉。我建议换过来背,不料被他踢了一脚,骂我白白浪费了好身板,就是个傻大个。
他穿着二十岁高龄的棕色棉衣,表面已经糟糕透了,仿佛一碰就会碎成渣渣,他尖尖的脑袋上挑着一顶同样颜色的贼娃帽,也在苟延残喘着;他的鞋是正宗的军用品,穿了三年,头两年舍不得穿,被珍惜得不得了。只有在他认为重要的时候才穿。到第三年那股新鲜劲一过,他就不脱了,做到了鞋不离脚脚不离鞋。现在尽管沾满了泥巴,但一眼也能瞧出与众不同。我爹他对这么一双破鞋翻来覆去地赞美:军用品就是军人用的东西,就是牢固。看看,现如今哪有这样的东西?还是军人好啊,用的都是顶好的东西……
后来但凡买东西他都想买绿色的,但凡买绿色的他都得买军用的。是军用品吗?他总是这样问一句。
我从来都不和他一起上街。
我爹他从来不穿袜子。按他的说法那简直多此一举。他的脚皮糙肉厚,顶得住受得了任何折磨,从来不曾听他说过脚怎么怎么了。事实上他浑身上下都没有问题,就算有也会被他变成没有。
我爹他轻飘飘地在前面带路,我脚步沉沉地跟着。望着他的后脑勺,想着他鼻子下、嘴唇往上的胡髭:那一小撮东西他辛辛苦苦攒了两年多,才长出一指宽的、稀稀落落的几根,也不黑,焦黄,仿佛被火燎似的。他格外稀罕那撮在我看来无比滑稽的东西,在人前会故意不停地用手去捋。别人说起他的胡髭他会格外高兴,反之就很郁闷。而让他恼火和扫兴的是鲜有人关注他那东西,除了他的小舅子。可他的小舅子之所以要提及它并不着痕迹地赞美一番是因为想从他的手里借点钱花,或占一些别的便宜。这招屡试不爽,我爹在他面前简直就完啦,像白痴
一样。
他的小舅子狡猾如狐。他虽也是我的舅舅但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我从不跟他打交道。
我和我爹在路上不怎么说话,主要是因为一说话他就不停地告诫我,让我烦不胜烦。不听还不行,每每说到一定程度他便会反问:你记住了没?我都说了些什么呀?
后来,我就远远地跟着他,坚决不和他一并走。
那天下午,他将背上的扫帚取下来,说怎么都碍事。我建议说可以横着固定在背包上面,那样绝不会碍手碍脚。他说,既然这样,那你来吧……我不答应他就又揍我。而且我还不能躲,我一躲就完啦。他非得揍一个小时才肯罢休。
当天傍晚,我们路过好几户人家,从其中一户大门近前过去,红色大门半掩着。我和爹朝里面贼兮兮地张望,盼着出来一个好人,把我俩留宿在这栋漂亮的房子里。我和爹慢吞吞地在大门口磨蹭,弄出一些响动,并做出随时展露笑脸的准备。爹还特意搓了搓那张大脸,他的脸天生僵硬,冷不丁要用时就会误事。不过我们做什么显然都是多余的,那大门之中别说一人,连个鬼影也没有出现,静得一塌糊涂。爹还格外有心,他重新走了一遍,最终失望。他扭头望了一眼压着山头的落日,最后的光线到处洒开着,洒到我爹的脸上,映出一片紫金色,连眼睛也变了色。爹他一转身,就听见身后有人喊,干吗呢干吗呢?那家没人。
爹吓得一哆嗦,我也吓得够呛,共同朝前犹如兔子般蹦出去老远。这才回头,露出早就蓄谋已久的但还是略带惊慌的笑容,我爹他不管年龄地招呼了一声哥哥!接着又招呼了一声兄弟。然后红着脸,咧着嘴,龇着牙,惶惶地站在那里不动。静看着那人嘟嘟囔囔地回身,进院。大门砰砰啪啪地一阵响后再无动静。尽管是在一个院庭并不十分密布的牧区的村子里——家家户户之间的距离在农村足以满足三户人家居住——但我还是在那一瞬间觉得仿佛自身就在放个屁隔壁都能听见的农村而不是在牧区里。世界是如此地不安详,可马上又是如此地安详。
我爹不露声色,默默地继续走路。但我觉得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天一黑,四野蒙蒙,极好地掩盖了所有的不堪。这时候,爹他居然来了劲,健步如飞。我跑步追上他。他说常娃,咱俩睡在一片野地里吧!
