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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推理小说大师令人意想不到的另类人生欧美冷硬推理小说*人,侯孝贤、张大春、唐诺、朱天文等*推崇的侦探文学大师,迄今*一部回忆录,与世界分享他的成败与考验。
★幽默、讽刺而迷人的任性跨界之作本书是回忆录、传记、游记,也是只有小说家才能写出的运动历险记布洛克讲述几十年与跑步交织的写作生涯,将成长经历、书中角色与行走心得融为一部幽默、讽刺、褪去虚饰的人生之书。
★一部关于跑步和行走的启示录,又远不止于此作为享誉世界的推理小说家,布洛克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竟然完成于那些挑战体能极限的比赛间隙。行走与写作的奥秘,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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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劳伦斯布洛克唯一一部回忆录,同时也是游记、自传,以及或许只有小说家才能写出的运动历险记。在这本书里他讲述了自己作为一个跑步者和步行者的经历,同时串起几十年与行走交织的写作生涯。布洛克在引言中说这本书完全是自我沉溺的,他好像不满足于成为那些令人难忘痴迷的推理小说人物的创造者,还想分享一些个人化的人生故事。
布洛克小时候因为不会骑车,每天放学回家只好步行。大学时发表小说赚到第一桶金有钱买第一辆车之前,到哪里都走路。成年之后他开始跑马拉松,并将竞走发展为终身痴迷的运动。
布洛克因其塑造的冷硬侦探形象被誉为在纽约游走的忧郁灵魂,他跑马拉松那些年已投入大量时间走遍纽约,但竞走最后让他履及全国乃至世界各地。从纽约、伦敦到马德里,从新英格兰的童军营到西班牙山区的朝圣路,从几公里的马拉松到二十四小时的长距离赛,布洛克数十年来走过了形形色色的酷日和雨天,但这并不是一本教人如何跑步竞走的工具书。全书三个部分,共31章,用精巧的蒙太奇手法讲述了一个个行走故事,将作者的成长经历、写作生涯、书中角色与行走心得融合为一部幽默、讽刺、褪去虚饰的人生之书,与世界分享他的成败与考验。
布洛克不少脍炙人口的名篇完成于那些挑战体能极限的比赛间隙,他也发现行走与写作的道理如出一辙:你要做的只是两条腿轮流向前,而秘诀就是留在赛场上,就是不停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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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 作者介绍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年出生于纽约州水牛城,知名的侦探小说家,欧美冷硬推理小说第一人,侯孝贤、张大春、唐诺、朱天文等最推崇的侦探文学大师。创作近六十年来,著有超过五十本小说、多部短篇小说及非虚构作品。曾获得10次夏姆奖、7次爱伦坡奖、4次安东尼奖、2次马耳他之鹰奖,并获得推理小说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终身成就奖和英国推理作家协会的钻石匕首奖。
他创作的著名作品系列有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雅贼伯尼(Bernie Rhodenbarr)、密探伊凡谭纳(Evan Tanner)、杀手凯勒(Keller)等。除了犯罪小说之外,另著有《布洛克的小说学堂》、《布洛克的小说写作课》,畅谈自己的写作经验。
布洛克大半生定居在纽约市,创作也多以纽约为背景,有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美誉。他不只是个道地的纽约人,也是个充满热情的全球旅行家。
◎ 译者介绍
兰尼,80后白羊女,英语教育从业人员。爱恐怖和推理,但超级怕死。擅长断舍离,有八百万种扔东西的妙方。布洛克死忠粉,不爱马修爱伯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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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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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001
第一部 007
第二部 069
第三部 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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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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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作为一名职业写手四十年,除了四本指导作家创作的书外,我其余所有作品都是虚构的小说。(我也曾以笔名写过一些浅显的心理学案件分析,称为非虚构类文章。但事实上,它们也是我杜撰出来的,是些披着羊皮的小说。)
因此这本书是我新的开始,这里所写的每一件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在我看来,写回忆录并不需要想象,虽然有不少作家通过想象使笔下的现实更加美好。但如果我要想象,我就干脆坐下来写小说了。对我而言,回忆录仅限于作者的记忆。
显然我这样的观点并不能得到所有人的认同。当我就某篇充满想象力的回忆录表达轻蔑之情时(事实上奥普拉温弗里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我的女儿艾米就无法理解为何如此小题大做。他可能是编造了一点儿,她说,但是我认为这样才更生动有趣。
好吧。那希特勒呢?不管你如何评价他,他可是个顶级的舞蹈家。
因此我坚守着自己的记忆,避免做任何美化事实的修饰。我父亲时常为了把故事讲得精彩而不断地夸大其词,这让我很恼火。于是我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坚持赤裸裸的真相。
尽我所能地坚持着。
记忆,如同狡猾的亚拿尼亚。我无法苟同这样的事情:一段抑制已久的记忆,几十年后在一名杰出催眠师的帮助下开启,进而引起一桩儿童性骚扰的诉讼案。我发现即便是有意识的记忆,也会是个积极配合你的证人,迫不及待告诉你想听的结果。所以对于那些挣扎在意识边缘的记忆,你又能相信多少?(顺便说下,同一个治疗师能从一个又一个客户身上不断挖掘这类记忆,简直不可思议啊!)
我的记忆,有时蛊惑人心,有时玩忽职守。我不愿全盘信任它,却不得不这样做,因为我得写下好久之前的事情,除了它我还能去问谁呢?
比方说,我现在要讲个关于1949年我和两个朋友杰瑞卡普和瑞特高德伯格散步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是这两个人陪的我。
这事我无法去问瑞特,他十几年前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我可以问杰瑞,我们现在仍是朋友。但他还记得吗?就算他记得,他的记忆难道就比我的可靠吗?
那天谁陪我漫步到市区真的那么重要吗?
举个我们与记忆抗争的例子。1960年,我与其他五个朋友每周齐聚小赌几把扑克。我们中绝大部分是作家,靠写廉价的垃圾货维持生计,同时历练写作技艺。某天突然一人提议:何不把写作和扑克这两种活动一起进行,娱乐工作两不误。
比方说,我们六个聚到某一人家中,其中五人打牌,第六人跑去别的房间写小说。当他写完第一章后,再回来打牌,换个人继续去写下一章。
这么轮番来。
两轮牌局后就能有十二章。如果进展顺利,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能把整本书写好。接着就把这书给我们的经纪人,同时也是扑克爱好者亨利莫里逊,让他把书兜售给出版社,接着我们平分收益。这将是史上第一个人人获利的扑克游戏!
准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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