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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国家法官学院、*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简便易用、权威实用,打造好读好用的案例!
权威的作者
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至今已有10年,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
强大的规模
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
独特的内容
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
数据库增值服务
2021年继续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并可免费下载民法典全文及新旧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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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内容包含行政不作为、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所选案例均是国家法官学院从各地2020年上报的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精品案例,全面涵盖该领域常见纠纷内容。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为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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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国家法官学院持续20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编办批准设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专门研究机构,与国家法官学院合署办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下,秉持服务司法审判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法学教育研究、中外法学交流、法治中国建设的办院宗旨,坚持服务、创新、合作、开放、共享工作原则,依托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发布和国际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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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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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不作为
1律师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以人查房应否支持
陈某、蔡某诉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办理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条件
张某诉宜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3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撤销村民委员会建制的形式
范某诉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人民政府、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4不动产权利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范围限于其本人当次登记相关的资料
何某诉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5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被刑事立案后应当继续全面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松滋市人民检察院诉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法定职责案
6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延迟履行协调监督职责的认定
吕甲、吕乙诉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教育管理法定职责案
7行政备案审查权限的认定标准
卡友公司诉江苏省商务厅不履行备案法定职责案
8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对不当转送的复议申请负有依法处理的法定职责
八哥洞公司诉文山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案
9履责之诉中裁判理由的恰当使用
苏某诉北京市石景山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10确定是否具有行政法上诉的利益应具体考量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蔡某诉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二、行政确认
11因工外出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的工伤认定
敏乐汽车检修中心诉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认定案
12并非所有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均构成行政机关中止涉刑案件工伤认定时限的理由
京都护卫公司诉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13案件事实难以确定时不宜径行否定构成工伤
韩某等诉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案
14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工伤认定问题
博而诺公司诉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
三、行政许可
15撤销行政许可应遵守正当程序原则
福建伟杰公司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案
16行政协议与法律法规冲突的效力认定
瑞达公司诉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盐城市大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行政许可案
17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司法审查方式及听证权利保护
马某某等诉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环保许可案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的司法审查
小区第二届业委会诉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行政许可案四、行政征收
19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用房的可征收性及其补偿价值的确定规则
钟某诉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长沙市人民政府房屋行政补偿及行政复议案
20行政协议案件中原告履责诉求客观不能的裁判路径
高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案
21履行行政协议案件的司法审查应将合法性审查与合同审查相结合
付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行政征收协议案
五、行政处罚
22除有足以反驳的证据外,监控数据可作为认定环境违法行为的关键性证据
北京市通州机动车检测场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
2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应区分准驾车型
黄某诉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行政处罚案
24将非有机农产品加贴有机认证标识销售的法律认定
有机绿色食品公司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案
25福袋机经营模式属于有奖销售,奖品信息需明确
欣尚公司诉德阳市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6高校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路径
高某诉北京职业学院行政处罚案
27过罚相当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具体运用
龙某诉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28涉食品安全类行为违法性判断应以常识判断 理由补强为标准
加增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29生产商在食药监管部门针对销售商违法行为执法程序中的权利范围
丘比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30未及时更新广告信息的被动行为不宜认定为虚假广告
蚂蜂窝公司诉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31证券从业人员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的认定标准
林某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
32具有公共特征的私人修建院坝是否属于酒驾中的道路
黄某诉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区分局行政处罚案
33将APP名称登记为企业字号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
蓝鲸公司诉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34定作人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香喷喷食府诉珠海市香洲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行政处罚案
六、行政强制
35承租人起诉强制拆除行为的原告主体资格认定标准
同心家园公司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强制拆除行为案
36当事人针对无主车辆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仅需承担初步证明责任
李某诉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等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
37房屋承租人对行政机关就违法建筑物向水务部门发送的停水通知是否享有诉权
沃达建筑公司诉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案
38公司在集体土地上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责任承担
