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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一部拯救被拯救的传奇故事,全景描摹陆勇的心路历程
听他讲述患病后的痛苦和坚持,以及奔涌在体内的生的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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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陆勇是国内印度仿制药代购第一人,他本人亦是慢性白血病患者。他患病之时,中国治疗白血病的手段除了骨髓移植外,就是进口特效药格列卫,但其价格奇高,患者每月需话费4万多万。骨髓移植配型成功率不稳定,而天价特效药绝大多数患者又负担不起,因而造成许多悲剧。陆勇建立了白血病病友QQ群,找到印度仿制格列卫,每月只需1000多元(后降至200元)。他自用有效后,无偿帮助病友代购,拯救了大量患者,被人奉为药神和侠士。
但陆勇的善举和法理发生了冲突,他因涉嫌销售假药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逮捕,引起社会尤其是广大癌症、白血病患者的强烈反应。经过法理和道德的博弈,在社会舆论的关注下,陆勇最终被无罪释放。根据陆勇事迹改编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在全国引起轰动,国家有关领导专门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医药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随后几年,格列卫等重症、罕见病治疗药物被纳入医保,进口药大幅降价保供,国内也开始生产仿制药,一大批患者受益。本书真实全面地还原了陆勇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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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高仲泰
作家、资深新闻人、影视编剧,擅长历史小说和纪实文学创作。近几年出版长篇历史小说和非虚构作品包括《望族》《大外交官》《租界》《阖闾王朝》《夫差王朝》《红色资本家荣毅仁》《荣毅仁的前半生》《跨过鸭绿江》《太平轮》《天堂鸟》《上海犹太人》《江南荣家》等,其多部作品获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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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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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拯救被拯救的传奇故事,全景描摹陆勇的心路历程
听他讲述患病后的痛苦和坚持,以及奔涌在体内的生的热望
序 章
第一章 “我们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第二章 这个殷实之家感到吃紧了
第三章 爱之光照过生命的缝隙
第四章 “两个心房:一个住着不幸,一个住着幸运”
第五章 印度仿制药之谜底
第六章 在悬崖边上徘徊的人
第七章 鼓满了生命之风的帆
第八章 “救人一命,等于拯救整个世界”
第九章 每封求救信都透着哭泣声
第十章 印度总统府屋顶上的兀鹫
第十一章 拒绝触手可及的诱惑
第十二章 “别把我架上火炉烤了”
第十三章 陆勇遭牢狱之灾
第十四章 1004 个鲜红的指印
第十五章 一篇新闻报道的“蝴蝶效应”
第十六章 检察官的温度
第十七章 一部火爆电影的诞生
第十八章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
第十九章 “谁也不是一座孤岛”
参考资料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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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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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大众谋福利者,不可使其孤军奋战。为自由开路者,不可使其困顿于荆棘。”据说出自慕容雪村微博某文的这句话,饱含了看破世态人情的悲凉,也颇切合陆勇的遭遇。
陆勇在对我讲述的过程中,对沅江市检察官不仅没有怨言,反而对他们怀着感激之情,认为他们在自己的案子上秉持了司法公正的原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是英雄。我觉得陆勇这么说是发自内心的。从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到白峰检察长,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有这么一句话让陆勇特别感念,也让我印象深刻:“如果认定陆勇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沅江市检察院及湖南省检察院、益阳市检察院的司法干部在办理陆勇一案的过程中,体现了司法的专业水准,尊重客观事实,办案严谨、郑重,有高度的责任感;同时又具有情怀,维护公平正义,同情弱者。在案子的惊人逆转中,他们虚怀若谷,广泛听取意见,反省自己,研究媒体的报道,吸收合理的观点,体现了司法的勇气和温度,而不是冷冰冰地固执己见。这个案子可谓是转变办案理念的一个典范。
据白峰检察长说,当时对陆勇案是有争论的。一种意见认为,按现行法律规定,陆勇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应依法惩处。虽然他是出于疾病治疗的需要而在印度购买仿制药,但不能因为治病而犯法。法院在判决过程中可以充分考虑这个因素,从轻处理。另一种意见是在守法还是保命的两难中,患者选择保命而购药自救,这无可厚非,如对其判处刑罚,是不人道的。这些争论是有益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争论(也可以说是讨论)超越了陆勇案的范畴,对于司法进步是非常有益的。任何法系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瑕疵。而现实生活是多元的,社会发展中也会提出新的课题,法律正是在修正中不断完善的,同时促使执法者的素养不断提高,观念不断更新,团队不断纯化。
为了对案件进行全面补正,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全员放弃春节休假,对汇报材料反复斟酌,修改次数多达30 次。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卢乐云也未休假,全程参与调查。一年之后的2016 年1 月,陆勇案承办人韩检察官向《法制晚报》坦言,2015 年1 月16 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从新闻媒体的报道等渠道发现本案的“异常”,当即要公诉二处派员调卷审查,听取益阳市检察院、沅江市检察院的汇报。随后在1 月19 日和1 月23 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卢乐云两次召集专家学者及湖南省多名优秀公诉人,开始对陆勇案进行分析论证。
在这期间,检方及专家小组发现,侦查机关此前几天还未对关键证人取证,未核实陆勇建立的QQ 群以及陆勇在帮助患者购药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这些内容在早前的媒体报道中均有呈现。其实,在警方和检方的多次审讯中,陆勇反复陈述了他的行为是自救和帮助别人救命,而非销售行为。这些都记录在案。警方在取证时,选择性地采用材料,把不利于定罪的材料都排除掉了。
其实,检察院在最初的起诉中也沿袭了警方的选择性取证,忽略了陆勇行为的实质。到了2 月4 日,湖南省检方在讨论中第一次指出了“销售”的概念问题,即陆勇的行为不存在营利性质。这个概念的提出,拓展了案件的办理思路,成为本案定性、罪与非罪的重大转折点。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终于认识到,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检察院随即于2015 年1 月27 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以因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提出撤回对陆勇的起诉。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14)沅刑初字第267-3 号刑事裁定书,依据有关法律之规定,准许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与此同时,他们还公开举行陆勇案审查会议,来听取各界人士对陆勇案的意见,陆勇及其律师受邀参加,并允许进行辩解。2015年2 月14 日,早春二月。南方已春深如海,到处是一片化不开的浓烈的绿色和花团锦簇。陆勇在深圳接受市电视台采访时接到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其案子承办人罗剑的电话,通知他到沅江参加审查会议。陆勇明白他的官司离最终裁定只差临门一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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