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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内容要点如下:
(一)运用突破性创新框架,讨论金融科技创新在金融产品、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中引发的变化、替代性潜力和结构性影响,为研究金融科技创新的性质、风险和监管含义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
(二)金融科技监管之理念变更,金融科技监管首先要求变更监管理念。
(三)分析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特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转换的原因及金融科技监管模式转换的目标,指出传统金融监管的手段、方式和规则难以胜任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之需,而监管科技是以技术为中心的全新的监管模式,是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制度化的监管模式,将诱发金融监管的理念、原则、制度及监管文化发生改变。
(四)探讨监管科技的技术元素、功效、可能的应用领域及其面临的制度障碍,并提出监管科技应用的法制框架。
(五)在推进金融科技监管进程中,英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成熟做法可为镜鉴。本书内容要点如下:
(一)运用突破性创新框架,讨论金融科技创新在金融产品、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中引发的变化、替代性潜力和结构性影响,为研究金融科技创新的性质、风险和监管含义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
(二)金融科技监管之理念变更,金融科技监管首先要求变更监管理念。
(三)分析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特点、传统金融监管模式转换的原因及金融科技监管模式转换的目标,指出传统金融监管的手段、方式和规则难以胜任金融科技时代的监管之需,而监管科技是以技术为中心的全新的监管模式,是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制度化的监管模式,将诱发金融监管的理念、原则、制度及监管文化发生改变。
(四)探讨监管科技的技术元素、功效、可能的应用领域及其面临的制度障碍,并提出监管科技应用的法制框架。
(五)在推进金融科技监管进程中,英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成熟做法可为镜鉴。
(六)探讨了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现状和监管政策演变,分析了构建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应考量的因素,提出了我国金融科技监管的法制化的路径,核心在于监管科技应用中的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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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永亮,河南南阳人,男,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法学学科专业负责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特聘专家,辽宁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农林大学乡村振兴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在《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1篇,是3部著作的主要撰稿人。主持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等多项,参与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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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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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和价值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的
(三)研究价值
二、研究方法
(一)实证研究法
(二)法经济学研究法
(三)规范研究法
(四)比较研究法
(五)跨学科研究法
(六)基于深度学习的建模和预测方法
三、文献综述
(一)关于金融科技发展历史的研究
(二)关于金融科技产生原因的研究
(三)关于金融科技相关概念的研究
(四)关于金融科技利弊的研究
(五)关于金融科技监管法制的研究
(六)关于监管科技的研究
(七)研究评述
四、本书的结构安排
(一)绪论
(二)金融科技对金融监管法制的影响
(三)金融科技监管之理念变更
(四)金融科技监管之模式选择
(五)监管科技应用之法制路径
(六)金融科技监管之沙箱监管模式
(七)中国金融科技监管之法制构建
五、本书的创新与不足
(一)本书的创新
(二)本书的不足
第二章金融科技对金融监管法制的影响
一、技术与金融创新
(一)金融史是一部技术支撑的金融创新史
(二)金融创新的两面性及监管应对
(三) 技术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二、金融科技与突破性创新
(一)金融科技的本质是突破性金融创新
(二)金融科技作为一种突破性创新的表现
(三)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
(四)金融科技的应用领域
(五)突破性创新对于金融科技监管的意义
三、金融科技对金融监管法制的影响与启示
(一)金融科技对金融交易客体的影响及监管启示
(二)金融科技对金融交易主体的影响及监管启示
(三)金融科技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及监管启示
四、金融科技的风险及其对传统金融监管的挑战
(一)金融科技风险分析
(二)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监管的挑战
五、小结
第三章金融科技监管之理念变更
一、传统金融监管理念及其局限
(一)命令控制型监管理念
(二)机会主义监管理念
(三)机械主义监管理念
二、金融科技监管之理念转向
(一)坚守适应性监管理念
(二)奉行功能性监管理念
(三)秉持包容性监管理念
(四)倡导实验性监管理念
(五)强化协调性监管理念
三、小结
第四章金融科技监管之模式选择
一、概念之厘定
(一)关于RegTech的争议
(二)RegTech与监管科技辨析
(三)RegTech与FinTech的界分
二、传统金融监管的模式及其特征
(一)传统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
(二)传统金融监管模式的基本特征
三、传统金融监管模式转换的原因
(一)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监管构成重大挑战
(二)传统监管手段无法胜任金融科技监管之需
(三)RegTech的发展迫使监管机构变更监管模式
四、监管科技是未来金融监管模式选择的目标
(一)监管科技是以技术为中心的智能化监管模式
(二)监管科技是与金融科技相匹配的监管工具
(三)监管科技是一种制度化的监管模式
(四)监管科技彰显了多元的监管路径
(五)监管科技与传统金融监管方式的共存
(六)监管科技应用之意蕴
五、监管科技应用之主要领域
(一)数据分析
(二)网络安全
(三)宏观审慎政策
(四)识别洗钱行为
六、小结
第五章监管科技应用之法制路径
一、概述
二、监管科技应用中的技术元素及其功效
(一)数据管理技术
(二)数据分析技术
(三)风险管理技术
(四)应用程序接口技术
三、监管科技应用需考量的基础性问题
(一)统一数据标准
(二)扩大数据共享
(三)警惕反监管科技
(四)防范技术陷阱
四、监管科技应用之法制障碍
(一)数据共享障碍
(二)IT系统标准各异
(三)可疑交易行为识别存在障碍
(四)监管协调机制欠缺
五、监管科技应用之法制进路
(一)优化数据共享
(二)统一数据标准
(三)监管法规须反映技术的变化
(四)监管法规须应对风险的变化
(五)监管科技应用于AMLCFT下之法制改进
六、小结
第六章金融科技监管之监管沙箱模式
一、监管沙箱模式之内涵
(一)英国监管沙箱模式的主要内容
(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沙箱概况
(三)新银行启动计划
二、监管沙箱模式实施效果分析
(一)参与监管沙箱的企业概况
(二)监管沙箱取得的成效
(三)沙箱测试公司面临的挑战
三 、沙箱监管模式之思考
(一)借助创新监管方式促进金融市场竞争的正当性
(二)监管模式的理性选择
(三)如何解决由监管沙箱引发的监管俘获?
(四)如何确保监管沙箱运行的透明与公开?
(五)如何实现监管沙箱内外金融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
(六)监管松绑能否消解金融监管中禁止性条款的效力?
(七)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四、小结
第七章中国金融科技监管之法制构建
一、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概况
(一)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历史变迁
(二)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的界分
二、中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历史演进及其制度体系
(一)中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历史演进
(二)中国金融科技监管的制度体系
(三)突破性创新框架下金融科技监管之检讨
三、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法制构建需考量的因素
(一)金融科技监管的目标
(二)金融监管介入的时机
(三)监管对创新的影响
(四)监管对竞争的影响
(五)监管成本
(六)监管的有效性
四、中国金融科技监管之法制进路
(一)金融科技监管之理念转向
(二)金融科技监管之一般规则
(三)金融科技监管之框架建构
(四)金融科技监管之模式选择
(五)金融科技监管之内容扩展
五、小结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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