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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言情小甜饼
心机商贾少爷三十六计,套路追娇妻实录
沈鲸淮的秘密瞒天过海,骗了所有人,却在季子的面前露了馅。
从此,他们被迫(划掉)甘心成为一条船上的佳偶怼侣
——萌年龄差边斗嘴边探案
“我想牵你手,从少年乌发,直至老年白头。”
伪叔侄文 / 日常互怼 / 谈情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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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季子留学归来,惊闻沈家出了变故,房屋被烧,沈家小叔叔沈鲸淮因此疯了,成了不谙世事的傻子。沈家将他独自留在南城。
季子偏不信,敲开了沈鲸淮家的门,与他诉说衷肠,他只是笑着望着她。
而后,在漆黑小巷里,季子险些被相亲对象欺负时,是沈鲸淮乔装,挺身而出,救了他。
谁家的小叔叔靠威胁来求助的?他!
沈鲸淮装疯卖傻的秘密就此败露了,从此,他将她胁迫为一条船上的人。
沈家大火,江边鲛人,白家鹤鬼,案件环环相扣,在他们的合作下,真相开始抽丝剥茧地慢慢展开……
与此同时,沈鲸淮的情感也慢慢浮出水面……
——“是时候让你做沈家的太太啦!”
——“也是,我这般好看的女郎,小叔叔还说不喜欢,那大抵是会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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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草灯大人:
新浪微博:@Dear草灯大人
悬爱作家,常年定居意大利,就读于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
代表作《绝色小蛋妃》
已出版十三部作品:《意大利初恋日记1,2》《我与夫君的甜暖日常》《狐狸与夜莺》《黑芭蕾之夏》《别对他说谎》《梦醒时见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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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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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我的意中人】
【第二章:误入深情网】
【第三章:共赴鲛人约】
【第四章:你为我挡雨】
【第五章:荒唐人间戏】
【第六章:情深人不知】
【第七章:危时亦有你】
【第八章:归途终有时】
【第九章:为你舍皮囊】
【第十章:你为我撑腰】
【第十一章:生死白首约】
番外:孤鲸为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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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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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我的意中人】
不知在哪年的野报上写着,外国人发现一只与众不同的灰色鲸鱼。它没有名字,一直以来孤身一人。它的频率有52赫兹,而其他鲸鱼只有15到25赫兹,这只孤岛之鲸与世俗人间格格不入。它独自来到以色列沿海,家在数千英里外的太平洋。在其他鲸鱼眼中,它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哑巴,没有同伴,没有鲸鱼能应和它曼妙的鲸歌,生于孤独,又死于孤独。
它死到临头,孤单地沉入陌生深渊。它的尸体会在蔚蓝色的海域中分解,形成独特的生态系统,给其他物种提供养分,维持循环长达百年,人们称之为鲸落。
她的鲸鱼落了,留给其他事物生的希望,这是孤岛之鲸后的温柔。
和他一样。
季子想到了一个人,他有得天独厚的美丽皮囊,称得上一句美男子。那双凤眸,眼皮内敛,皮质白皙滚滑,眼尾纤长。直视人时,能透过一圈圈的葵花纹的虹膜看出心中所思所想。
他叫沈鲸淮,住南城旮沓偏僻的小洋房里。
可惜,世人都说,沈家少爷是散家子,是傻子。他幼年聪慧过人,不过是为了补偿成年的那场浩劫。含着金汤匙的身世,总得有命来享。
半年前的一场火将他家烧得一干二净,散了他的家,家里人没人受伤,不过是一处房产,没了就没了。可惜的是,那一场来势浩荡的火,将聪明绝顶的沈鲸淮逼疯,烧成了不谙世事的傻子,一点事都记不得。
沈鲸淮不是独子,还有两个大哥。沈家人许是觉得难堪,和他断绝关系,搬离南城跑别处做贩盐生意了。南城只留下一个老仆、一栋小楼、一位傻少爷。
季子小时候,曾叫他沈家小叔叔。如今他变痴傻,街坊邻里没人肯唤他的名,只嘲讽意味十足,背地里喊句傻子。不过,季子是个例外,她不曾随大众这样喊过。
今年的南城,有雨。
季子合上新闻剪报,她刚从海外留洋回来,被一家报社高薪水聘请工作。鲜花掌声还没断,她就从家里跑出来,溜到外面透透气。
许久未曾翻新的木头大宅总有一种陈腐的味道,一下雨,潮味铺天盖地漫过来,直钻鼻腔,辣得她够呛。她好像对这股霉腥味过敏,一闻到就浑身奇痒难耐,只想跑路。
她撑着一把木头手柄的大黑伞,在街上兜兜转转。季子偏爱穿旗袍,腰间窄瘦,光滑的绸缎掐腰,勾勒出诱人的腰肢,胸前盘着雍容牡丹,一针一线都蕴含精湛绣工,是南城有名的旗袍作坊高订来的。如今下摆沾湿了水,旗袍颜色加深,泛出蓝盈盈的光,愈发美轮美奂,不算狼狈。
季子走了很久,后停在沈鲸淮住的那间洋房楼下。洋房的北面有一片爬山虎,枝叶招展,绿油油的。绿海里嵌着一闪小窗,有人站在那里,是熟悉的眉眼。
她想了想,敲了敲门,有老仆阿成来迎:“季小姐?您从国外回来了?”
