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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纽约奇幻档案,将传奇、神话、罗曼史、情书、地图、年鉴融为一炉的奇幻小说
2014奇幻电影原著
罗素?克劳(《角斗士》)威尔?史密斯(《重返地球》)
柯林?法瑞尔(《杀手没有假期》)杰西卡?布朗(《唐顿庄园》)联袂出演
神马飞翔,城市燃烧,云墙环绕,每个人都走在命运之路上,直到战胜时间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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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白色神马飞翔在黄金之城的天空上,数十年光阴一晃而过,千禧年正是正义现身之时。
★对于纽约的居民来说,纽约就是他们的霍格沃茨,布鲁克林大桥就是他们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五个行政区就是他们的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和斯莱特林;
对于纽约的居民来说,纽约就是他们的中土世界,曼哈顿就是他们的刚铎王城,中央公园就是他们的巨绿森,地铁就是他们的地宫摩瑞亚。
这本书有一个主角,对,就是那座有五个区、一条河、八百种语言、三分之一海外人口、两万四千家餐馆、七十个亿万富翁、爵士、嘻哈、朋克的万城之城——纽约。小说里的纽约真实、混乱,黑帮肆虐,充满机器和烤蛤蜊的味道;而四周环绕的白色云墙,似乎在随时提醒纽约:你就在奇迹之中,赶快实现你承诺过的正义。
这本书有一个主角,白马亚山索,有一双完美的温柔圆眼,注视着帕里萨德崖、曼哈顿和纽约大中央车站的弧形屋顶,跑过雪原、街道和剧场,他既是见证者,又是推动者,他证实:一切苦难都会得到救赎。
大移民时代的纽约,当地土著湾民收养了一个男孩,取名为彼得?雷克。
彼得?雷克十二岁进入令人眩晕的巨大都市,在这里他成为一个技艺精熟的机械师和盗贼。他和贝弗利?潘的邂逅似乎是一种命定……
在一次战斗中,彼得?雷克骑着白马亚山索落入围绕城市的云墙,当他再次出现,这座城市正在迎来它的又一个千年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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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马克·哈普林(Mark Helprin),1947年生于纽约曼哈顿,美国著名小说家、记者、时事评论员。他是电影人和百老汇演员之子,《纽约客》二十年的老作者,习惯在自己弗吉尼亚州祖传的五十六英亩农场里写作。马克?哈普林已经出版了十四部作品,其中奇幻小说《冬日传奇》是他最著名的作品。这部作品萌芽于四十年前,当时的纽约如此寒冷,以至于有人说新的冰河期要来了。为了写这本书,一两年之内,马克?哈普林每天穿过纽约曼哈顿,有时一天就要走二十英里。《冬日传奇》不是用笔写成的,而是用一双厚底鞋写成的,里面包涵了马克?哈普林所看到、听到、感觉到的一切,《纽约时报书评》称之为“绝对出色的新作品”。
亲爱的中国读者
想象有一个国家曾遭受过贫困、革命和内战,然而,当他们觉醒之后,突然体验了令人头晕目眩的经济发展,这种发展推动这个国家成为世界最强的力量之一。来自农村的农民流入城市,后者正以让人眩晕的速度发展、提升和扩张,复杂得让世界震惊。这个国家,毫无疑问,就是你们的国家,现在的中国。美国在二十世纪初也是这样,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发生在那个时候。
