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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欧盟食品法

書城自編碼: 2974170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外国法律与港澳台法律
作者: [意]路易吉·柯斯塔托[Luigi Costato]、[意]
國際書號(ISBN): 9787513046077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1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472/393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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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本书内容是国际上相对较成熟的研究成果,且译者较具权威性。
內容簡介:
由LuigiCostato教授和FerdinandoAlbisinni教授汇编的《欧盟食品法》是国家利益研究计划(PRIN2008)共同农业政策和食品法中的欧盟规则和机构的成果。该书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组织翻译,有助于借助域外经验改善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以及食品法这一新兴领域法在中国的发展。
關於作者:
FerdinandoAlbisinni,意大利图西亚大学欧洲食品和农业法教授,博士课程欧洲和国际市场规制教授委员会成员,欧洲食品法中心科研主任,食品法高级硕士的科研主任。意大利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比较农业法和国际农业法研究所教授。意大利农业政策、食品和林业部科学顾问。意大利优质葡萄酒生产商联盟专家。意大利食品法协会的创始人和秘书长。获罗马律师*,是最高法院承认的执业律师,于意大利和欧洲的法院及行政机关开展与农产品法有关的律师工作。
目錄
第一章欧盟食品法的原则和规则
1.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2.食品规制
3.谨慎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
4.欧盟食品法的基本规则
5.欧盟和世界贸易组织
6.消费者保护和风险预防
7.结语
第二章欧盟食品法体系的发展路径
1.源起:法律协调第一阶段中的共同市场和健康保护
2. 20世纪70年代:部分协调和共同农业政策措施
3. 20世纪80年代:司法干预
4. 20世纪90年代:内部市场
5.欧盟食品立法的多重目标
6.食品安全危机和新的学科框架
7.新世界第1782002号法规和系统性的维度
8.多中心的规制体系
第三章国际规则
1.《关税贸易总协定》的初衷,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 以及国际食品法的法律框架
2.农产品协定
3.《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
4.《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中的谨慎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
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6.《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食品
第四章竞争法与欧盟农业和食品法
1.欧盟里斯本条约后的竞争法
2.竞争法和共同农业政策
3.竞争规则和农产品:例外类型(竞争法可适用除外的类型)
4.农业和食品领域内竞争规制额的适用
5.竞争法和跨部门的协议和组织
第五章欧盟食品法的定义
1.明确定义的原因
2.食品(food)和饲料(feed)
3.食品和饲料从业者(operators)
4.食品或饲料的入市(food or feed placing on the market)
5.风险和危害
6.食品企业和饲料企业
7.食品法
8.迈向一个食品法律体系
第六章欧盟食品安全局:技术、规范和冲突
1.机构改革中的欧盟食品安全局
2.《里斯本条约》中的食品安全

3.欧盟食品安全局的机构:咨询论坛
4.结论:宇宙中没有一个中心
第七章农业法和食品法
1.农业和营养的关系
2.升序:从农业法到食品法
3.降序:从食品法到农业法
4.结论:我们是否可以使用农业法和食品法的术语
第八章消费者保护
1.消费者保护
2.消费者保护与食品
3.其他
4.消费者保护与环境
5.结论
第九章食品行业从业者的责任
1.前提
2.《通用食品法》(第178/2002号法规)
3.撤回(withdraw)义务
4.社会责任
第十章缺陷食品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1.介于预防和补偿之间的食品安全:总论
2.食品和缺陷产品的定义
3.主观方面的要件
4.受害人行为的关联性
5.例外条款的豁免和无效性的原因
6.客观限制
7.权利的丧失及时效性
8.多元责任体系的共存及结语
第十一章追溯和一揽子卫生法规
1.追溯的概念
2.欧盟法律中的食品追溯
3.第1782002号法规中的食品和饲料追溯
4.欧盟具体部门立法中的追溯:特别是牛肉和转基因食品与饲料领域
5.欧盟食品卫生立法和一揽子卫生规范:概要
6.第8522004号有关食品卫生的法规:范围和程度
7.第8532004号有关动物源性产品卫生的法规
8.第8542004号有关动物源性产品官方控制的法规
