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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为了帮助读者准确理解与适用法律,我社于2008年9月开始推出“法律注解与配套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认同与喜爱。随后,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我社陆续扩充本丛书品种,目前已有61种之多,成为法律工作者办案运用和公民法律学习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基于市场需求推出第二版第一批,2012年6月推出第二版第二批,2013年9月推出第二版第三批。本套丛书主要包括注解、应用及配套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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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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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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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导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第二条【立法目的】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空间效力】
1.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规定适用是否有特殊情况?
第五条【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第六条【独立审判原则】
2.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原则是否意味着人民法院不受任何
干涉?
第七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八条【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3.民事诉讼中原被告的诉讼权利是否相同?
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
第十条【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二条【辩论原则】
4.辩论原则的应用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十三条【诚实信用原则和处分原则】
第十四条【检察监督原则1
第十五条【支持起诉原则】
第十六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
第二章管 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基层法院管辖】
5.如何理解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八类案件?
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
6.实践中,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海事、海商案件应该
如何确定管辖?
第十九条【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7.一案有多个被告的,如何确定地域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条【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8.对合同履行地的理解,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第二十四条【保险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五条【票据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六条【公司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
9.海上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法院是否包括海事法院?
10.运输合同纠纷管辖与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
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管辖有何不同?
第二十八条【侵权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二十九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条【海事损害事故赔偿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一条【海难救助费用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二条【共同海损纠纷的地域管辖】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11.专属管辖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
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
12.理解协议管辖应当注意什么?
13.协议管辖是否优先于法定管辖?
第三十五条【选择管辖】
14.存在多个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情形下,原告如何选
择管辖法院?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
15.适用移送管辖有哪些特殊情形?
第三十七条【指定管辖】
16.人民法院管辖权争议未解决前,一方法院抢先作
出实体判决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三十八条【管辖权的转移】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三十九条【一审审判组织】
第四十条【二审和再审审判组织】
第四十一条【合议庭审判长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合议庭的评议规则】
……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童 期间、送达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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