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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海洋强国战略研究”是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入选“十四五”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规划项目、浙江文艺基金发展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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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丛书由国家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和浙江教育出版社共同打造,围绕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建设、海洋权益维护等方面,从政策、理论层面对我国海洋发展战略进行深入阐述、研究和探讨,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提供理论基础、指明发展方向,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重要贡献。本书在既往研究积累的基础上,全面、系统论述中国海洋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中的理论、实践及其他相关问题,重点阐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海洋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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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贾宇,清华大学法学博士,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4—2023 年任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党委书记, 2009—2023 年任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曾兼任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国 家海权、外交等部门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家库专家,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研究中心研究员。多次获得“海洋创新成果奖”特等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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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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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与海洋法
第一节 国际法在中国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海洋法实践
第二章 中国的海洋法律制度
第一节 新中国海洋法制的初创
第二节 对外开放与海洋法制发展
第三节 新时代的海洋法治建设
第三章 中国的海洋执法
第一节 海洋执法体制机制
第二节 执法依据
第三节 执法内容
第四章 中国的海事司法
第一节 海事司法
第二节 海事案件的审理
第三节 海事司法典型案例
第五章 中国的国际海洋法实践
第一节 参加重要国际立法活动
第二节 参加国际司法和准司法活动
第三节 周边海域的海洋法实践
第四节 “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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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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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科讲义》恰当地解释了一百多年前中国学者对国际法的认 识:“上古之世,国与国不相往来,异族异国,无从结合,俯视他国,皆出己下,不足以言独立,亦不足以言平等,国际法之观念,奚从而发生。”a 国际法在中国的发展,有一个外力作用下的演变过程,国人从懵懂无知到体认运用,开始逐步以此维护国家权益。
第一节 国际法在中国的历史沿革
一、古代中国的疆域观与海洋国土意识的演变
古代中国独特的国家观念,是一种“在理想状态中一统天下的国家 观念”b。西周时代关于王权应当及于整个“天下”的概念,极其深刻地影响了其后各历史时代的国家观念。中文典籍中有着研究古代中国和东亚 国际事务最丰富的文献。奏表、上谕、实录等官方文献全面记载了古代 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交往,舆图为这种记载提供了辅证。作为政治、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大国,中国周边地区的发展受到历代中原王朝的深 刻影响,形成一种“带有中国中心主义和中国优越的色彩”c 的独特的“国际关系”。以朝贡、册封和贸易为主要内容的宗藩关系是古代中国与 周边国家和地区政治关系的表现形式,是古代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框架。正如滨下武志所言,“以中国为核心的与亚洲全境密切联系存在的朝贡关 系即朝贡贸易关系,是亚洲而且只有亚洲才具有的唯一的历史体系”。
这种“中国中心主义”认为,中国是文明的天朝大国,居于世界的中心,周边则是不开化的“夷”“戎”“蛮”“狄”。中国的皇帝是“君天下”的“天子”,“是天与地之间的协调人、宇宙中的重要坐标、文明的顶峰、天下独一无二的人”a,拥有统治世界的权力。因而,“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人们效忠和敬畏的具体对象是天子,而不 是‘国家’‘民众’‘人们’等任何非人格化的抽象概念。”b 这与基督教文化区内国家的彼此独立、主权平等、疆界清晰是完全不同的。
中国古代的疆域有多种,包括有行政机构加以管理的正式行政区, 实行比较松散管理的特殊行政区,用以控制、监护、管理当地的政权或 一部分行政事务的军事驻防屯垦区,在少数民族、非汉族聚居区或新控 制的地方政权范围内设置的民族或地方自治地区,以及没有行政区划或 机构、没有固定界限的实际统治区。c 舆图是中国历史上各封建王朝普遍采用的重要而独特的行政工具。历朝历代的舆图都体现出“中国中心主 义”天下观的影响。这些舆图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以中国为中心, 二是大都没有明确的国界。