在《冬日传奇》中,国家是隐形的,混乱看上去就是秩序。但是在这种混乱中,就像激流中的滚石,存在着基本的美德:爱,奉献,勇气,同情,正义,对人类曾经拥有这些美德的记忆,甚至还有胜过死亡的人类深层的渴望。这些问题在这里得到讨论,讨论的背景是一座如此巨大、色彩斑驳、充满活力的城市,这座城市有自己的生命。这座城市如此富有激情,以至于看上去像另外一个世界。如果你愿意,让你自己沉浸其中吧。它是另一个世界,也是你的世界。
马克·哈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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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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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第一部 城市
脱逃的白马
寒冷早晨的渡口
波力·梭姆斯
彼得·雷克悬挂在星辰上
贝佛莉
入浴女神
沼泽上
库西里斯湖
印刷厂广场上的医院
流血之地
第二部 城之四门
城之四门
库西里斯湖
潮流中
新生活
地狱门
第三部 太阳……与鬼魅
世上没有偶然
彼得·雷克归来
太阳……
……与鬼魅
佩提帕斯的初夏晚餐
机械时代
第四部 黄金世纪
云朵简史
炮台大桥
白马与黑马
阿富汗白犬
阿比西米拉德归来
化外之神
献给切尔西的士兵与水手
光明城市
黄金时代
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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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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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逃的白马
那儿有匹白马。这是个沉静的冬季早晨,薄薄的白雪温和地覆盖着街道,天空还可以看见闪烁的星辰,除了东方,那里已经涌起明亮的蓝色洪流。空气一动不动,但很快,太阳升起,来自加拿大的风吹向哈德逊河,空气也开始浮动。
这匹马是从他主人布鲁克林的小隔板马厩里逃出来的。他独自在天亮前穿过威廉斯堡桥的马车道,当时道路收费员正在暖炉旁睡觉,满天星辰依然在城市上空闪耀。桥上的新雪掩盖了马蹄声,他有时转头四处观望,看看自己有没有被追踪。他身体温暖呼吸平稳,刚刚才在死寂的布鲁克林走了四五英里,经过路边寂静的教堂与关门的店家。在远远的南方,纽约湾海峡漆黑冰冷的水面上,只能看见一艘驶向曼哈顿的渡轮发出的闪烁亮光,此刻的曼哈顿只有渔市场的工人醒着,等待归来的渔船穿越地狱门与黑夜驶进港口。
马儿有点疯,但他还是担心自己干的事情。马儿知道他的男女主人很快就会起床点亮灯火,猫儿会极其丢脸地被丢出厨房门外,飞进一堆白雪覆盖的木屑里。蓝莓和热面糊的气味与火堆中的松木香味混合在一起,不久之后主人会越过庭院到马厩例行喂食,将马儿套上运送牛奶的马车。然而,他不会在那里。
这是个很棒的玩笑,反抗让他的心害怕得怦怦跳,他很确定主人很快就会追上来。虽然知道应该会遭到一顿痛打,他也觉察到主人会被这前所未有的反抗逗笑,感到高兴甚至被触动——好像一件完美执行的英勇事迹。一般粗糙又不起眼的捣蛋行为(譬如踢倒马厩的门)可能会让马儿挨上一顿鞭子,但就算在那种时候,主人也不见得会拿出皮鞭,因为他厚爱活力饱满的动物。此外,他非常爱护白马,更不介意穿过整个曼哈顿(马儿经常去那儿)去寻找,这让他有机会叫老朋友们来帮忙,顺便拜访好几家沙龙,他能够在那里喝上一两杯啤酒,同时问问有没有人看见身上没有缰绳与马鞍的壮硕俊美白马。
