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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奥斯卡金像奖提名影片
黑色惊悚大师大卫·芬奇 成名之作
美国《娱乐周刊》评定 史上八大惊悚影片之一
《七宗罪》是我社电影文化产品线下的影视文学作品之一。该作品是根据获得多项国际电影奖(第68届奥斯卡金像奖、第20届日本电影学院奖、第21届报知映画赏)认可的好莱坞知名影片《七宗罪》创作的心理探案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新老两位探员,米尔斯和沙摩塞接手了一起离奇的连环谋杀案,凶手明显受过高等教育,根据《神曲》《坎伯雷故事集》等古典著作和神话,给两位探员留下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在探究一起起诡异的案件的同时,两位探员的心理也逐渐发生着变化。血气方刚的亲探员逐渐认识了社会的冷漠而走向无望,而原本对世界丧失了信心的老探员则在了解罪犯犯案动机和目睹一起起悲剧之后重拾了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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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一位年轻气盛、满怀抱负的年轻警员,一位身心疲惫、绝望避世的资深警探,一场精心策划、震惊世人的连环谋杀案。
贪食、贪财、怠惰、嫉妒、愤怒、傲慢、贪色——七宗罪成了杀手作案的绝命图谱。一场场用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命案刺破了笼罩着城市的麻木与冷漠,搅动着每一个人心中对于善与恶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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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安东尼·布鲁诺 美国犯罪惊悚类文学作家。其作品涉及纪实文学和小说,代表作品有小说《坏家伙》《坏血》,纪实文学《冰人:一个冷血杀手的真实故事》。其多部作品都被搬上大银幕,故事性极强,文风极具画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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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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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响起了汽车防盗铃,尖锐的鸣叫打破了寂静,久未平息。沙摩塞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数字闹钟。时间接近凌晨两点。上床已经一个多小时,他却依然毫无睡意。他心事重重。
他试图忽略这刺耳的噪音,把注意力集中到床头柜放着的节拍器上。在床头灯昏暗的光线中,他看着摆锤来回运动,哒……哒……哒……哒……
买下那个小小的木质金字塔,是他有生以来最明智的一笔投资,他心想。他当了二十三年警察,步入过婚姻殿堂,也尝试过同居生活,求助过心理医生,也投奔过传教士,酒精、药物、冥想、瑜伽……这些都曾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但到头来,只有这个小东西才能给他一丝平静,帮助他入睡。一个小小的机械设备,仅此而已。只要设置好节奏——比如说,巴赫大提琴组曲,然后看着摆锤来回运动,哒……哒……哒……哒……直到他的心跳渐渐放缓,进入摆锤的节奏。
他是如此依赖这该死的小玩意儿,它的耐用程度都让他感到意外。它夜复一夜地为他清除一整天的积垢,让他得以睡上几小时。当了二十三年警察,十七年在重案组,他见过太多罪恶,能睡着已经是个奇迹了。只有在重案组呆过,你才算见识过人性最恶劣的一面。残杀、殴打、施虐、诋毁、凌辱……罪行司空见惯,手段层出不穷。夫妻反目成仇,子女弑杀双亲,父母打死幼孩,朋友刀枪相向,陌生人兵戎相见。所有一切的发生平白无故,让人无解。冲动犯下的激情之罪,无谓的、心血来潮的暴力。看不惯某个人的眼光就一枪毙了他,因为停车位起争执就捅对方一刀,面对朋友打牌作弊需要取命来泄愤,十岁孩子为一双球鞋置人于死地,瘾君子在药物的作用下大开杀戒……这座城市让他看到未来世界的面貌:堕落、腐坏。社会陷入倒退和衰败。人类开始回归最初的蛮荒。
