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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法律帝国》是一部发人深思、肌理丰富的重要法哲学*作,其鲜活灵动、雄浑高*的行文风格,一如罗纳德·德沃金的读者所期待。它展现了一个法律观念,以说明我们的法律是什么;它阐述了一个基础性的政治理论,以说明我们如何构想我们的法律。德沃金的终*探寻目标,完全是对道德证成的一种统一场论,也就是将会统合或者至少贯通个人道德、法律证成与政治正当性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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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罗纳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1931-2013),是当今世界上*具影响力的法理学家与政治哲学家之一,他就法律的性质阐发了具有广泛影响的整全法理论,他倡导对美国宪法的道德解读,对法律与道德的解释主义方法。德沃金也是美国*知名的公共知识分子之一,经常在《纽约图书评论》撰文评论诸多重大社会议题。 德沃金1931年出生于美国麻省沃塞斯特。1953年在哈佛大学取得文学士学位后,获得罗德奖学金,前往牛津大学留学。1955年,德沃金到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攻读法律。1962年获得耶鲁大学法学教职,开始从事学术研究。1968年发表成名作《规则的模式》。1969年接替哈特担任牛津大学法理学讲席教授,直至1998年退休。自1975年起,德沃金被合聘为纽约大学的法学与哲学讲席教授,其学术贡献最大地提升了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声誉。1998年之后,德沃金继续在纽约大学任教直至去世,同时也曾经在伦敦大学学院担任法理学讲席教授。2007年,德沃金获得具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诺贝尔奖美誉的“霍尔堡国际纪念奖”,以表彰其具有“世界性影响力”的“开拓性学术工作”。 德沃金的代表作有《认真对待权利》、《原则问题》、《法律帝国》、《至上美德》、《刺猬正义》等书。 许杨勇,文学士(英语,1996),法学士(国际经济法,1998),法学硕士(民商法,2006)。原宁波海事法院法官,现就读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理论博士专业,兼职从事海事及民商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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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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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章 法律是什么?
这个问题为何重要
对法律的争议
显明事实观点
起点的异议
现实世界
语义法律理论
支持语义理论的真正理由
第二章 解释性概念
语义之刺
想象的例子
解释初探
解释与作者意图
艺术与意图的本质
意图与实践
解释的阶段
礼仪哲学家
旁论:正义
对解释的怀疑论
第三章 再论法理学
新图景
法律概念与诸法律观念
怀疑论观念与邪恶的法律
法律根据和法律的约束力
第四章 惯例主义
其结构
其吸引力
法律惯例
两种惯例主义
惯例主义符合我们的实践吗?
惯例主义证成了我们的实践吗?
第五章 实用主义与人格化
一个怀疑论观念
实用主义符合吗?
无权利的法律
整全性的要求
社群的人格化
第六章 整全性
议程
整全性符合吗?
整全性有吸引力吗?
正当性之惑
社群义务
友爱与政治社群
杂乱的附注
第七章 法律中的整全性
大视野
法律的连环
法律: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暂时的小结
一些常见的异议
法律中的怀疑论
第八章 普通法
经济学解释
复杂性
正义问题
功利主义义务
平等主义的解释
平等与比较成本
私人民众与公共组织
第九章 制定法
立法意图
言说者意思
信念
赫拉克勒斯的方法
立法史
跨时的制定法
何时文字清楚?
第十章 宪法
建立于错误之上的宪法性法律?
自由派和保守派
历史主义
消极主义
奥林匹斯山上的赫拉克勒斯
种族平等理论
判决布朗案
判决贝克案
赫拉克勒斯是专制君主吗?
第十一章 法外之法
法律的自我净化
整全性与平等
法律的梦想
结语:法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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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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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哲学家可以做什么或者说什么来回应呢?他处于我列举的那位社会科学家的境地,他必须参与他描述的实践。他不能像他可能会提供的“书”的使用规则一样,提供正确使用“礼仪”一词的一套语义规则。他不能像说《白鲸记》根据定义是一本书那样,说向女士脱帽致意,根据定义是礼仪的一个实例。他也不能说,寄送感谢信是边界事例,把它看成在礼仪范围之内或之外都正确,就像说大本的活页文选是书或不是书都正确一样。他无论朝哪个方向迈出一步,都将立即跨越社群对其任务划定的界线;他将会提供自己积极的解释,而不是中立的背景分析。他就像这样一个人:站在北极点上,却被告知可以向除朝南以外的任何方向行走。
他抱怨自己的任务,于是又得到新的指令。“你至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今天的实践,与它们在数代人之前的情形已大为不同,也与或近或远的社会中的礼仪实践有所不同。然而我们知道,我们拥有的实践与那些实践都属同一类型。因此,这些不同的实践必定具有某个共同的特征,它们凭借这个特征而均系礼仪的不同形式。人们对礼仪实际上要求什么想法如此不同,却共同拥有这个特征,因此这个特征肯定具有我们想要的中立性。请告诉我它们是什么。”他确实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但不是以指令提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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