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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与时俱进,逐条深度解读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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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党内权力运行制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内权力运行制约要求增强党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当前,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明确党内权力运行制约的主体和责任,完善党内权力运行制约制度体系,提升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本书对此重点做了原则性阐释,是党员干部的有益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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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石国亮,教授,法学博士,哲学博士后,美国丹佛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访问学者;兼任南京大学服务型政府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主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及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等十余项课题。出版过《服务型政府》、《中国政府管理》、《新媒体时代公关案例》、《国外政府管理研究丛书》、《论政党价值观》、《做最优秀的共青团员》等著作和教材十多部;在《中国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和《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有三十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外书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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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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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
一、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条例》修订的目的和依据
三、《条例》的修订思路和框架结构
延伸阅读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节选)
第二讲 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
二、党内监督的方针
三、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
四、党内监督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五、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
延伸阅读 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节选
第三讲 党内监督方式和党内监督体系
一、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强化自我监督
四、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延伸阅读 何为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节选
第四讲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一、党的中央组织在党内监督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三、中央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责任
四、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监督责任
五、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强化自我约束
延伸阅读 习近平加强中央政治局建设思想的五大看点节选
第五讲 党委(党组)的监督
一、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职责
二、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四、巡视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六、坚持党内谈话制度
七、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
八、述责述廉
九、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十、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
延伸阅读 从严治吏功夫在平时节选
第六讲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一、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和具体任务
二、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三、纪委派驻纪检组
四、认真处理信访举报
五、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
六、对一般性违纪问题反映的处理
七、执纪审查
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九、加强对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
延伸阅读 中央纪委持续发力严防灯下黑(节选)
第七讲 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一、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职责
二、党员的监督义务
延伸阅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要论述摘录(2013年2月2016年1月)(节选)
第八讲 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一、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理论阐释
二、国家机关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三、民主党派监督
四、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延伸阅读 通过修法完善国家监察体制(节选)
第九讲 整改和保障
一、党组织对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的处理
二、党组织的整改责任和对违纪问题线索的处理
三、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问责
四、对监督者的支持和保护
五、对监督对象相关权利的保护
延伸阅读 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整改落实(节选)
第十讲 《条例》的施行
一、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党内法规的授权规定
二、关于《条例》的解释权
三、关于《条例》的施行时间
延伸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节选)
附录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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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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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把强化党内监督摆在重要位置
本讲主要讲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修订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以及《条例》修订的思路和主要特点等,目的是对《条例》有一个总体性的把握。其中,修订的目的和依据体现在新修订的《条例》的第一条,其他内容贯穿于《条例》的全文之中。
一、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基本理论,其中就包括了丰富的党内监督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党内监督的思想,对我们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路径和方法,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基本规范。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把党内监督作为加强党建的重要内容,并明确体现在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等条款中,奠定了党内监督的基础。党的八大规定,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监督。
吴杰明(国防大学副政委,兼纪委书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使命,决定了它必须有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行严格的党内监督。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也是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根本所在。我们党之所以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之所以能够带领人民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就是因为党具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坚定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系以及铁一般的纪律,而这一切又都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密切相关,靠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来形成和保持。离开了这一条,党就会丧失其固有的优秀品质,就不复成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就难以完成担负的历史使命。
(《解放军报》2016年10月31日)
特别是2003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个创举,也是第一个党内监督的专门文件。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例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讲情面、顾脸面有所减少,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基本成为常态。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党内监督的改革和发展
许耀桐(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进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这其中哪一个都少不了要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的工作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内监督的改革和发展。
(《北京日报》2016年8月15日)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显现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比如,监督主体多元,责任不清,致使监督流于形式;监督体系不完整,具体制度不配套,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约束力不够;监督程序不具体,执行和保障机制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等等。习近平在关于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二、《条例》修订的目的和依据
《条例》第一条规定: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本条规定的是《条例》修订的目的和依据。本条的修改,集中在修订的目的上,突出强调了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强调了强化党内监督。首先将原《条例》中的加强党内监督修改为强化党内监督,尽管只修改了两个字,但是强化二字足以体现对党内监督的重视。习近平在关于《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是突出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条例》回应了实践需求,突显了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目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治国理政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是手段,加强党的领导才是最终目的。习近平在关于《条例》的说明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就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党建设好、管理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是突出强调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贯穿于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全部工作中,体现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实际行动上。这种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与时俱进、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而不断丰富与发展的;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必须通过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才能保持与发展的。正反两方面深刻的历史经验表明,保持、发展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的思想政治任务,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前途命运。
《条例》在第一条中明确提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党章是党的总纲领,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也是修订《条例》的依据。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十条规定: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等等。
三、《条例》的修订思路和框架结构
根据习近平关于条例的说明以及中央宣传部举行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闻发布会,结合《条例》全文,可以看出,《条例》的修订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修订后的《条例》是对党章的进一步具体化。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和务实管用原则,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既从政治上对加强党内监督提出原则性要求,又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不搞面面俱到,增强现实针对性。
第三,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既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结合实践提炼管用的实招,又着力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反映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举措,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新观点新举措,体现时代性、创新性。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明确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方向、目标、原则、任务、举措,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推动全党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
第四,坚持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着力处理好条例和原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关系,做到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原《条例》由总则、主体部分和附则构成,共五章,47条。修订后的《条例》保留了总则、主体部分和附则,但是根据责任界限把责任划分到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四大责任主体之中,并各自独立成章,增加了三章。这样,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条文仍是47条,分三个板块,即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共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共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原《条例》的突破,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第六章至第八章构成第三板块,共11条,分别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整改和保障、附则等作出规定。《条例》没有对中央部委和地方党委制定实施细则作出授权规定,体现全党必须一体执行,防止搞变通、打折扣。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动员会在京召开(节选)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宣讲团动员会2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做好宣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由党中央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是推动我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的重要工作方法,要坚持把这个方法用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联系实际学深悟透,把握精髓要义,讲究宣讲艺术,回应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切,把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讲清楚,把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举措讲清楚,把全会对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讲清楚。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怎么看、怎么学、怎么做讲清楚。
习近平指出,宣讲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党中央要求上来,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重点,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新局面,确保我们党更加有力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开创伟大事业新局面。
(作者:徐隽,《人民日报》2016年11月3日)
强化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保障(节选)
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地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员,《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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