沙摩塞闭上眼,用修长的手指盖住脸颊。他已经看够了,不想再看了。在黑暗中,他专注地听着规律的节奏声,汽车防盗铃渐渐褪为白噪音。他坚持了二十三年,这真是个奇迹。但是,他可能就快挺不住了。二十三年的积垢是可以把一个人毁掉的。不过今晚,他庆幸自己还有清污的能力。至少是清除一部分的污垢。他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将一切彻底清空,永远忘掉他见过的罪恶,彻底抹去所有的记忆。他知道实现的机会几乎渺茫,但他绝对要试一把。一退休就开始。还剩七天了。再过七天,他就将成为这个城市的历史。再过七天,就是甜蜜的解脱。
他放下双手,睁开眼望着卧室空荡荡的墙壁。照片都收好了,立式书柜里一半的书都已经打了包。前些天他试图挑出一些书送人,但发现哪本都舍不得扔。衣柜里还挂着一套西服、一件运动外套、两条裤子、两条领带和七件干净的衬衫,其它的衣服都已经收了起来。他扫视着眼前空荡荡的墙壁。想到这些墙壁曾见证了自己的两段婚姻,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从经济角度上讲,在这样一个城市里,娶个好老婆,不如租间公寓。赡养费要比房价便宜,而两次离婚他都算走运。两任妻子都开始了新的生活,这也让他感到高兴。至于孩子的抚养,那从来就不成问题,因为他从来没想要过孩子。
事实上,他也不是从没动过要孩子的念头,但城市不是适合生儿育女的地方。他知道在城里长大对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过那些年,在他内心深处,他总是盼着妻子哪天能给他一个惊喜,说自己怀孕了。如果那样的话,他就会被迫做出一些改变,也许还能离开这个鬼地方。然而,他的第一任妻子米歇尔虽然也想要个孩子,却不能生育,而第二任妻子艾拉则不想要孩子,他也便没有强求。他让自己不去想孩子的事,说服自己接受没有子女的人生。膝下无子的夫妇在城里并不少见,那很正常。而在内心最深处他却知道,这是种自欺欺人的想法。
不过,四十五岁再要孩子并不算太晚,他心想。他这个年纪的人,还是能学学换尿布的。不算太晚。他还能找到另一半,也许吧。他对这个想法不算心心念念,但那确实是种可能性。只要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什么都有可能。
他忽然感到胃里一紧,下巴发硬。对于自己先前的那个决定,他还是心怀反复。会不会是个大错?他在城市生活了大半辈子,会不会讨厌乡村?那里的生活会不会乏味至极?他会不会觉得无所适从?也许,只有城市的乌烟瘴气才能让他呼吸,让他活下去。
他把目光转向摆锤,集中注意力去听节拍声,强迫自己抛开杂念,放松下来。这能行得通,他对自己说。只要他放轻松,顺其自然,一切都能行得通。只剩下最后这七天了。过了这七天,他的生活将重新开始。好日子就要来了,他这么告诉自己。
节拍器周围的桌面上散落着他平时放在口袋里的物品:钥匙扣、破旧的棕色皮夹、破旧的黑色警徽皮夹,还有一把珍珠母手柄的弹簧刀。床头柜的边缘放着一本精装版的《丧钟为谁鸣》,是海明威的作品。他在整理东西的时候找到了这本书,决定再把它读一遍。他伸手拿起书,翻到第一次读时折角的一页,那几乎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一行被已经褪了色的铅笔划出的句子出现在了他的眼前:“世界很美好,值得我们为之奋斗。”
沙摩塞不自觉地笑了。二十年前,当他刚刚加入重案组时,这句话对他来说很有分量。那时候,这个世界的确很美好,的确值得人们为之奋斗,但是海明威去世以后,世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老爸”[1]生前一定想象不到,这个世界会堕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他接着翻了几页,发现了下午自己塞进书里的一小片墙纸。这片肮脏的正方形纸片上印有一朵红玫瑰。那天下午,他赶在看房时间结束前进了那栋房子。走进起居室时,他看到一块带金丝边的墙纸耷拉在外,其中一部分看似快要脱离主体。他上前撕下一块墙纸,搓去红玫瑰背面干了的黄色胶水,然后用他那把弹簧刀割出了这个正方形。
这让一边的房产经纪人托德顿时紧张了起来,生怕沙摩塞会改变主意。
“沙摩塞先生,有什么问题吗?”身穿房屋中介公司藏蓝色制服的托德摆弄起了领口,企图掩饰自己的焦虑。
他没有回答。他凝视着那朵雕琢精细的玫瑰,观察那微微泛着橙色的深红色阴影,赞叹起这位艺术家巧夺天工的手法。这片旧墙纸上所体现的细节让他非常惊讶。将如此细腻精湛的工艺运用于墙纸设计,似乎是很久以前的做法。他敢打赌,现在已经没有人会这么做了。
“沙摩塞先生,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吗?”托德再次重复了他的问题。
他把玫瑰塞进口袋,穿过门厅,走到门廊。那是一个巨大的包围式门廊,走在破旧的木板上,他觉得自己的脚步声好像葬礼上的鼓点。他的目光扫过四周无人打理的农田,和街对面邻居家悉心照料的菜园。在他的左手边,远处是山和森林。空中没有一丝云,他几乎能听见阳光照射在身上的声音。不远处的“出售中”告示牌在微风中左右晃动。
纱门打开的声音吱嘎响起,托德小心翼翼地探出了脑袋:“沙摩塞先生?”