9.第1832005号有关饲料卫生的法规
第十二章快速预警体系
1.食品和饲料的快速预警体系:法律渊源,框架和作用
2.确保工作网络功能准确且有效运作的规则、条件和程序
第十三章技术规则和国家法规
1.欧盟在世界食品市场中的标准制定者角色
2.自愿性标准体系

3.维也纳协定
4.标准化政策
5.透明度指令
6.新方法和规则的产生
7.国家代表团原则
8.欧盟委员会对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授权
9.发布标准
10. ISO22000:2005标准
11.审计
第十四章公共和私人的官方监管标准
1.公共和私人标准:概念、类型、作用
2.基本标准和质量增值计划
3.《通用食品法》中的标准
4.标准、认证计划和认可系统
5.官方监管和制裁
第十五章农产品市场的共同组织
1.《欧盟运作条约》与农产品市场共同组织
2.农产品市场共同组织的实施
3.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94)下马拉喀什议定书中农业协定对农产品市场共同组织(CMO)的改变
4.第12342007 号法规和向单一农产品的共同市场组织的过渡
5.市场标准
第十六章标签、名称和商标
1.食品标识、展示和广告立法:第一步定义
2.强制声明、产品名称和语言要求
3.配料和致敏物质
4.营养标识和健康声明
5.针对不公平行为的立法(概要)
6.品牌
7.集体和地理命名
第十七章健康食品和健康及营养声明
1.促进健康食品具体类别定义发展的欧盟立法演变
2.健康食品分类
3.药品和食品的界限
4.针对健康食品中使用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外的物质的欧盟立法协调
5.食品营养和健康声明欧盟第19242006号法规
6.使用营养和健康声明的条件
7.营养声明和健康声明的具体要求
8.结论
第十八章专利和植物发明
1.食品领域的专有权和国际专利
2.欧盟立法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
3.第210094号法规
4.农民的权利
5.公平报酬与再利用
6.转基因食品的可专利性
第十九章转基因食品和饲料
1.介绍
2.早期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规定
3.当前转基因食品和饲料规则以及入市销售
4.转基因食品和饲料标识的规制
5.非转基因自愿标识制度
6.追溯制度
第二十章受保护原产地名称、受保护地理标志和传统特色保证
1.受保护地理标志
2.地理标志,葡萄酒和烈酒
3.地理标志和商标
4.注册规定
5.注册程序
6.生产者的权利
7.地名的模糊性
8.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共存
9.传统特色保证
10.简单和间接的地理标志的国家保护
11.地理标志保护的国际责任
第二十一章有机食品
1.有机农业的起源: 从协调生产方式到欧盟标志
2.欧盟食品立法框架中第8342007号法规的主要创新
3.有机产品标识:在消费者信息和产品增值之间
第二十二章传统食品
1.意大利对传统食品的认可
2.欧盟的方法
3.现行规制
4.欧盟法规的例外
第二十三章新食品
1.欧盟新食品法规的立法缘由:入市前的许可程序
2.第一个新食品规制:欧盟第25897号法规和以1997年5月15日作为确认某一食品是否需要入市许可的判断分水岭
3.改革的必要性
4.欧盟第20152283号法规:针对新食品的新法律框架及其生效和范围
第二十四章食品添加剂和污染物
1.引言
2.食品添加剂、食用酶和食用香精的通用许可程序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则
4.食用香精的使用规则
5.食品酶的使用规范
6.污染物
7.食品中某种污染物的最高水平
8.动物源性食品的农药和兽药的最大残留量以及包装的迁移限制
9.控制,采样和分析方法
第二十五章葡萄酒
1.葡萄酒规制的特殊性
2.持久的规则
3.欧盟法院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原产地装瓶案
4. 2008年葡萄酒改革
5.当下优质葡萄酒的监管
6.商标和地理标识
7.新控制体系和采用统一的规制方式的趋势
第二十六章橄榄油
1.针对油脂的第一个共同市场组织
2.国家橄榄油原产地的命名
3.第一项关于特级初榨橄榄油和初榨橄榄油原产地命名的欧盟法规
4.意大利和欧盟委员会的争端
5.关于橄榄油原产地命名的一种新的双重标准
6.现行法规和单一的共同市场组织
7.结论
参考文献
內容試閱
《通用食品法》在共同体和成员国层面确立了有关食品和饲料的基本原则,尤其是针对食品和饲料的安全。
就为此所制定的规则而言,它们的相关性并不仅仅基于它们的内容,也基于多重的法律基础[条约第37条、第95条、第133条和第152(4)(b)条]、多重的立法目标(公众的健康和福利以及食品和饲料在共同体和内部市场的自由流通),综合采取的创造性原则[风险分析、谨慎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透明],成立欧盟食品安全局。这些原则和规则即便是在成员国层面也是必须予以执行的,且涉及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所有环节。
一如某一美国学者的观察:美国宪法规定中的重要原则已经被引入到食品立法中(Hurt 2005)。上述的结论对于欧盟的立法而言也是一样的。对于推进欧盟立法中的基本原则的发展而言,食品法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对此,只要提及相互认可这一司法判决所确立的原则即可。此外,欧盟法院有关食品生产和食品市场的许多判决都涉及确认行政行为的比例性这一原则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有关保护欧盟公民权利的内容和范围。