二
我和爹扫完第一家牧人羊圈里的羊粪,装在甚是牢固的麻袋里,背到羊棚外面的一个角落整整齐齐地码好。这是一个长年弥漫着酒气的人家。不见女人,有两个男孩和一个男人。男人天天喝酒,夜夜大醉。我瞧见两个男孩从男人的口袋里偷出钱,商量着谁去买花生糖。后来大一点的那个去了,回来还给了我两枚。我是极想吃的,但我爹他在一旁监视。在他毒辣的目光中我还是不舍地还给了他们。
昨天下午我们第一站来到这里。醉汉对我父亲说,没问题,你想要多少都可以。爹说那等明天你醒了咱们再说。醉汉说我不醒,你爱扫不扫,你扫不扫?爹说那就扫吧。醉汉说晚上喝酒……照我说,糊里糊涂的人难以纠缠,不如算了。但爹说,德州人愈加地难以相处了,还是扫吧,啥时候能找到下一家呢!
到了第二天傍晚,我和爹收拾完了羊圈里所有的羊粪。我们没住醉汉家里,连夜赶路,穿过马路,穿过好几个产羔时母羊吃的草场(爹说的),来到了一户人家。我爹说在此他有交情。我俩站在窗户外,站在煤油灯照不到的地方。爹酝酿了一番,开始呼喊,他叫了一个长长的名字——闹思日·大叶登·登知布。
他极为笨拙地喊了一遍,然后直接喊登知布了。
当他喊到第五遍时,那扇看着极为厚重的木门吱吱地打开,出来一个矮汉子。身披黑漆漆的衣服,犹如夜的同体。他径直走到爹的眼前,歪着脑袋瞅了半晌,一连问了好几声你是谁。他问得既急促又不留空隙,根本不给人回答的机会,仿佛故意如此。我爹笨嘴笨舌地终于在第三声之后做出回答:哎,我是晁家旺哎,晁家旺!
我爹继续说,就是去年帮你在水峡赶了牲口的那个晁家旺。
“哦……哦……哦……”那人瞎叫了一大堆“哦”后使劲揉着后脑勺,强迫自己正常下来,当他认为差不多了这才慢悠悠地说:“晁家旺,是你啊?对,就是你,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但不等爹回答他就嚷嚷:“先进屋,进去说。你咋来了……”
我和爹终于坐在炕上了,头顶有了遮天的土瓦,四周有墙和窗户。再没有风像昨晚那样朝我们的衣襟里面钻,再不会冻得头发都奓起来……我暗自埋怨爹跑了多年的江湖那脸皮依然还是不够厚,昨晚我们是不该睡在野地里的。像今晚这样有热的茶热的饭,多好!
登知布的老婆和女儿为我们重新做了饭,是我从来没吃过的一顿饭——名字始终没搞清楚——做法就不一一陈述了,总之米饭里面有肉粒、胡萝卜、白萝卜、土豆、葱和肉肠,或许还有别的东西。总之非常可口。
登知布的老婆和女儿在地上忙碌的时候,我爹和登知布盘腿稳坐在炕上。我跨在炕沿上,一边漫不经心地听着他俩聊天,一边端详着那道细挑的身影。我觉得她忙活的时候很赏心悦目。我爹在没人注意的时候用拳头捣我的腰,拿眼珠子瞪我。
登知布叫花姆添茶——原来是叫花姆——然后拿酒来。
花姆先给爹的碗里添满了茶,又给我添了茶。似乎惊异为什么我连茶叶也喝了,她特意瞅了我那么一眼。
我爹和登知布有说有笑地聊着。我继续观察着她。试图找出拙藏的不安分和跃动,假正经背后的冲动和龌龊,掩盖在褐色眼珠下的骚动与青春。我根本不相信她目不斜视的冷静源自本能。她在伪装——和所有的人都没有区别。
她削土豆皮的手指灵动、顽皮,态度认真。另外,她似乎在侧耳凝听他们的谈话,又似沉寂在自己的世界。
但渐渐地她露出不自在,炉火的声音轰轰作响,我爹的说话声轰轰作响。我们两个陌生的人可能使她讨厌。尤其一个人还自以为很熟悉这里地侃侃而谈,红光满面。
她的母亲不知何时坐到我对面的炕沿上,就再没动弹过。饭快熟了,蒸汽突突地贴着天花板游走、滚动。登知布和我爹已经好半斤酒下肚,我爹吹擂得更厉害了。他一喝酒就变得更加没羞没臊。我出去撒了一泡尿,透透气。
夜沉重如水,寡情寡意。正是入眠的好时候。
我实在饿坏了,不客气地连吃了三大碗饭。饭菜像子弹一样弹进我的嘴里,畅快淋漓。爹又捣了我几下,我无动于衷。之后爹就不理我了,他们谁也没有对我的饭量表示惊叹。连花姆也没反应。她坐在一张矮凳上,身影在煤油灯光下摇曳,分外迷人。她简直快要迷死人了。我原本要吃第四碗饭,但因这美妙的情景吃了一惊,放下了碗。我端起茶碗灌了一口,缓解了失态。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我的失态。也许是注意到了,但权当没注意到。这么一恍惚,我的碗筷就被花姆收走了。她动作麻利地洗涮了一锅碗筷,然后消失不见了。
我爹说时间不早了,咱们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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