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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通过对涉及商品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到相关资质管理要求、涉检业务申报业务管理、现场作业管理、签证作业要求五个部分共十三章内容的介绍,使读者能够对商品检验相关职责及工作环节的作业要求有更加全面的了解。本书不仅适合海关关员学习参考,同样可以作为外贸企业、代理企业通关业务培训的参考用书,同时也可以作为广大从事外贸专业的院校老师及在校学生的辅助教材。希望通过这部书的全面学习,使更多的读者成为海关检验检疫业务领域的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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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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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3
第一节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3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法》3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3
第二节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4
一、《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4
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4
第三节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4
一、《食品安全法》4
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4
第四节 与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6
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7
六、《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7
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8
八、《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8
九、《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8
十、《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8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9
十二、《农药管理条例》9
第二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规章10
第一节 综合类10
一、《进出口工业品风险管理办法》10
二、《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管理办法》11
三、《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11
四、《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12
第二节 货物检验监管类13
一、《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13
二、《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13
三、《进出口煤炭检验管理办法》14
四、《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4
五、《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16
六、《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16
七、《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17
八、《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17
九、《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4
十、《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7
十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30
十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32
十三、《出口烟花爆竹检验管理办法》39
第三节 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类39
一、《汽车运输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检验管理办法》39
二、其他41
第三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规范性文件42
第一节 部分重要的进出口商品检验规范性文件42
一、《进出口食品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42
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47
三、《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51
四、《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54
五、《关于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年)的公告》57
六、《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公告第6号68
七、《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公告第68号)70
八、《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71
九、《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
公告》71
十、《关于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关安排的公告》71
十一、《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程序》72
十二、《关于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实施法定检验的进口许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
验证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73
十三、《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73
十四、《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75
十五、《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81
十六、《关于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小型气体容器包装实施检验和管理的通知》83
十七、《关于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84
十八、《关于调整部分进口矿产品监管方式的公告》86
十九、《关于调整进口棉花监管方式的公告》86
二十、《关于调整进口铁矿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86
二十一、《关于优化电池等进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87
二十二、《关于调整进口原油检验监管方式的公告》87
二十三、《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87
二十四、《关于对进口捐赠医疗器械加强监督管理的公告》95
二十五、《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96
二十六、《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97
二十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98
二十八、《对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99
二十九、《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实施出口商品检验的公告》100
三十、《关于出口工业产品退运追溯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公告》101
三十一、《关于对出口塞拉利昂商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103
三十二、《关于对出口埃塞俄比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103