《通用食品法》不仅再次确认并扩大了一些原本被诸多限制的规则适用范围(诸如追溯或者谨慎预防原则),而且,其发展的方向也有助于推进一个更为综合的法律体系。在该体系下,一些传统的欧盟规则(例如,针对标识、销售或者产品责任的规则)都将在这一更为整合的新背景下予以适用。对此,《通用食品法》的解释和适用以及在2002年前后所确认的大量欧盟食品法律规则要求学者、法律实务者、公共机构管理者和企业从业者都认可相关法规和指令执行的规制框架。
事实上,很久之前就已经表明,仅仅只是遵循一项一项的规定已经不够了。在这个方面,《欧洲食品法》明确表明其所推进的方向是采用一个整合且协同的方式,即全面考虑目标、权能、责任和程序,强调行政和司法经验的作用,确立一个地方、国家和欧盟规制者和管理者都紧密合作的框架。为此,可以肯定的是,作为上述进程的结果,一个新的立法模式已经出现。在该新的立法模式之下,源于共同体层面的规则和源于成员国以及地方层面的规则可以严格地嵌入到统一的欧洲食品法模式中。
上述发展使得法律教育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在欧盟层面,作为代表的法律教育主要是研究生教育和针对那些业已在私人企业或公共管理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的教育。在很多情况下,食品企业从业者就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很难找到明确的解答,尤其是针对新产品和新生产程序的问题,但他们又必须确保符合欧盟成员国的规则。在另外一些情形下,成员国的法院依旧适用一些明显未经修订且依旧具有效力的成员国规则。根据《欧洲食品法》的规定,这些规则都需要加以修订。然而,上述现象直到不久之前还大量存在。最为显著的一个例子就是有关葡萄酒装瓶的规则争议,即争议的一方认为应承认地方针对优质葡萄酒在产地进行装瓶的规则,另一方面则认为应针对受保护原产地命名的产品变更地方规则。
鉴于上述的考虑,本书的主编和写作人员就相关的主题开展了写作合作,以便针对《通用食品法》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议。首次合作的成果于2003年发表在了法律期刊(Le nuove leggi civili
commentate)上,其由出版社CEDAM出版。在此之后,所有参与评论的学者继续一起致力于这一领域的研究,并于2004年设立了意大利食品法协会。该协会分别于2005年在罗维戈(Rovigo)、2006年在乌迪内(Udine)、2007年在罗马、2008年在博洛尼亚(Bologna)、2009年在马切拉塔(Macerata)、2010年在西耶那(Siena)组织了国际食品法会议。此外,还在网上发布了意大利食品法学会会刊(rivista di diritto alimentare ),该学刊是专门针对食品法的法律期刊,目前已是其发展的第五年。同时,针对食品法的专业课程也得以发展,且增长很快,不仅在意大利,也包括欧盟的其他成员国。
正是上述的发展以及业已开展的研究工作,我们决定通过文本性的工作来探讨该法律在国家层面以及一些共享且统一层面的改革进程和相关问题,以便有关这一领域法的知识传播,包括它的内容和趋势。也因为如此,该文本的写作选择了英语。之所以选择英语作为出版语言是因为其不仅有助于在不同的国家发行这本著作,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个必要的选择,使其了解相关的术语。因为在很多时候,如果读者不熟悉法律文本所采用的初始工作语言,那么要正确认识相关术语并适用它们就会变得很困难。就上述内容,只要提及追溯(traceability)这一话题,各国不同的翻译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就足以证明其重要性。在这个例子中,一些欧盟法规的官方版本在翻译为意大利语时,有的采用了rintraccciabilita这一术语,有的则采用了tracciabilita这一术语。作为科学术语,这两个词汇所代表的概念是不同的,其中,一个是指自下而上,另一个是指自上而下,由此,在论及食品从业者和公共管理者的责任和民事责任时是有差异的。
有鉴于此,本书就食品法向学生提供了最为前沿的法律和科学课程,此外,也可适用于那些对《欧洲食品法》领域感兴趣的专业人士、实务人员,无论其是在私人机构还是公共机构。
本书各个章节所讨论的问题都是精选的,旨在就《欧洲食品法》早期发展中出现的主要话题向读者提供体系化的信息,因此,涉及的内容包括法律框架、竞争和内部市场、定义、欧盟和成员国机构、同样适用于其他领域内的欧盟法律体系但对《欧洲食品法》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规制(从消费者保护到标识、商标和专利、快速预警体系、认证过程)、这一领域内的特别规制经验(例如,针对受保护原产地命名和受保护地理标志、有机食品、新食品、传统食品、健康声明、转基因食品)。最后针对红酒和橄榄油的章节是为了讨论具体的产品,其特点在于代表了地中海地区食用农产品的规制特色。本著作最后所列出的案例、法律、网址以及文献有助于针对上述的讨论议题开展进一步的研究。本书已于2011年7月进行了更新。
在此,我们非常感谢Monica Minelli在引用和索引审查中给予的帮助,也感谢Marianna Du
PlatTaylor对于手稿的审读和语言的校对。本书中出现的所有错误或者疏漏都归责于我们。可以说,这是意大利学者针对《欧洲食品法》用英语进行写作的首次经历,欢迎各位读者的评议和建议,且可发送至邮箱luigi.costato@unife.it或albisinni@unitus.it。


路易吉柯斯塔托(Luigi Costato)
费迪南多阿尔彼斯尼(Ferdinando Albisinni)
罗维戈(Rovigo)、维泰博(Viterbo)
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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