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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立案工作指导(总第48辑)(2016.1)

書城自編碼: 301132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院
作者: 景汉朝,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 编
國際書號(ISBN): 9787510917080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7-05-01
版次: 1 印次: 1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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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自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高法院改革精神,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规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但同时,人民法院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立案窗口服务难以满足需要,事多人少问题较为突出。伴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立案窗口承担的材料接收、形式审查、登记立案、解答释明等工作量激增,各地法院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基层法院,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第1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修改的双重影响,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多数基层法院仅有一到两名立案法官,在完成日常立案工作之外,还承担着诉前财产保全、办理案件等各项工作,超负荷工作成为基层立案部门的工作常态。二是立案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人员对民事、行政诉讼法学习不够,案由的确定特别是行政案由的确定存在较大问题,对当事人起诉难以准确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释法明理水平有限。三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案件增多。由于立案过滤功能削弱,不予立案、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程序性案件增幅明显。如湖南省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民事案件5046件,同比上升了83.09%。四是重复起诉、滥诉、虚假诉讼问题较为突出。有的虚构债务、捏造事实规避国家政策、法律,串通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有的滥用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提出与自己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有的就同一事实提出几十次的诉讼;有的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纠纷提起诉讼,经释明后仍反复诉讼;有的滥列被告,将许多与纠纷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列为被告四处起诉;等等。五是诉调对接平台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不少当事人不愿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而是直接要求登记立案,致使诉前调解适用明显减少。六是送达难问题进一步加剧。立案登记制不再对起诉内容进行审查,很多案件原告填写的被告地址均有误,无法查找到被告,或者通过电话联系不到被告,有的被告直接拒接电话,即使接听电话也拒绝告知其具体的居住地,使得送达工作更加困难。七是新型立案方式适用率低,效果不明显。尽管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效果一般,当事人使用意愿不强。八是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动机制尚未健全,尚未形成整体合力。九是个别法院立案工作机制仍不规范,如对起诉材料不全的人员信息未予登记,大厅或窗口置备的诉讼指导材料不全,个别窗口人员缺岗或着装不规范,当事人较多时释法解疑不够详细等。自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高法院改革精神,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规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但同时,人民法院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立案窗口服务难以满足需要,事多人少问题较为突出。伴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立案窗口承担的材料接收、形式审查、登记立案、解答释明等工作量激增,各地法院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基层法院,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第1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修改的双重影响,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多数基层法院仅有一到两名立案法官,在完成日常立案工作之外,还承担着诉前财产保全、办理案件等各项工作,超负荷工作成为基层立案部门的工作常态。二是立案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人员对民事、行政诉讼法学习不够,案由的确定特别是行政案由的确定存在较大问题,对当事人起诉难以准确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释法明理水平有限。三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案件增多。由于立案过滤功能削弱,不予立案、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程序性案件增幅明显。如湖南省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民事案件5046件,同比上升了83.09%。四是重复起诉、滥诉、虚假诉讼问题较为突出。有的虚构债务、捏造事实规避国家政策、法律,串通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有的滥用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提出与自己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有的就同一事实提出几十次的诉讼;有的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纠纷提起诉讼,经释明后仍反复诉讼;有的滥列被告,将许多与纠纷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列为被告四处起诉;等等。五是诉调对接平台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不少当事人不愿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而是直接要求登记立案,致使诉前调解适用明显减少。六是送达难问题进一步加剧。立案登记制不再对起诉内容进行审查,很多案件原告填写的被告地址均有误,无法查找到被告,或者通过电话联系不到被告,有的被告直接拒接电话,即使接听电话也拒绝告知其具体的居住地,使得送达工作更加困难。七是新型立案方式适用率低,效果不明显。尽管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效果一般,当事人使用意愿不强。八是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动机制尚未健全,尚未形成整体合力。九是个别法院立案工作机制仍不规范,如对起诉材料不全的人员信息未予登记,大厅或窗口置备的诉讼指导材料不全,个别窗口人员缺岗或着装不规范,当事人较多时释法解疑不够详细等。
本辑在案例评析栏中刊登了十四个立案受理典型案例,包括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予立案及时予以纠正以保障当事人诉权,对当事人滥用诉权行为不予立案等,以期为各地立案受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目錄
【领导讲话】
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通仪式暨全国法院推进庭审公开
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凝聚共识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
一在全国法院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培训班上的讲话
【理论与实践探索】
案外人和第三人民事诉权保护制度
当前办理民事管辖案件的几个实务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组织内部成员的诉讼主体资格
【调查研究】
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
以2015年天津高院申请再审案件为样本的分析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以成阳市14个基层法院为视角
关于稳妥实施立案登记制的调查与思考
【案例评析】
破产费用可诉性认识问题之统
再审申请人刘某不服不予受理破产企业留守人员报酬请求权一案
立案受理典型案例
【经验交流】
打造诉调对接平台强化信访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改革
唐山法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8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
(2016年9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16年10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2016年10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1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1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推广应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2016年1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1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民事部分)纪要》的通知
(2016年11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
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
(2016年11月22日)
內容試閱
自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和最高法院改革精神,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规范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但同时,人民法院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立案窗口服务难以满足需要,事多人少问题较为突出。伴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立案窗口承担的材料接收、形式审查、登记立案、解答释明等工作量激增,各地法院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基层法院,受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修改的双重影响,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多数基层法院仅有一到两名立案法官,在完成日常立案工作之外,还承担着诉前财产保全、办理案件等各项工作,超负荷工作成为基层立案部门的工作常态。二是立案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人员对民事、行政诉讼法学习不够,案由的确定特别是行政案由的确定存在较大问题,对当事人起诉难以准确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释法明理水平有限。三是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案件增多。由于立案过滤功能削弱,不予立案、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程序性案件增幅明显。如湖南省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全省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民事案件5046件,同比上升了83.09%。四是重复起诉、滥诉、虚假诉讼问题较为突出。有的虚构债务、捏造事实规避国家政策、法律,串通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有的滥用政府信息公开诉权,提出与自己生产生活无关的信息公开申请;有的就同一事实提出几十次的诉讼;有的对不属于法院主管的纠纷提起诉讼,经释明后仍反复诉讼;有的滥列被告,将许多与纠纷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列为被告四处起诉;等等。五是诉调对接平台没有完全发挥作用。不少当事人不愿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而是直接要求登记立案,致使诉前调解适用明显减少。六是送达难问题进一步加剧。立案登记制不再对起诉内容进行审查,很多案件原告填写的被告地址均有误,无法查找到被告,或者通过电话联系不到被告,有的被告直接拒接电话,即使接听电话也拒绝告知其具体的居住地,使得送达工作更加困难。七是新型立案方式适用率低,效果不明显。尽管各地都在积极推进网上立案、邮寄立案等便民立案方式,但受各种因素影响,效果一般,当事人使用意愿不强。八是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动机制尚未健全,尚未形成整体合力。九是个别法院立案工作机制仍不规范,如对起诉材料不全的人员信息未予登记,大厅或窗口置备的诉讼指导材料不全,个别窗口人员缺岗或着装不规范,当事人较多时释法解疑不够详细等。
本辑在案例评析栏中刊登了十四个立案受理典型案例,包括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予立案及时予以纠正以保障当事人诉权,对当事人滥用诉权行为不予立案等,以期为各地立案受理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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