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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2012华语言情小说大赛最具风格奖得主 明珠还缱绻爱情,为你旖旎绽放
一慕十年长安月,漫漫情路终何止。爱到最深最痛的时候,他另娶她人。一别六年,再相见却是他站在她的墓前。他追悔莫及,再藏不住喷薄的爱意,她步步后退,早已不敢再留恋他的一切。从中国到维也纳,从平凡女子到站在金色大厅的绝世芳华。她不知,在他眼中,她从未变,永远都是他心中静静盛放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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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十九岁那一年,长安认识了秦慕之。那一年十九岁的她,就已经做了他的女人。她永远忘不了那一夜,那一夜的他,那一夜的月光,那一夜少女青涩的爱恋。也是想过天长地久跟他过下去的——
但她知道他们的身份有如云泥之别。他早晚要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外面再多女人没一个能进门,包括她,从不做此妄想。她以为她不哭不闹,不用这些所谓的手段捆绑他,就可以长长久久和他在一起。可是她错了,秦慕之根本就是禽兽,他没有心。后来,他很快就腻了她,后来,他说不要再缠着他,后来,他说……
就渐渐地,再没了联络。她努力地爱着他,爱到自己筋疲力尽之时,他的无情终于给了她放手的理由。情到浓时情转薄,爱到深处,无怨尤。她割舍掉心中的最爱和最痛,以为此生再无交集。她远离他的世界,发誓再也不会靠近一步。她用一块墓地埋葬了和他有关的一切,影子一样苟活……
直到,他偶然来到那个陵园,偶然,发现了镶刻着她名字的墓碑—— 她的故事,从这里结束。他们的故事,却从这里,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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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明珠还,昵称珠珠,猪猪。生日:十月初九。爱好:看小说,逛街。星座:射手座。性格:时而安静时而有些过分的活泼。最喜爱的作家:张爱玲。最喜欢的作品:倾城之恋。红袖A级签约作者,曾获2011红袖十二周年盛典最具风格小说奖,凭借《蔓蔓情陆》荣获2012年华语言情小说大赛优秀作品奖。
85后,大学毕业两年,现在是一名在乡镇学校工作两年的特岗教师,闲暇时间都用在了写小说上,十分喜欢并且享受这样的生活。也愿意用最大的努力,让自己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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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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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六年生死两茫茫
第二章 相逢不相识
第三章 就像从没有爱过
第四章 回不去的旧时光
第五章 一段孽缘
第六章 越爱越伤痛
第七章 物是人非事事休
第八章 回头路难走
第九章 最决裂的结束
第十章 只身在异国
第十一章 离你更近一点
第十二章 初试啼声
第十三章 冰释前嫌
第十四章 千里姻缘一线牵
第十五章 一慕十年长安月,慢慢情路终何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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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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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的一个女人,也叫长安。 那时他们两人还在一起,她算是他宠爱的一个情人。
