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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药国际化的专利法研究》以我国中药、西方国家及国际条约中约定的相关植物药,以及传统医药发展的最新知识产权信息为基础,筛选国内外中药及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典型案例,以专利法为切入点,对中药专利化涉及的审查认定、技术原理、国内外法律条约应用等核心问题进行了翔实的系统认识。基础理论上,遵照中药专利审查制度调研数据及其与西药的对比,论证了中药专利化的法律症结,并试图揭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佳解决路径。产业应用上,帮助理清中药国际化市场竞争中的配套保护操作方案。可以预见,中药国际化的创新性研究,正是大国复兴的务实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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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冬,哈尔滨工程大学(工信部直属)法学教授,校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博士,美国天普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访问学者。
现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中心客座研究员、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俄罗斯工商会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员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已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五部,包括《专利权滥用认定专论》和高等院校法学专业规划教材《仲裁法教程》等。已结国家级课题两部和部级课题两部,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软科学)、司法部课题及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等,发表于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的中英文论文40余篇。
先后获得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省第十七次高等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和校研究生优秀教学二等奖等科研教学奖励,以及省杰出法学工作者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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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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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中药保护的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1.1 罗马法基础的属性定位:私权,兼顾公权利益
1.1.1 一种现代意义的无形财产权
1.1.2 贯穿着私权的自然属性
1.1.3 根植于罗马法的基本概念
1.2 利益平衡的根本目的:社会利益最大化以全球新技术竞争为视角
1.2.1 初衰:正义和效益的二元价值
1.2.2 体例:程序依附实体的综合规范
1.2.3 内容:私权受到社会利益的限制
1.2.4 实施:依托国家机构的救济保障
1.2.5 趋势:运营知识产权的强国战略
第2章 问题由来:中药产业安全的风险报告
2.1 安全危机综述: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化的风险忧思
2.1.1 全球中药国际化的专利竞争日益激烈
2.1.2 我国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滞后的风险加剧
2.2 中国市场报告:中药产业开拓国内市场风险报告
2.2.1 国内报告之一:自身生存发展的风险透视
2.2.2 国内报告之二:跨国医药公司在华竞争的风险剖析
2.3 国际市场报告:中药产业开拓国际市场风险报告
2.3.1 中药进入国际市场的综合条件
2.3.2 中药在国际市场的分布情况
2.3.3 中国中药企业竞争国际市场的经典案例
2.3.4 中药产业难以实现国际化的关键问题
第3章 关键概念:中药专利保护的研究范围
3.1 中药及中药专利保护的研究范围
3.1.1 中药的界定
3.1.2 中药专利保护的研究范围
3.2 中药保护安全战略的释解
3.2.1 安全战略—经济安全性十竞争国际化
3.2.2 安全战略的理论依据
3.2.3 安全战略的典型例证
第4章 中药专利化的技术瓶颈透视
4.1 中药学的本质:复方药与辨证论治的文化理念
4.1.1 中药的物质特色
4.1.2 中药的理论特色
4.2 中药复方专利申请的特点及与西药专利的差异性
4. 2.1 中西药概念与内涵的差异性
4.2.2 理论体系的差异性
4.2.3 中药复方专利保护的技术主题
4.2.4 中西药专利保护的差异性
4.3 中药专利化的技术瓶颈:中药专利无法自制数字化的审查标准
4.3.1 难以满足现行专利审查标准的“三性”要求
4.3.2 专利保护范围难以确定
4.3.3 专利侵权认定受阻
4.3.4 专利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冲突
……
第5章 专利法保护标准的比较:西方植物药专利保护的比较和我国中药专利保护的立法实践
第6章 专利法保护之外的补充路径:中药传统知识保护的合理解说
第7章 方法论:中药保护最佳路径问题的实效方法探究与应用
第8章 建议:中药国际化保护方案展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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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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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之前,我国药品的知识产权主要依靠行政立法保护。自1993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自此药品开始受到专利保护,中药药品和发明均可申请专利保护。因此,在我国1993年以后,药品的知识产权则是两种保护并存。中药品种保护的适用范围很广,只要没有申请专利的中药晶种,都可以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相对于申请专利的条件,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条件较为宽泛,不要求有新颖性、创造性,已公开发表、公开使用的药物,仍可申请。但中药品种保护只在国内使用,无法与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接轨。国内的企业要想走向世界,积极参与药品的世界竞争,只有依靠专利才能保护自己的药品知识产权。而专利保护则是为了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因此可以说,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下促进科研开发的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中药这个特殊客体来说,是可以通过专利来进行保护的。在现行的专利制度下,目前国内的中草药和植物药的专利申请呈上升势头,申请人的分布也逐渐趋于合理,专利已经在保护和促进中药产业发展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国内中草药和植物药也在向国外提出专利保护,以巩固我国中药产业的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按天然药物开发模式从中草药中开发的新药可以获得专利法的充分保护。经检索,自1985年至2005年我国专利申请总量为19951792件,其中中药专利申请量33803件,占1.7%。但是现行的中药专利保护制度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是在现行的专利制度框架下所不能解决的,如已经公开的传统医药不具备新颖性,不能得到专利保护;中医药特有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方法不在专利法保护的范围内;专利保护的期限性不适宜中医药等传统知识的要求;单纯的中药组方难以得到专利的有效保护等问题已经成为中药专利保护的难点。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无偿使用我国的传统知识,进行“挖掘”开发新药,利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将发现的新药“正当”地获得利益保障,并获得很大的商业成功。例如日本大力商业化开发中国《伤寒论》、《金匮要略方》中的210个古方,日本医疗汉方药年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亿日元。利用我国“六神丸”改进开发的“救心丹”,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大利益。日本企业按照中国的传统药方和处方,利用中国的原料进行生产,从中获利。韩国仅牛黄清心丸一个品种的产值即达0.7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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