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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国面向乡村基层长期开展普法工作,至今已经步入第八个五年规划,经过不懈努力,乡村广大群体的法治意识在社会经济的腾飞的同时也有了巨大的提升,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就大多数乡村公民而言,所具备的法治素养尚无法满足新时代的发展需求。乡村的主体是农民,乡村振兴的主要主体也是农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要调动广大乡村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乡村农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这需要乡村农民群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本系列丛书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与法律的准确性,在内容上涵盖产业、土地、生态、生产资料、基层组织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帮助乡村基层群众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获取必要的体系性、通识性政策与法律知识,从而提升乡村农民的法治认知水平。希望本丛书有助于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指导和帮助乡村农民提升法治素养,学会优先依靠法律开展生产、从事经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助于促进法治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作用,从而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新发展;有助于推动乡村治理的依法建设,使法治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真正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新时代法治基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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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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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低保与优抚
01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02骗取低保待遇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03申请低保成功后,一般有效期是多久?
04“五保户”指哪些人?其会享受到哪些待遇?
05什么是特困供养?特困供养的孩子能同时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吗?
06哪些人可以申请领取优抚对象优待证?该证具有哪些功能?
07退役军人回乡带领村民创业,会有帮扶或优惠政策吗?
08农村的现役军人家庭会享有优待金吗?
09烈士的子女会得到怎样的优抚待遇?
第二章 社会保险与灾害救助
10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哪些人可以参加?
11哪些缴费会计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12养老金自什么时候发放与结束?养老金可以继承吗?
13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对农民有哪些切实的帮助?
14什么是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哪些人可以得到救助?
15因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会得到什么补助?申请该补助需要履行怎样的程序?
16农作物因自然灾害大量减产的,可以申请补助吗?
17自然灾害救助款物要用于哪些方面,使用时是绝对的“免费”吗?
18截留、挪用、私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9村民骗取、抢夺、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0家里失火后,可以得到怎样的救助?
第三章 教育与就业帮扶
21哪些人可以申请教育救助?教育救助有哪些内容?
22农村的残疾儿童可以享受哪些教育帮扶政策?
23村里残疾人的扶养人应该是哪些人?他们可以扔下残疾人不管不顾吗?
24乡镇企业雇佣残疾人的,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5用代金券发工资,合法吗?
26被派遣介绍的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了,谁来负责?
27挂靠的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挂靠的公司要负责任吗?
28如何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建筑工”的工资?
29工程被分包或转包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该先由谁来负责?
30工地上的维权信息告示牌应该标明哪些事项?
第四章 对三留守人员的关爱与保护
31外出打工的父母应如何给留守在家的孩子选择“照护人”?
32孩子父母意外身亡,谁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顺序是怎样的?
33留守儿童遭遇校园欺凌的,哪些人有义务为其提供帮助?
34在外打工的父母应如何把握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35留守的孩子旷课、偷盗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吗?家长应该如何做?
36丈夫在外打工赚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37留守妇女在家种地又照顾家,在离婚时,可以多分家产吗?
38留守妇女离婚时面临生活困难,有权要求丈夫怎么做?
39丈夫在外打工去世,留守妇女长期照顾公婆,是否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
40丈夫在外打工期间有了外遇,妻子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吗?
41留守老人要搞“黄昏恋”,子女坚决不答应,子女违法了吗?
42什么是“三无”老人,国家对此类老人有什么照顾?
43低收入的老人需要自己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自费部分吗?
44留守老夫妻一人失能的,该家庭可以得到相应的补贴吗?
第五章 土地、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
45在基本农田上建房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46可以把稻田挖成池塘养鱼吗?
47可以在耕地上盖“大棚房”吗?
48在土地流转中,遇见破坏土地的行为,承包方可以解除流转合同吗?
49什么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此类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50基于保护土壤的需要,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采取哪些措施?
51使用污染过的土壤来“垫地”耕种,违法了吗?
52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已在该区域建塑料袋厂的,必须拆除吗?
53个人有配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的义务吗?
54什么是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此平台对农民朋友来说有何意义?
55媒体曝光土壤污染事件后,事主对其打击报复的,可能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56举报污染土壤的,会得到哪些保护措施?如何进行举报?
57往河道内倒垃圾违法吗?
58毁坏堤防、护岸等,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59侵占、盗窃或者抢夺防汛物资、防洪排涝、农田水利设施等,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0按照养殖批下来的海域使用权,被用来发展旅游,合法吗?