阿成老了,眼窝变得更深邃,一双眼表象透着世俗精明,人不坏,季子一直都知道。
季子在国内的时候,是南城本地长大的,即使受了几年洋文熏陶,也没将吴侬软语的江南嗓音转换,变成字里行间要夹杂洋文的坏胚。那起子人惯爱崇洋媚外,吃几顿洋饭便觉得高人一等,特地突显不同。
她咬着一口标准的南城口音,细声细气说:“沈小叔叔在家吗?”
沈鲸淮大她不到十岁,喊哥哥却又不太合适。小时候,沈鲸淮爱带她出门玩,背着家人,带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去看皮影戏,茶楼吃茶,还带她去灯红酒绿的舞厅看歌女跳舞。
那时候,她局促不安地坐在休息间,等沈鲸淮应酬完,一道回家。
等久了,不知怎么就睡着了。她睡眼惺忪喊人,有招待问她什么事。季子睡饱了,嗓音哑,奶奶地说:“能不能帮我把沈小叔叔喊来,我想回家了。”
五分钟后,有人过来,请她去大堂。
季子信赖沈鲸淮,没多想,便跟着招待员去前厅。歌舞厅和她想象中格外不同,来往的人声色犬马,奢靡混乱。
沈鲸淮坐在黑皮沙发正中,懒散地道:“你们看,我真带了个邻家小姑娘来玩,不能多待,得走了,下次再聚。”
几个富家混子不肯,闹着季子说:“小姑娘一起玩,陪你沈家哥哥再坐一会儿。”
季子有些怕,性格软糯,娇滴滴地喊:“他……是我沈小叔叔。”
“你喊他叔叔,那你喊我什么呀?”对方蓦地笑了。
季子垂眸,不适应这样的环境,眼睛有点红,胆小兔子一般。
沈鲸淮脸上松散的笑意敛去,声音变冷,说:“几位说话注意点,我家正经姑娘,少拿市井垃圾话逗弄她。”
他把香槟往地上一泼,酒味四溢,揽着季子走了。
季子怯生生地捏着他的银色西装下摆,问:“沈小叔叔,这些是什么人?”
沈鲸淮回她:“不是什么好人,季子你记住,以后长大了找男朋友,可别找这样的。”
现在说男朋友为时尚早,季家妈妈不许她早恋,过几年还要去国外读大学。
季子脸颊有点红,小姑娘不算不谙世事,报纸上男欢女爱看得也多,小声问他:“那我找男朋友,以后也找小叔叔这样的吗?”
沈鲸淮把她当成孩子,爽朗笑了一声,说:“我啊?我这样的也不行。”
“为什么?”
“我不是什么好人。”
“哦……”季子有点失落,她打心眼里觉得沈鲸淮挺好的。那时年龄尚小,也不懂什么是爱情,就觉得一个人说话细声细气,对女人柔肠万千,便是好了。
可她没懂,对一个女人温柔备至才算是爱情。
季子硬生生将思绪从过去的事里抽离回来,因为现世太凄凉,两相对比的落差感让人格外不好受。
她抑制住喉头里滚动的惆怅意,问阿成:“沈小叔叔在家吗?”
阿成的眼睛不太好使了,此时花了好大功夫才和季子对视上,他说:“好像没在家里……”
阿成在骗人,季子知道。
季子软声,说:“我刚才好像见他在楼上,方便我来和小叔叔打声招呼吗?我出国前,踏上渡轮那天,他说一回国就要来见他的。”
阿成支支吾吾,说:“沈少爷可能……不记得季小姐了。”
“没事,我就过来看看他。”季子不知哪来的勇气,强硬攀住门,半只黑色高跟鞋已经踩了进去。
阿成没办法,只能放行,给她指路:“二楼的房间,沈先生在里面。”
季子将伞放到门口,沥干了水,边走边说:“他在做什么?”
