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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从创造性正确判断的基础即理解发明构思,准确把握发明实质开始,重点介绍了*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技术特征对比与公开内容的认定、技术启示的认定等,并结合相应典型案例,理论联系实践进行案例评析,希望能为我国机械领域企业专利质量提升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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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白光清,本书作者来自专利局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审协北京中心承担部分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业务范围主要有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专利复审案件的审查、做出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为企业提供技术与法律咨询服务。业务涵盖机械、计算机、生物技术、电力、航空航天、能源、通信、医药等全部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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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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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绪论
1.1创造性的历史沿革
1.2创造性判断中的主要问题
1.2.1创造性判断中的事实认定
1.2.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1.2.3创造性辅助判断标准的把握
1.2.4实用新型创造性标准的把握
第2章创造性判断的基础准确把握发明实质
2.1关于权利要求解读的比较法分析
2.2创造性审查中权利要求解读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2.3基于本领域正常理解,以权利要求内容为准
2.4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最宽泛的合理解释
第3章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认定与选择
3.1还原发明创造过程中的最接近现有技术
3.2最接近现有技术选取最有希望的起点原则
第4章技术特征比对与公开内容的认定
4.1技术特征的实质比对
4.2机械特征是否实质相同应基于本领域技术
人员理解考虑结构功能是否相同
4.3附图公开内容的认定
4.3.1源于规范的工程制图的附图
4.3.2附图中涉及定性和定量的信息
4.3.3对示意图形式的附图中没有明确的
文字记载内容的认定
4.4隐含公开的相关规定
4.4.1合乎逻辑的推理分析及直接毫无疑义的确定原则
4.4.2整体考虑说明书、附图进行客观认定
4.4.3隐含公开的特征应考虑作用是否相同
第5章区别技术特征及发明实际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准确确定
5.1区别技术特征的确定
5.1.1区别技术特征的含义及一般确定方式
5.1.2确定区别技术特征需注意避免碎片化
5.2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重要性
5.3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依据
5.4确立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应避免导致
事后诸葛亮
5.5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应与最接近现有
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一致
5.6存在多个区别技术特征时应考虑特征之间的关联性
5.7问题型发明的考虑
第6章技术启示的认定
6.1整体性原则的影响
6.2判断主体的影响
6.3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影响
6.4技术领域的影响
6.5技术问题的影响
第7章机械领域创造性判断中公知常识的考虑
7.1比较法分析
7.2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7.3公知常识使用注意的几个方面
7.3.1技术手段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所具有的知识
7.3.2容易想到与有限的试验
7.4公知常识的举证和听证
7.4.1公知常识的举证
7.4.2公知常识的听证
第8章创造性判断中的其他辅助性因素
8.1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
8.1.1比较法分析
8.1.2案例解析
8.2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8.2.1比较法分析
8.2.2案例解析
第9章实用新型创造性判断
9.1技术领域的影响
9.2判断主体的影响
9.3技术启示的考虑
9.4有益效果应如何考量
9.5现有技术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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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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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是授予专利权的核心条件之一,同时也是专利性判断要件中使用最多的条款;机械领域专利申请具有零件细节多、连接关系多、附图多等特点,因此,在机械领域专利案件的创造性评判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三步法适用的机械化,缺乏整体原则和对发明构思的考虑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机械部(以下简称北京中心机械部)成立十余年来,积累了大量机械领域的审查经验,为更好地总结经验,服务创新主体,提升专利质量,特组织编写了本书。
本书在对北京中心机械部近年来审查实践的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机械领域创造性评判中容易出现偏差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非显而易见性的把握、公知常识的运用、辅助性判断因素以及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判断等逐一进行了研究,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探讨创造性的标准适用,以期能够对审查员、专利代理人以及创新主体等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由于水平有限,书中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研究创造性条款的历史沿革,有助于了解创造性的立法本意和判断标准,从而促进创造性条款运用的合理和准确性。
众所周知,现代专利制度的基本原理是以公开换保护,符合专利性标准的将被授予专利权予以保护,而不符合专利性标准的申请将被驳回。专利性标准最早来自于美国1790年颁布的《专利法》。该法案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必须是足够有用并重要的以及以前也没有人知晓或者使用过,即只有类似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概念,并无创造性的概念。虽然在1790年至1950年间《专利法》被修正了约50次,但美国国会一直将专利性标准限于新颖性和实用性。然而,仅依据这两项授权条件,很多看起来贡献很小但与现有技术又存在区别的发明也能获得授权,这导致美国国内专利授权量大幅增长,引发越来越多的专利纠纷,因此迫切需要对专利性标准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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