虽然舆图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封建王朝时代的中国疆域,但其中的“国土”与国际法意义上的“领土”有着本质的区别。舆图上表现的疆域, 除了中原王朝主权清楚明确的行政区域外,还至少包括了大部分的藩属 国等附属或自治区域。费正清将“中国的世界秩序”所包括的其他民族和 国家分为三个大圈:第一个是汉字圈,由朝鲜、越南等最邻近且文化相同的属国组成。第二个是内亚圈,由亚洲内陆游牧或半游牧民族等属国和从属部落构成。第三个是外圈,由远隔重洋、关山阻绝的“外夷”组成,如一些东南亚、南亚国家。理论上,它们都应向“中央之国”的天子朝贡。a 但在实践中,这些国家、部落或部族的属地,却难以在历朝历代的舆图上得到清晰的标绘。
作为宗主国的中原王朝对这些区域的控制程度各异。秦汉以降,交趾(今越南北部与中部地区)久列中国封建王朝统治下的郡县,其地尽入中原王朝的版图。b 中国封建王朝对内藩有比较完整的掌控权,对边远外藩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还有的则只是名义上的归属。反映在舆图上就出现这样的情况——舆图所展示的全部中国疆域,中原王朝不一定有非常完全的主权归属——呈现出一种有疆无界的状态。
17 世纪之前,欧亚大陆的统治者们对其所辖之地还没有明确的边界意识。“(西方)以罗马教廷为中心的基督教普世社会……并不重视国家边界的意义。”c 17 世纪以后,世界格局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欧洲主要国家都划定了明确的、线状的边界。这种形势对清朝的边疆产生了影响, 使中国传统的疆域观念受到严重的挑战。d 1689 年的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中俄两国通过和平谈判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该条约不仅是中国历 史上第一个具有近代民族国家意义的边界条约,而且使中国封建王朝统 治者眼中的“天下”开始有了地理上的轮廓,促进了首次采用地理坐标的方法进行全国范围测绘的《皇舆全览图》的诞生。a 继中俄《尼布楚条约》确定中俄两国的东段边界之后,1727 年中俄又签订了划分中段边界的《布连斯奇条约》。b 此后,清王朝开始逐渐具备清晰的边界概念。据《大清高宗纯( 乾隆)皇帝实录》记载,“天朝尺土俱归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划界分疆,各有专属”。这在清朝的舆图中亦有所体现,清朝的版图开始有疆有界。根据清朝《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所附《皇舆全图》,当时中国的疆界“北到外兴安岭,西到帕米尔和后藏的阿里地区, 东到库页岛,南到南海”。这表明清朝统治者对主权、领土、边界有了清晰的界定与认知。“始知不披海图海志,不知宇宙之大,南北极上下之浑圆也。”c
欧洲三十年战争之后,1648 年缔结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Treaty of Westphalia)“承认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具有里程碑的意义”d,“标志 着近代国家——民族的、领土的、主权的国家——的诞生”e。 条约确认“国家不论领土大小、人口多寡,或是信仰新教或是旧教,地位均一律平等,这种国家平等的概念,被认为是奠定了近代国际法发展的基础”f。 以主权平等的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国际关系,是一种平等的横向秩序。没 有一个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的强大的中心,各国在法律上是平等的,这 是国际法产生和适用的基础。
在地球另一端的古老东方,历史则以另一种方法书写。中华先民世世代代在南海捕鱼、航行,南海诸岛在事实上是属于中国的。历朝历代 的中央政府,通过命名、列入版图、巡视海疆、开发经营和行使管辖等 方式,取得和巩固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南海周边国家与中国友好交往, 逐渐形成和完善了中国历代王朝与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的“朝贡—册封”或 “朝贡—贸易”秩序。这种“以中国为中心的国际秩序”a,既是中央王朝“羁縻”四夷、“怀柔”远人的重要手段,也是本地区国家关系的基础。“天朝”上国与藩属国、附庸国之间的关系并非主权平等的国与国关系, 而是“在华夏中心意识和大一统理念的支配下,中国内部封建身份等级 制在对外关系上的延伸”,是一种等级分明的纵向秩序。中华帝国是唯 一的核心,周围夷狄各国前来朝贡,接受封赏,这种怀柔蛮夷的方法 “充分成熟”。不论是慕义而来,还是慕利而来,这些周边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深受中国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尽管“1884— 1885 年的中法战争,……中国人在经费、人力、物力和威望上都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中国丢失了对安南(中国人对越南的称呼)传统的宗主权”, “日本使朝鲜脱离(中国)”,但几百年的朝贡史已给原来的藩属国深深打上了中华文化的烙印。
朝贡制度既有和平性质,也有不平等性和封闭性。“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关系不是属于国际的性质,而是伦理的性质;没有主权和平等的概念,而是按照孔子的仁义和以父子、夫妻和君臣三纲为依据的学术发展起来的。” 如果如同部分学者所言中国古代也有国际法的话,这就是本地区的“伊斯特伐利亚体系”(East-phalian),是东方历史文化传统背景下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法”。
作为一个强大的东方大国,中国一直在和平有效地开发、经营、管 理、管辖南海,其范围涵盖了南海诸岛中的主要岛礁和海域,对此周边 国家是承认且无异议的。“近代前,中国在东亚从未遭遇任何民族或国 家的挑战。”周边国家“在文化上受中国的影响,在政治上以一种特殊的关系从属于中国”。这种以中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反映在海洋问题上, 表现为缺乏明确划定海界的必要性。考察国际法、海洋法、海洋国土、 海洋权益以及海洋争端等问题,不能不考虑东方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的 背景,不能不考虑中国与海上邻国关系的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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