三十三、《关于出口伊朗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104
三十四、《关于出口也门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公告》104
第二节 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单105
第三节 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清单106
商品检验相关资质管理要求
第四章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及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109
第一节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行政审批)109
一、事项名称109
二、事项类型109
三、设定及实施依据109
四、实施机构109
五、法定办结时限109
六、承诺办结时限109
七、结果名称110
八、结果样本110
九、收费标准110
十、收费依据110
十一、申请条件110
十二、申请材料110
十三、办理流程111
十四、办理形式112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112
十六、审查标准112
十七、通办范围112
十八、预约办理112
十九、网上支付113
二十、物流快递113
二十一、办理地点113
二十二、办理时间113
二十三、咨询电话113
二十四、监督电话113
第二节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行政审批)113
一、事项名称113
二、事项类型113
三、设定及实施依据113
四、实施机构114
五、法定办结时限114
六、承诺办结时限114
七、结果名称114
八、结果样本114
九、收费标准114
十、收费依据114
十一、申请条件114
十二、申请材料115
十三、办理流程115
十四、办理形式116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117
十六、审查标准117
十七、通办范围117
十八、预约办理117
十九、网上支付117
二十、物流快递117
二十一、办理地点117
二十二、办理时间117
二十三、咨询电话117
二十四、监督电话117
第五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行政审批123
一、事项名称123
二、事项类型123
三、设定及实施依据123
四、实施机构123
五、法定办结时限123
六、承诺办结时限123
七、结果名称123
八、结果样本123
九、收费标准124
十、收费依据124
十一、申请条件124
十二、申请材料124
十三、办理流程125
十四、办理形式125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125
十六、审查标准126
十七、通办范围126
十八、预约办理126
十九、网上支付126
二十、物流快递126
二十一、办理地点126
二十二、办理时间126
二十三、咨询电话126
二十四、监督电话126
第六章 境外主体备案及其他监管131
第一节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装运前检验机构备案131
一、事项名称131
二、事项类型131
三、设定及实施依据131
四、实施机构131
五、法定办结时限131
六、承诺办结时限132
七、结果名称132
八、结果样本132
九、收费标准132
十、收费依据132
十一、申请条件132
十二、申请材料132
十三、办理流程132
十四、办理形式134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134
十六、审查标准134
十七、通办范围134
十八、预约办理134
十九、网上支付135
二十、物流快递135
二十一、办理地点135
二十二、办理时间135
二十三、咨询电话135
二十四、监督电话135
第二节 进口涂料备案135
一、事项名称135
二、事项类型135
三、设定及实施依据135
四、实施机构136
五、法定办结时限136
六、承诺办结时限136
七、结果名称136
八、结果样本136
九、收费标准136
十、收费依据136
十一、申请条件136
十二、申请材料136
十三、办理流程136
十四、办理形式137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137
十六、审查标准138
十七、通办范围138
十八、预约办理138
十九、网上支付138
二十、物流快递138
二十一、办理地点138
二十二、办理时间138
二十三、咨询电话138
二十四、监督电话138
第三节 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138
一、事项名称138
二、事项类型138
三、设定及实施依据138
四、实施机构139
五、法定办结时限139
六、承诺办结时限139
七、结果名称139
八、结果样本139
九、收费标准139
十、收费依据139
十一、申请条件139
十二、申请材料139
十三、办理流程139
十四、办理形式140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140
十六、审查标准140
十七、通办范围140
十八、预约办理140
十九、网上支付140
二十、物流快递141
二十一、办理地点141
二十二、办理时间141
二十三、咨询电话141
二十四、监督电话141
商品检验涉检申报业务管理
第七章 进口商品检验申报及管理155
第一节 进口商品检验申报要求155
一、进口医疗器械155
二、进口玩具155
三、进口汽车156
四、进口旧机电产品156
五、进口涂料156
六、进口危险化学品157
七、进口食品接触产品157
八、入境验证产品157
第二节 进口商品的涉检审单要点158
一、入境食品添加剂158
二、入境验证的产品159
第八章 出口商品检验监管申请及管理188
第一节 出口医疗物资188
一、申报范围188
二、规范性文件依据189
三、管理要求189
四、申报要求189
第二节 出口打火机、点火枪189
一、申请范围189
二、规范性文件依据190
三、管理要求190
四、申请要求190
第三节 出口烟花爆竹190
一、申请范围190
二、规范性文件依据190
三、管理要求190
四、申请要求190
第四节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191
一、申请范围191
二、规范性文件依据191
三、管理要求191
四、申请要求191
第五节 出口食品添加剂191
一、申请范围191
二、规范性文件依据192
三、管理要求192
四、申请要求192
第六节 出口至部分国家货物的装运前检验192
一、出口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货物的装运前检验192
二、出口伊朗工业产品的装运前检验193
三、出口也门工业产品的装运前检验193
商品检验现场作业管理
第九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197
第一节 进口棉花205
一、制度依据205
二、检验依据205
三、检验实施205
第二节 进口汽车206
一、制度依据206
二、检验依据207
三、检验实施208
第三节 进口医疗器械、出口医疗物资209
一、进口医疗器械209
二、出口医疗物资211
第四节 进出口玩具213
一、制度依据213
二、检验依据213
三、进口检验实施213
四、出口检验实施214
第五节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214
一、制度依据214
二、检验依据214
三、检验实施214
第六节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215
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的发展历程215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216
三、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229
第七节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233
一、制度依据233
二、检验依据233
三、进口检验实施234
四、出口检验实施235
第八节 进口涂料237
一、制度依据237
二、检验依据237
三、检验实施237
第九节 进出口煤炭238
一、制度依据238
二、检验依据238
三、进口检验实施239
四、出口检验实施240
第十节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240
一、制度依据240
二、检验依据240
三、检验实施241
第十一节 出口烟花爆竹、打火机(点火枪)243
一、出口烟花爆竹243
二、出口打火机(点火枪)247
第十二节 进口旧机电产品249
一、制度依据250
二、检验依据250
三、检验实施250
第十三节 出口协议装运前检验252
一、出口塞拉利昂(2004年至今)252
二、出口埃塞俄比亚(2006年至今)252
三、出口埃及(2009年2015年)253
四、出口伊朗(2011年至今)253
五、出口苏丹(2013年2018年)254
六、出口也门(2014年至今)254
第十四节 出口退运追溯调查255
一、制度依据255
二、信息收集255
三、追溯调查255
四、信息处置257
五、退运货物检验258
第十五节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进出口产品258
一、进口电池、电线电缆(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258
二、进口原油(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260
三、进口铁矿石(2020年6月1日起实施)260