“不知道,也许……在发呆。”
“哦。”季子轻轻应了一声,手敲上大敞开的月白色房门。
沈鲸淮坐在正中间的靠椅上,背对着她,傻呆呆看着窗外。窗户是关闭的,雨水淋不进来,反光玻璃上倒映他的脸。
心智低下,倒不影响那张让人赏心悦目的脸。他的眉毛很浓,平长的一道,如高山远黛。眼睛也很有神,眼皮沟壑更深了一点,突显出深邃的丹凤眼,别具风情。他一点都没有老,快三十岁了,还是年轻小伙子一样,和记忆中年少风流的沈家小少爷重叠在一块儿,难舍难分。
她咽了一口唾液,许多称谓在胃中翻转,随着热腾腾的胃气,直涌上喉。季子一结巴,喊出了一句:“小叔叔。”
沈鲸淮听到了声音,回头看她,眼中是陌生的情绪。他没说话,好像一直都不会说话一样。
阿成在旁边叹气:“沈少爷很少开口了,喊人,他也记不清,字也不会写了,心情好的时候就笑,不好就不理人。除了一日三餐,平时很少出房间,也不让人进去,还不许人打扫。他就坐在那里发呆,这样就能过一整天。”
季子环顾四周,大的家具清过灰,小的抽屉物件有一层薄薄的尘粉,显然是不让人碰,许久没理过。
季子是做报纸的,一件事,各个角度,她都巨细无遗报道,习惯细心观察事情。
这时,她好像看到书柜里某层的粉尘稍少,有搬动痕迹。那里压了几封信,瞧不清楚,隐约能看到几个清隽秀逸的钢笔字。信封上没灰,不是积压许久的物件,倒像是刚写的。
季子收敛心神,喊阿成出去,然后问:“小叔叔,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沈鲸淮没说话,微微一笑,像个傻子,他本来就是。
阿成说,他心情好的时候会笑,所以沈鲸淮现在心情很好吗?是因为见了她的缘故?
屋里,细腰花瓶的玫瑰开得好,满室馨香。
季子不知道沈鲸淮懂不懂,她只是在絮絮叨叨地说。说了很多的事情,她刚去国外,初来乍到不会说英文,被人笑话。国人学英文,总要用钢笔字一点点在单词上标音标,稍不注意抹了抹手背,一张纸都是黑乎乎的。外国人没国内想的那么好,会排外,她有时候被路上的黑人难民欺负,还好有中国同学上来帮忙。
再后来,饱受歧视的她学好了英文,学成回来,在一家报社工作,就在南城。
她说,她在国外也有想到小叔叔,想写信,但是不知道远渡大海的信能不能成功送往南城。她不知道他出了这么多事故,更迭了人生。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不敢多说多做。
还有重要的一点,她还没有找到像小叔叔那样的男朋友,家里一直在催她相亲。介绍了很多沈鲸淮从前说过的那种富家混子,门当户对。
季子将过去的事娓娓道来,说到后,讲:“小叔叔说过,不要找那种人谈恋爱,所以我没找,我听小叔叔的话。还有,我觉得小叔叔很好,不是坏人。”
她长篇大论讲完了,沈鲸淮还是没有半点反应。
季子要走了,她理了理旗袍,捻去所有褶皱。下摆已经被室内的暖气烘干,这样出去,比之前大雨滂沱闹的狼狈不堪能见人。
她学成归来,家里人满为患,还得待客,不能久留。
高跟鞋踩在地面上,划开吱呀一声,季子停下了脚步。
她回头,慢条斯理地说:“我留学的时候,有一家舞厅经营得好,终日恒舞酣歌,和你带我去过的那家有点像。同学喊我去玩,我没有去,因为小叔叔说,里面的人都不是好人。我,谨遵小叔叔教诲。”
沈鲸淮难得抬头,看她一眼。他清俊的脸毫无表情,似在笑,又非笑。
季子走出门,她伫立在墙边。沈鲸淮还站在窗前,目送她来了又走,年年岁岁如此。
这里偏僻,拦了半天都没黄包车回家。
季子到家的时候,晚了一点,已是月上枝头,她挨了季家妈妈李珍玉的骂。
赵姆妈从小看季子长大,心疼地说:“太太,小姐这是刚回国思乡,到处走走看看,难免误了饭点,正常得很,她重情呢。”
谁不愿意听到一句孩子重情孝顺?
