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844年,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Rochdale Society of Equitable Pioneers)的成功实践使其原则迅速传播,进而促进了西方工人合作运动的蓬勃发展。1956年,西班牙巴斯克地区诞生了一家工人生产合作社——乌尔格(Ulgor)。随后,它迅速发展并成长为全球大工人合作社——蒙德拉贡合作社集团(以下简称“蒙德拉贡”),蒙德拉贡的成功发展使它自身逐渐成为工人合作运动的典范,进而成为其他工人合作社借鉴和学习的对象,这意味着其制度安排在全球工人合作社中代表性。
20世纪90年代初,蒙德拉贡开启了大规模全球化扩张战略,并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制度变革:一是合作社子公司(股份制企业)的大量出现;二是创建新型组织结构——混合合作社;三是合作社成员身份、资格复杂化。在这些变革中,一些行为已触及合作制的底线,甚至比“新一代合作社”还要“出格”,如在国内外设立资本主义性质的股份制子公司并雇用工人等,这引起了西方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其一,持资本主义立场的学者,基于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解析了蒙德拉贡的新变化与新发展,认为合作社由于存在“先天”的制度缺陷,做出一系列的制度变革是必然的,工人合作社仅仅是工业化逆境期或经济危机发生时的特殊产物,终要么演变为股份制企业,要么消亡,或被股份制企业取而代之,劳动者所有、管理并占有剩余的企业终将消失。
其二,肯定合作社或支持合作化立场的研究者可分为三派,其中少数研究者认为,蒙德拉贡全球化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大量资本主义股份制子公司的出现是工人合作社的变异、退化,甚至允许非工人劳动者(纯投资者)成为社员等是对合作精神的背叛;而另一部分研究者则认为在全球化下,蒙德拉贡发展中出现的股份化是合作制与股份制由并列甚至对抗走向交融,是“相互融合,是一种多元化模式,两者并行不悖”,蒙德拉贡不会演化为股份制企业。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