他走下台阶,转过身,抬头望着房子的锡屋顶,和它的修补处被阳光晒白的、呈细曲线状的沥青。
“沙摩塞先生,您有什么问题吗?这房子的锅炉和主要电器都有一年保修,所以如果您担心……”
“不不,我不担心那些。我知道这房子有年头了,这不是问题。只是……只是这里的一切都让人感觉很……奇怪。”
“奇怪?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我是说,我倒是不觉得这地方有什么‘奇怪’的,当然它得要拾掇拾掇,但是——”
“不不,我喜欢这房子,对这地方我很满意。我喜欢在这儿住的想法。”
托德露出了一丝如释重负的笑容。“我正准备说,这地方再正常不过了。”
他把目光投向远处的森林。“所以我才想要住这儿。我想要正常的生活。”
但这时,托德并没有在听。他已经跑到了院子里,想要把被风吹歪的“出售中”拨回原处。
哒……哒……哒……哒……沙摩塞抬头看了一眼节拍器,又低头看着手中的玫瑰墙纸。他已经开始想念那房子了,他甚至都还没搬进去。他想念那房子,因为它给人的感觉那样不真实,距离此时此刻他的所在之处那样遥远。他的胃里忽然一阵痉挛。他会不会与新生活失之交臂?再过七天他就能过上正常的生活,但七天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呢?
他抬起头,双眼紧盯节拍器,将所有注意力集中到摆锤上,拼命抑制内心的恐慌。但节拍声让他想起了看房的那天下午,他回城坐的火车发出的哐当声。起初,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读着海明威,窗外一片片农田呼啸而过,抽烟的他吐出的烟雾和面前咖啡腾起的热气飘入清澈的阳光,一切颇为愉悦。但随后,风景慢慢变得干燥,农田逐渐被荒漠取代,盛气凌人的阳光让他开始感到窒息。很快,他的眼前出现了成片的废墟,和遍布其上的烧毁的汽车残骸,他便意识到自己正离城市越来越近。工厂和工业园区好像月球殖民地一般出现在茫茫蛮荒之中。然后是那些千篇一律的郊区住宅,还有它们跟前那些不自然的、必须不停浇水才能在旱暑中存活的草坪。它们是靠呼吸机维持生命的草坪。简直愚蠢透顶。不过,据沙摩塞所知,整个这一带也没有什么智慧可言。随着列车南下进入城市,他看到天边悬挂着层层浓雾,好像上帝沉重而愤怒的手掌。
火车到站时,他还不想下车。他想一直坐在原位,直到列车返程,带他回到他的新居。但是他有任务在身,而七天也不过就是一周的时间。坚持一周还是可以的,他对自己说。二十三年都过来了,七天又算什么?
然而,当他走到街上等出租车时,城市的现实还是无情地扑面而来。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噪音,嘶鸣的警笛声此起彼伏,有人大喊大叫,所有人都事不关己。一个精神失常的流浪汉正试图抢过一个游客手中的行李箱。“老兄,我来给你叫辆车”,流浪汉嘟囔着,“我有能耐,跟我来,准能给你找来城里最他妈好的一辆车。”但是那位游客并不需要他的帮助,他的妻子和女儿站在一边,不知所措。这家人巴不得这个疯子马上消失。他想要上前帮忙,但浑身乏力。如果他想逃离这地方,他必须停止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人们得学会解决自己的问题。他坐上了下一辆车,跟司机说了家里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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