李珍玉心情好了,也不多责备,一顿饭吃得还算和睦。
季子和父母关系一般,不算太好。给她取名季子,是因为李珍玉一直想要个儿子,如今心愿得偿,人到中年还怀上,生了个小的,名叫季君玉。如今已十岁,调皮捣蛋,不爱读书,人倒是可爱,季子也很疼爱这个幺弟。
李珍玉活一辈子,和先生伉俪情深,膝下儿女双全,谁不称一句福缘深厚,羡慕她的命好。如今只要定下季子的婚事,她这辈子就算圆满遂顺,成圈内名媛太太的典范。
季子今年二十有三,普通的小姐早在二十岁就定下婚约,越拖越找不到好的,李珍玉也不敢怠慢,催她相亲。
季子不想结婚,听李珍玉又要唠叨,给她介绍对象,急忙说:“我报社里还有点事儿,工作为大,妈妈继续吃。”
早些时候,喊父母有喊父亲母亲的。李珍玉觉得太老套,追求时髦,学留洋家庭的唤法,喊爸妈。现在时间久了,时髦喊法渐渐普及,倒没有多特殊了。
“哎!我说你,别忘记明天晚上有饭局,我和你张姨说过了,和张家大儿子张怀礼见面吃饭,他做翻译工作的,和你同行,年轻人有话聊!”李珍玉在楼下喊,魔音灌耳。
季子敷衍了事:“知道了,知道了。”
她半个身子走上楼,听不到唠叨,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朝墙角瞥了一眼,窗户漏了一线雨,水淋到水缸里的铜钱草里,满到要溢出来,整个家糊了一层水汽,像是浸没在水里。
季子看到水汽玻璃,想到沈鲸淮那挡在玻璃后头的那双茶灰色的眼,一眼能看透似的,又好像隔着重重雾霭,瞧不清楚。
她没多想,回了房间。
说报社有事,那是真的有事,她有新闻稿子要赶。
季子在桌前坐定,伸出柔若无骨的纤手抚动耳垂,卸下珍珠耳钉。这对珍珠耳钉花纹漂亮,成色白润,市面上等闲找不到这样的样品,是她十八岁那年,她爸送的生日礼物。
今日她盛装打扮,戴上贵重的耳钉,想去见沈鲸淮,哪料到,还是晚了一步。
如今的沈鲸淮恐怕不知道褪去年少稚气的她,出落得究竟有多美。
他的眼睛里,再容不下她了。
季子不往深处想,她翻了翻新闻收录的照片与资料,用钢笔在纸上写了一个标题。她静候片刻,等墨干。
季子初来乍到,对南城情况并不是很了解,突然想起沈鲸淮,心中有个念想鬼鬼祟祟,隐隐作乱。
她让赵姆妈糊弄李珍玉,独自逃了出去,带着办公室的钥匙,来了报社单位。
单位里还有人伏案工作,是白雁松。他父母不像季子那样富贵,是穷苦人家出身,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读了书,离开乡下来南城工作,自然要勤勤恳恳,握紧饭碗。
他对季子这种不摆大小姐架子的淑女很有好感,见她来了,给她泡上一杯热茶,道:“阿子怎么来了?”
报社里的人都很好说话,没几天就混熟了,给每个人起了个爱称。
季子端过热茶,轻啜一口,说:“来翻点资料,诶,雁松前辈,你听说过半年前有关沈家少爷的事吗?”
白雁松从书里抬起头,推了推眼镜,问:“哪家少爷?”
“沈鲸淮。”她每次亲口念出这个名字,心脏就会打鼓。
“南城那个富少爷?”
“我想看看他那起纵火案的报道,总有吧?毕竟半年前,这事闹得很大。”
白雁松哦了一声,说:“旧报纸都堆积在仓库里,按照年份排序,你可以找找看。”
季子应了一声,端着茶去另外一个房间。
仓库许久没人来收拾,报社经费有限,没那个闲钱请钟点工日夜清理。刚推开门,一阵浮尘迎面扑来。走廊的灯光微黄,与窗外隆隆作响的雷声两相折磨,看起来阴森可怖。
季子翻了好久,总算从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翻出有关沈鲸淮的报道。报道上写的和她了解的差不多,只是一场大火,没有受害者,不幸中的万幸。
季子在国外,曾听心理医师说过,人在遭受强烈刺激之后,精神往往会失常,出现焦虑不安,抑或幻视幻听的情况。像沈鲸淮这种正常人变成疯子,已经是重度状况了。
有没有办法治好他呢?