闲暇在一起的时候,她总爱趴在他的肩上,滔滔不绝的和他说个不停。
他看书看的累了,偶尔会迎合她几句,她就开心的眼睛弯起来,抱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
他不太喜欢和女人接吻的,大多时总会下意识的微微蹙起眉。
她的眼睛就有些暗淡,粉嫩的唇也嘟了起来,却还是大着胆子抱着他吻下去,那一双猫眼一样的眸子在得逞的那一刻勾魂夺魄一般的妩媚,他那会若是儿心情好,就会拉了她霸道的吻下去,刮过的胡茬硬硬扎住她的下颌,她就痒的咯咯笑,柔软的身子滚在他的怀里,就又是一场春色。
他后来结婚,还有过很多女人,可是没有一个再像她那样放肆,欢爱时会瞪着一双大眼睛看他,似要看穿他的心,柔软的身体像是拉满的弓,她会哑着嗓子,一遍一遍叫他,慕之,慕之……叫的他心都痒了,恨不得就那样死在她身上。
秦慕之皱皱眉,他有一年没想起这个女人了,若不是为岳父择选陵园到得这里,他几乎都要忘记,还有个叫谢长安的女人。
“因为这里风景极美而又安静,千年前的长安公主葬在此处,风水极佳,有许多名流贵族还有大明星都有在此处购下墓园,慕少,邓老先生若安息此处……”
漂亮的女职员见秦慕之一路沉默,心中不免惴惴,若拿下这个大主顾……
“可不可以过去那里看一下?”秦慕之忽然一抬手臂,指向不远地方一处生满蝴蝶兰的平缓矮坡。
“这……当然可以。”女职员自然不敢拒绝他,只得带路过去。 长安说她最喜欢蝴蝶兰。
他心中忽然想起来,唇边就有了淡淡笑意,撇下众人走过去。
此刻阳光明媚,树荫下一条小路蜿蜒通向那里,到得小径尽头,就看到烂漫的蝴蝶兰,一蓬一蓬开的正盛,幽香四溢而来,说不出的妩媚动人,他在花丛前站定,阳光漫洒而下,他微微眯眼,然后,就看到了那里立着的小小墓碑。
谢长安之墓。 只有五个字,清秀隽永,除此之外,一片空白,连一帧照片,或是立碑时间,都不曾有。
她什么时候死,他竟不知,以后,也再不可知,因她知道,在这世上,她除他之外,再无可依靠之人。
长久的怔仲之后,他才渐渐觉得自己心脏开始疼,疼的他胃都痉挛在一起。
“是哪个谢长安?”他忽然转过脸揪住女职员的衣领,下一秒却又狠狠放开她,几乎咬牙切齿一般吐出两个字:“挖开!”
“陆少?”女职员花容失色望着他。 “把墓挖开。”他又重复一遍,脸庞却已开始扭曲,眼底却弥漫起浓重的雾霭。
园陵工人很快就将小小的墓地挖开,露出里面蒙了土几乎朽掉的木盒。
秦慕之别过脸去,他不敢看,不敢想那小小盒子里,装着他活色生香,俏丽妩媚的长安。 然而木盒很快被人打开,园陵工人间霎时发出一声惊叹。
秦慕之缓缓转过脸来,就像是电视上刻意放慢的慢动作。
他看到小小一方黑色陶瓷骨灰盒,而骨灰盒旁边,紧挨着盒子安静躺着一枚绿莹莹祖母绿玉镯,在阳光下璀璨夺目,他一眼就认出来。
他曾对她绝情到发指的地步,可她死去那一刻,却还是忘不掉他。 是要到地下还留着做一份念想,还是临死的时候还在恨他的薄情?
秦慕之知道,他这辈子都得不到答案了。 阳光从他头顶的枝蔓之间洒落下来,就像是被一只手轻轻摇动着筛下了细碎的金屑。
他恍惚的觉得,有什么东西,彻底,永远的失去了。
秦慕之回去酒店的路上,天已经晚了,黄昏总是很短暂,太阳一忽儿还在地平线上,一忽儿却已经调皮的回了家。
这个小城是出名的旅游胜地,街道两边都密植着连天的法国梧桐,只将天空都切割成一条细细的缝隙,透出玫瑰蓝的光晕。
那些细细碎碎的光芒从枝叶之间摇曳下来,然后像是流动的细沙洒在车窗上,渐渐 汇成连片的明亮光晕。
车子在什么时候停下来的,他不知道,司机是不敢惊动他的,悄然的下了车去,将空间留给他。
待他恢复了平静,除却眼睛微红之外,脸上就再也看不到一丝哭过的痕迹,他方才拉开车门下车。
走下车子,他就又戴上了那张面具,高傲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矜贵,优雅的,客气却又让人靠不近的冷淡。
门童殷勤的鞠躬为他推门,那金色旋转的玻璃流光溢彩华贵无比,这是他的世界,永远高高在上,永远金碧辉煌,永远热闹的充斥着逢迎和算计,悲凉的只剩下高处不胜寒。
他早已习惯,并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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