范某诉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城建行政强制案
39违法建设立即拆除情形的适用及审理标准
张某诉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案
40无主坟墓被强拆后原被告主体资格认定及举证责任承担问题
庄某诉仙游县鲤南镇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案
七、行政赔偿
41被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行政赔偿
朱某诉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治安行政赔偿案
42担保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被违法撤销后行政机关对担保债权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李某诉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案
43法院执行环节违反附随义务的,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绿山儿童乐园申请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案
44房屋拆除行为已被确认违法的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认定
金某诉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赔偿案
45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竞合之诉中救济确定
杨某诉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
八、行政程序
46超过起诉期限丧失诉权不能通过行政复议重新取得
王某、张某诉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复议案
47对于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个别业主通常不具有行政复议申请资格
王某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
48行政登记行为的作出必须符合正当程序
金某诉苏州市吴江区国土资源局房屋登记管理案
49行政机关未兑现行政承诺的起诉期限问题
陈某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街道办事处行政承诺案
50具有外化效力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南鹰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行政批复案
51经行政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情形下对起诉期限的认定
王某诉某区残疾人联合会、某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
52行政机关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
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权村民委员会诉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确认不作为行政行为违法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
53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告不属于过程性信息豁免公开的范围
程某诉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案
54行政机关不得以限制查阅时间的方式变相剥夺申请人知情权
陈某诉南通市崇川区钟秀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案
55涉国家秘密政府信息的司法审查标准
贾某诉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案
56投诉人直接或间接公开投诉信息的,可免除信息公开义务机关的保密义务
邱某诉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政府信息公开案
57针对部长信箱留言答复属便民回复而非信息公开
恒禾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答复案
58政府信息不存在案件中行政机关履行充分合理检索义务的认定
何某诉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59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旧衔接时的法律适用应以对申请人最有利为判断标准
方某诉北京市大兴区亦庄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
60政府信息公开中个人隐私保护应适当让渡于公共利益
韩某诉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十、其他
6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非因工死亡情形下行政给付判决的适用
王甲等诉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行政给付案
62第三方原因导致行政机关无法履行行政合同不能阻却其履约责任
凯力公司诉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行政合同案
63个案规范性文件审查结论的效力认定
吕某诉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监督案
64行政机关不得以相对人涉嫌犯罪为由拒绝行政奖励
朱某诉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人民政府劳动监察行政奖励及行政复议案
65环境保护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的利益衡量及判决方式
星勇公司诉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环保命令案
66失联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为的可诉性分析与合法性审查
图域公司诉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行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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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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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更是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人民法院始终将加强司法案例研究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通过发布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量,不断推进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发挥司法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展现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自2012年编辑出版以来,已连续出版9套,受到读者广泛好评。近年来,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国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的发展进程,顺应审判执行实践需要,响应读者需求,丛书2014年度新增金融纠纷、行政纠纷、刑事案例3个分册,2015年度将刑事案例调整为刑法总则案例、刑法分则案例2个分册,2016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纠纷分册,2017年度新增执行案例分册,2018年度将刑事案例扩充为4个分册。自2020年起,丛书由国家法官学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编辑,每年年初定期出版。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丛书编委会现编辑出版《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系列丛书,共23册。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以开放务实的态度、简洁明快的风格,在编辑中坚持以下方法,努力把案例书籍变得好读有用:一是高度提炼案例内容,控制案例篇幅,每个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内;二是突出争议焦点,剔除无效信息,尽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为读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对裁判文书的再加工,大多数案例由案件的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高度提炼、总结案例的指导价值,力求引发读者思考,为司法工作提供借鉴,为法学研究提供启迪。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编辑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广泛选编案例。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每年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从全国各地法院汇集上一年度审结的典型案例近万件,使该丛书有广泛的精选基础,优中选优,可提供给读者新近发生的全国各地多种类型的典型性案例。二是方便读者检索。为体现以读者为本,丛书分卷细化,每卷下还将案例主要根据案由分类编排,每个案例用一句话概括裁判规则、裁判思路或焦点问题作为主标题,让读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标案例。
中国法制出版社始终全力支持《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的出版,给了作者和编辑们巨大的鼓励。2021年,丛书将继续提供数据库增值服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查阅往年同类案例数据库。我们在此谨表谢忱,并希望通过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条编辑案例书籍、挖掘案例价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服务法治社会建设、服务学习研究法律的读者。
《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既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的办案参考和司法人员培训的实用教材,也是社会大众学法用法的经典案例读本,同时是教学科研机构案例研究的良好系列素材。当然,案例作者和编辑在编写过程中也难以一步到位实现最初的编写愿望,客观上会存在各种不足甚至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听取各方建议,不断扩宽深化司法案例研究领域,实现中国特色案例研究事业的新发展。
国家法官学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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