第十章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261
第一节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的发展历程261
第二节 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分类262
一、危险货物类别和危险货物包装的类别262
二、危险货物危险性的先后顺序263
三、危险货物包装类别的选用265
四、危险货物表及其结构268
五、化学品危险性鉴定管理(参考材料)273
第三节 危险货物运输标签274
第四节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通用技术要求280
一、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定义、分类、编码和标记280
二、包装容器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及大型容器)制造要求290
三、危险货物使用包装容器(包括中型散装容器及大型容器)的一般规定293
四、包装规范一览表297
五、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297
第五节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试验要求300
一、检验依据300
二、通用要求301
三、基本试验302
四、中型散装容器性能检验308
五、大型容器(大包装)性能检验314
第六节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314
一、性能检验报检的特殊要求315
二、性能检验实施315
三、性能检验不合格处置316
四、性能检验签证316
五、性能检验特殊要求(出口电石包装)317
第七节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317
一、鉴定范围317
二、使用鉴定报检的特殊要求317
三、使用鉴定的安全要求318
四、使用鉴定实施318
五、使用鉴定不合格处置320
六、使用鉴定签证321
七、使用鉴定特殊要求(出口电石和黄磷包装)321
第十一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322
第一节 检验鉴定概述322
一、检验鉴定的性质和作用322
二、检验鉴定的范围和内容322
三、检验鉴定的资料要求323
四、检验鉴定的岗位要求324
第二节 数重量鉴定326
一、海关实施数重量鉴定的业务范围326
二、确定鉴重方式326
三、衡器鉴重327
四、水尺鉴重330
五、容量计重333
六、流量计鉴重337
七、特殊商品的结算重量338
八、安全注意事项339
第三节 残损鉴定339
一、海关实施残损鉴定的业务范围339
二、残损鉴定工作实务340
第四节 适载检验347
一、海关实施适载检验的业务范围347
二、适载检验工作实务347
第五节 价值鉴定349
商品检验签证作业要求
第十二章 签证要求摘要353
第一节 出境签证要求摘要353
一、出口塞拉利昂353
二、出口埃塞俄比亚353
三、出口阿尔及利亚354
四、出口也门354
五、出口伊朗354
第二节 入境签证要求摘要354
一、进口石材354
二、进口棉花355
第十三章 专用单证用例356
一、检验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输埃塞俄比亚356
二、检验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输塞拉利昂357
三、检验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输也门359
四、检验证书装运前检验证书输伊朗360
附 录
附录1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363
附录2 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指南2015366
参考文献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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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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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庚子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当全中国人民仍在奋勇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之时,国外疫情全面爆发,很多国家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数每日剧增,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增大。正如白岩松所说,在这样的局面下,我们抗疫出现了两个战场,一个在武汉,一个在海关。自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国海关广大关员全力投入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中,从抗疫物资的快速检验通关到严防死守,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广大海关关员用使命和担当谱写了新海关疫情防控的新篇章。新海关全面快速准确地履行了口岸检验检疫执法把关的相关职责,由此很好地承担起了保卫国土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使命。
自2018年4月20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管理职责和队伍正式划入中国海关。这是贯彻落实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工作部署、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重大进展。从那一天起,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统一以海关名义对外开展工作。这两年来,伴随关检业务的全面融合,一系列检验检疫业务的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地优化完善。海关总署以及各直属海关陆续推出一系列检验检疫业务培训的专题课件,希望广大关员尽快学懂弄通相关专业知识,但是这些培训课件普遍存在知识点单一、内容局限、就事论事等问题,致使许多关员存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似懂非懂的情况。编写一套综合、系统、全面的辅助工具书,深入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和要求是广大关员和从事外贸人士的强烈呼声。为了使广大关员能够对检验检疫业务有全面深入的了解,既能够了解各项政策最新的要求,还能够懂得这些政策的出处、变更调整的原因和过程,受中国海关出版社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和系统中的几位同仁孙鲁文、陈凤凰、赵凤奇、王莹、张博利用业余时间,整理了二十年来检验检疫业务的相关政策和资料,梳理并编撰了涵盖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食品检验、商品检验四个分册的这套丛书。这套书不仅适合海关关员学习参考,而且可以作为外贸企业、代理企业通关业务培训的参考用书,同时也可以作为广大外贸专业的院校老师及在校学生的辅助教材。希望通过这套书的全面学习,更多的读者能了解或熟悉海关检验检疫业务。
从2020年初正式启动编写工作至今,每一位参与编写的编委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毕竟检验检疫业务涵盖了多个学科、多个领域,没有几十年的业务积累是没有办法将各类业务追根溯源的,随着这两年新海关业务模式的改革创新及优化,很多业务政策也随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都需要编委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花费大量的业余时间去搜集整理。经过各位编委的努力,这套书的主要工作规范、业务要求基本更新到2020年10月中旬,有效地保障了其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家达成共识,尽自己所能把自身对检验检疫业务的理解和多年所积累的宝贵财富贡献出来,为关检业务的深度融合出一份力。各位编委也表示在举国努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艰难时刻,虽然不能亲赴一线保家卫国,但希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用自己的努力为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保卫战奉献绵薄之力。
这套书的编写,不仅借鉴了涉及检验检疫业务领域图书(参考书目附后)的精髓,也承蒙系统内的一些业务专家给予无私斧正和指导,在此代表编委表示由衷的感谢!想必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把检验检疫业务的精髓通过这套书能够得以传承和发扬。由于编委业务水平局限、编写时间紧张和业务政策不断更新,这套书中难免存在错漏,在此也希望广大读者和专业人士及时提出本书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我们将做及时的改正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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