61在大坝附近挖沙、取土,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2可以在大坝一侧晾晒粮草吗?
第六章 林地、草地保护与污染防治
63可以将山上的野树砍回家使用吗?
64林地流转后,对方毁坏林木的,可以解除合同吗?
65向林地排污,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6在幼林里砍柴、放牧,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7挪动森林保护标志,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68什么是商品林?国家鼓励发展哪些商品林?
69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还收购、加工、运输的,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70可以占用草原盖房居住吗?
71可以在沙化的草原上采集草药吗?
72可以从草原上挖土垫地基盖房子吗?
73在草原上开农家乐等旅游项目,破坏植被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74在草原上,可以随便开车吗?
75填埋湿地,是违法行为吗?
第七章 种植、养殖、生产污染防治
76什么是剧毒、高毒农药?其不能在哪些方面使用?
77农药包装可以随便扔吗?
78使用完的废弃农用薄膜,可以随意丢弃在荒沟吗?
79办畜禽养殖场应该符合怎样的动物防疫条件?
80办养殖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应当避开哪些地方?
81什么是畜禽养殖废弃物?可以直接排放到环境中去吗?
82对于患了疫病的畜禽,养殖户可以随便丢弃到远离村庄的荒地吗?
83农户发现养殖的畜禽莫名死亡的,应该怎么办?
8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有哪些?修建该设施可以申请什么补助?
85农户的养殖场因染疫而无害化处理牲畜的,成本全由自己承担吗?
86什么是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养殖场对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该协议的,可以获得什么优惠?
87使用有机肥对环境有哪些好处?农户使用有机肥的,有怎样的奖补?
88个人可以养野生动物吗?
89放生野生动物也有“讲究”吗?
第八章 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
90什么是厕所革命?其主要措施有哪些?
91厕所革命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好处?
92在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方面,村民应该怎么做?
93垃圾分类有哪些好处?如何进行垃圾分类?
94在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上,应从哪些方面深入?
95村庄清洁行动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96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会给村民带来哪些好处?村民应该怎么配合?
97农家乐的特色菜可以是山上的飞禽走兽吗?
98如何对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进行资源化利用?
99租用他人闲置民居开民宿,最长可以签订多久的租赁合同?
100什么是绿色食品标志?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
附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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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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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乡村振兴成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同时指出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我国面向乡村基层长期开展普法工作,至今已经步入第八个五年规划,经过不懈努力,乡村广大群体的法治意识在社会经济腾飞的同时也有了巨大的提升,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就大多数乡村公民而言,所具备的法治素养尚无法满足新时代的发展需求。乡村的主体是农民,乡村振兴的主要主体也是农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要调动广大乡村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乡村农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这需要乡村农民群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
我国于2021年颁布《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实施的法律依据,推动出台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求的新政策和新法规,在此基础上我国乡村振兴法律体系得以初步构建并逐步完善。首先,乡村振兴的相关法律具有分散性。乡村振兴法律体系中的大部分具体法律知识散落于各部单行法律之中,并没有集中在一部统一的法律当中。其次,乡村振兴法律体系具有系统性。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逐步推进,我国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乡村振兴法律体系日渐成型,呈现系统性特征,原因在于一个完善的乡村振兴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包含现代化的法治理念,更是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治理模式。另外,构建系统的乡村振兴法律体系能够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形态的发展需求,为乡村振兴的未来发展提供充分的制度空间。最后,乡村振兴法律内容具有全面性。乡村振兴战略涵盖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以及城乡融合等多方面,因此单一法律显然无法面面俱到,只能在既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突出乡村发展的特色和原则。
乡村振兴法律规范的分散性影响了广大乡村基层群体便捷地获取日常所需的法律知识,尤其是乡村发展切身相关的法律知识。乡村农民往往只能在生产生活中通过普法活动、媒体宣传等有限渠道进行碎片化了解或学习,因而出版一套包含乡村振兴法律知识体系的通识性读本有充足的必要性。本系列丛书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与法律的准确性,在内容上涵盖产业、土地、生态、生产资料、基层组织等方面,能够更好地帮助乡村基层群众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获取必要的体系性、通识性政策与法律知识,从而提升乡村农民的法治认知水平。希望本丛书有助于推进乡村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指导和帮助乡村农民提升法治素养,学会优先依靠法律开展生产、从事经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助于促进法治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作用,从而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新发展;有助于推动乡村治理的依法建设,使法治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真正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新时代法治基本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李 安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主任
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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