白马不能没有曼哈顿。曼哈顿吸引着他,像磁铁、麦草或母马,像一条开阔、不断延伸的林荫大道。他从桥面走下,突然停住。在他面前有上千条街道,除了风的声音外一片死寂。空荡的街道被白雪覆盖,风呼啸过杳无人迹的雪堆,成为马儿十分喜欢的一座迷宫。白马经过空无一人的戏院、账房,以及丛林般的码头,码头上被雪覆盖的船桅看起来像是高耸的黑色松木林。他走过漆黑的工厂与荒废的公园,以及成排的小屋,里面传来的木柴燃烧味让空气充满了让人安心的甜味。他经过恐怖的便宜旅店,里面挤满了拾荒者和缺胳膊少腿的人。市场酒吧的一扇门被短暂地推开,接着一道滚烫的水柱泼洒上了街道,一股蒸汽蹿往上空。雪橇和马车开始从市场冒出,身体结实的马匹拖拉着货物。白马远离了市场,在那里就算是清晨也会忙碌得像正午,他沿着主街旁沉寂分岔的巷道走,经过曼延的建筑物间偶尔暴露出的钢筋结构。他让自己总是能看见新桥,大桥把美丽的女人布鲁克林和她富有的叔叔——曼哈顿,连接在一起;将城市的手伸向了乡村;大桥终结了过去,因为它们横跨的不只是距离与深邃的河水,还有梦与时间。
白马的尾巴在他沿空荡荡的大街轻快走着时左右摇摆。他像个舞者般移动,这并不让人觉得奇怪:马是美丽的动物,而这匹白马可能是其中的翘楚,因为他总是像和着音乐行动。白马往南走向炮台公园,在一条漫长狭窄的街道上可以看见那里,那是一片白色的、被高耸树木交错的阴影所覆盖的原野。因为紧邻巴特里公园,港口有了新的色调,被绿色、银色与蓝色的不同层次所点缀。在这道彩虹的另一端,在地平线之上,则是一大片白色——那是城市坐落的场景——正随着旭日东升而染上金色。上升的热浪中闪动着淡金色,直到整座城市变得像是上千座都市的聚集地,或像是天堂的边界。白马停下来注视着城市,他的眼睛被金色光芒所笼罩。当他沉思着那遥不可及却又令人着迷的距离时,从鼻孔中喷出了热气,他像尊雕像般竖立在街道上,此时在他面前的金色光芒在蓝色背景映衬下愈发灿烂。那似乎是个完美的地方,而他决心前往。
他迈步前进,却很快发现街道被巴特里公园的一道巨大铁门挡住了。他绕了回去走另一条路,却只发现另一扇一模一样的大门。他试了许多不同街道,却也遭遇了许多沉重的门板,没有一扇门是打开的。当他困在这座迷宫时,天空的金色逐渐扩张,似乎覆盖了半个世界。空无一物的白色原野一定是通向那个完美世界的道路,虽然白马不知道如何渡河,却非常渴望进入炮台公园,似乎这就是他此生的目的。他绝望地沿着附近的道路走,穿过巷道,越过被白雪覆盖的绿色草皮,他的注意力总是放在深邃的金色光芒上。像是最后一条通往空地的街道末端,他又发现了另一扇门,被简单的门栓锁住。他喘着气,从门上的铁杆之间往里看,浓浊的口气逐渐笼罩他的脸。一切都完了:他永远无法踏进炮台公园,也无法由那里越过碧绿的水波,跃向金色的云朵。他正准备转身返回城市,想找到大桥和回布鲁克林的路,就在此时,周围如此安静,自己的呼吸声就像远方的浪潮,他听见了脚步声。
一开始声音还很微弱,但却持续不断,直到声音大到让白马觉得地面似乎微微颤动,像是有另一匹马经过似的。但那不是马,那些是人的脚步声,他们突然出现在马儿的视线中。透过黑色铁栅门,可以看到他们跑过炮台公园。他们跨着大步,因为风将雪吹到及膝的高度。虽然他们用尽全力地跑,还是像慢动作。他们花了很多时间才抵达原野的中心,此时白马看见其中一人跑在众人的前方,后面大约有十二个人在追他。被追的人剧烈地喘气,有时又会因为突来的力气而猛烈冲刺。有时候他跌倒,但又会迅速爬起,逼迫自己向前。其他人不时跌倒,爬起来也更慢。很快地,众人变得零零散散。他们挥舞着手臂大叫。另一方面,领先的人则保持沉默,除了张开双臂跳过被雪覆盖的高坡低洼,他的身体在奔跑时似乎也变得僵直。
随着男人逐渐靠近,白马开始对他产生兴趣。他移动得很平稳,虽然不像是马匹或是舞者那般随时能跟着自然的音乐舞动,但他的动作充满生命力。似乎纯粹是因为男人移动的方式,整场追逐行动看似有了更深层的意涵。无论如何,后方的人赶上了他的速度。原因令人费解,因为他们穿着厚重大衣与高礼帽,而那男人身上只有一条围巾和一件冬季夹克。他穿着冬靴,而其他人穿着平底鞋,无疑这已经让他们的鞋里塞满了冻得令人麻木的雪,但他们的速度几
乎要比他更快,他们似乎对跑步这件事有许多经验并且相当拿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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