季子请不到国外的心理医师,沮丧地叹了一口气。
“咚咚咚。”白雁松突然敲门,吓了季子一跳。
“怎么了?”季子问。
白雁松道:“门外有人找,说送你回家。”
“谁呀?”季子眨了眨眼,没半点印象。谁还记得她吗?大半夜要千里迢迢来找?
“好像是个男的,是你男朋友吗?”白雁松不知道问这话合不合适,斟酌许久才开口。
季子愣了一秒,急忙否认:“我没有男朋友的呀。”
她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坏了!这么迟,恐怕李珍玉动辄要骂人了。
季子急匆匆朝外赶,见着了白雁松口口声声的男友。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头发抹了发油,梳了个大背头,走近一看,是不认识的眉眼,还算仪表堂堂。
“你是?”季子发问。
男人作答:“我叫张怀礼,是明天要和你相亲的人。”
他话说得暧昧,带点轻佻。
季子没结婚打算,所以也有些抵触他,这会儿,问:“你怎么知道我报社地址?”
张怀礼说:“今晚本想去你家邀你出门玩,新时代的男女总有点夜生活。我想季小姐是海外留洋的人,总不至于这么保守。哪知去了你家,季伯母说你不在,打听了一通,知道你来报社,这才让我来接人。”
“哦。”季子淡淡应了一句,知道是赵姆妈被逼供。
没法子,回去任骂任罚。
雨停了,夜有点深,街上还亮着灯,人来人往,川流不息。
走到了沈鲸淮附近的小巷,她下意识往那扇绿油油的窗户望去。太远了,瞧不见人。
季子心怀心思,没注意自己跟着张怀礼,被带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小巷。
张怀礼话多,此时喋喋不休地讲,聊到国外生活,他就着黑,说:“国外的礼仪,是见面必亲吻,季小姐适应这样的生活吗?”
季子出神,敷衍地点了点头。
张怀礼以为她听懂了自己话里的机锋,了然一笑,突然凑过去,对季子暧昧不清地道:“那我想对季小姐示个好,以亲吻礼仪相待。”
他话音刚落,就要吻过来。
季子这才吓了一跳。
这里月黑风高,没人走动,所以醉人心,壮人胆。
他嘴还没碰到季子,人就被一记勾拳撂倒在地。
季子还没反应过来,手腕突然被人扯着,拉着她就往别处狂奔而去。
阿弥陀佛,她是要傻到什么地步才能有点反应。
月亮出来了,街道上一片亮堂。
季子气喘吁吁,被汗水糊住的眼睫模糊一片。许久,她抬头,注意到拉她逃跑的人。从黑色西装的背影来看,宽肩蜂腰,人很高大,是个男人。
男人回头,视线正好与季子相撞。
她捂住嘴,惊呼出声:“小叔叔?”
沈鲸淮松了手,不置一词,也没应声。
季子晕晕乎乎,身上又有些冷,如坠冰窖。她闹不明白了,怎么会在这里遇到沈鲸淮?
她似懂非懂地问:“小叔叔,你没傻?”
沈鲸淮还是没说话,许久后,他启唇,嗓音沙沙的,说:“我看……你才傻。”
“……”季子闹不明白,他不是……痴傻吗?
这时,她又想起起初看到的崭新的信。如果沈鲸淮傻了,不识字了,又怎么写得出那些信呢?
“我说过,别找富家混子当男朋友,当着我面一套,背着我面又一套,你就这样谨遵小叔叔教诲吗?”
季子哑口无言,舌头麻木,失去了运作,说:“他不是……我男朋友。”
“我知道。”
“啊?”
沈鲸淮慢条斯理地说:“如果是的话,他亲你的时候,你就不会抗拒。”
“嗯。”季子缓慢地点了点头。
“时候不早,回去吧。今晚的事,别说出去。”沈鲸淮要走了,没理她,回了洋房。
季子听他的话,乖乖叫了一辆黄包车,骑回家里。
等到家门近在咫尺,她才如梦初醒。
糟了,都忘记问沈鲸淮为什么要装疯卖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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