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搭档背后的考虑
《美国宪法》最早的规定,是参选总统的候选人中,得票最高的当选总统,得票次高的就当选副总统。如此确保副总统和总统有很接近的资格,副总统是经过选举认定:除了总统当选人以外,最适合担任总统的人。
但这项规定有个严重的缺点。总统最强劲的选举对手,来当他的见习总统,等到总统出了问题─死亡、免职、辞职或无能视事─这位见习总统就更上一层楼来当总统。
总统身上发生什么不幸、糟糕的事,最大的受益者,将是他的竞争对手,这叫总统、副总统两人要如何相处,更遑论合作了!
因而早在1804年的第十二条修正案,就将总统选举和副总统选举分别开来,不再是第一名当总统,第二名当副总统。改成总统归总统,副总统归副总统,有不同的候选人,也有不同的选票。等到后来政党政治成熟后,又改成总统和副总统搭档竞选,一组一组出现在选票上。
总统和副总统搭档竞选,在现实政治上产生的效应,就是选票分配上的考虑。总统候选人会倾向于选择一个能替他争取到不同选民支持的人,来当副总统候选人。出身北方名校的肯尼迪(John F. Kennedy),就选了南方土味十足的林登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作为副总统搭档。
约翰逊和肯尼迪的个性、形象、政治风格,真的是南辕北辙,借由两人联合竞选,得以包纳不同的选票,击败了共和党提名的尼克松(Richard Nixon)。然而后遗症是:这样两个人私底下互相看不顺眼,1963年11月肯尼迪遭到暗杀,很自然就有阴谋论说法,主张整件事的幕后黑手就是约翰逊。
少数不从平衡选票作用来考量副总统人选的,是克林顿(Bill Clinton)。1992年竞选时,他拒绝了民主党内许多大老、策士们理所当然的建议,找了戈尔搭档竞选。克林顿和戈尔年纪相当,都来自南方,立场和形象也很接近,换句话说,会投票给戈尔的,本来就倾向于支持克林顿,戈尔不会有替克林顿拓展票源的作用。被问到为何如此不按牌理出牌,克林顿的经典回答是:因为我可能会死掉!(I could die!)
从《宪法》角度看,克林顿的选择,非但不奇怪,反而才是最合理的。副总统最大的作用,就是在总统出缺时继位,克林顿在意的是,如果当选了总统,却又因为死亡或其他因素提早退位,他希望继任的副总统有和他一样的想法、主张,继续执行他的政治目标。
克林顿在美国历史上有特殊的地位。两百多年来,一共只有三位总统来自小州 人口排名在后面一半的州。来自阿肯色州的克林顿是其中一位。他能够从小州崛起,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不只取得民主党提名,还击败了竞选连任的老布什(George H. W. Bush),其中一项理由就在于他的头脑清楚,有许多不迎合流俗却又自有说服力的看法与举措。
总统出缺,副总统接掌。那如果总统、副总统同时在任期间出缺,怎么办?两百多年的历史中,现实上从来没有出现这种状况。但美国人为了这样一种极其稀有的变化,进行了许多讨论与规划。由此看出他们对于权力如何合法且顺利地转交,有着非比寻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