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观念,诞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1916年,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克拉克(John Maurice Clark)在《改革中的经济责任基础》中提出,随着企业大规模生产方式的采用和工业化内容的发展,一方面,企业经济活动受到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经济活动又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因而社会责任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业的责任。1953年,鲍恩(Howard R.Bowen)首次提出“商人的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Businessman)概念,认为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行动,如果公司在决策中认清了更广泛的社会目标,其商业行为就会带来更多的社会和经济利益。20世纪后半叶,企业社会责任开始成为管理学研究的领域。虽然在学界对企业是否应该担负社会责任曾有过争议,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影响力越来越大,成为各国企业和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现代营销不可或缺的部分。2007年。美国营销协会(AMA)在修订营销定义时,突出了营销的社会价值。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也强调,营销3.0时代是受到社会价值和人文精神驱动的时代,企业要通过营销管理为消费者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被引入我国。2006年,我国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写入了“企业社会责任”。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中国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时不容忽视的因素之一。
与传统企业相比,互联网企业扩张速度惊人,市场上不断涌现用户多达上千万甚至数亿的互联网巨头。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