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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作为城市地理学教科书,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城市研究领域的进展。全书以城市与经济、城市与社会,以及城市自身的成长过程为主要切入点,结合以全球不同城市为对象的案例分析,将城市研究中的经典模型、新近理论及后现代观点融合为一体。其突出特点是对与城市相关的历史、文化,以及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了阐述,较为全面地概括了同时期城市研究领域的理论成果。本书结构清晰、文字流畅,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对于城市问题的深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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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伦尼?肖特(John Rennie Short),1951年生于苏格兰,1976年于英国布里斯托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为美国马里兰大学巴尔的摩分校(UMBC)公共政策系教授。其研究兴趣主要集中于城市问题、环境问题、全球化、政治地理学等,主要著作包括《地缘政治:理解一个变化的世界》(2021)、《世界区域地理学》(2019)、《不平等的城市:全球城市中的城市复兴、置换和不平等的形成》(2018)、《城市理论:批判性评估》(2015)等50余部。其作品被翻译成阿拉伯语、中文、捷克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波斯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西班牙语、土耳其语和越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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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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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导言1
部分 城市与经济
第二章 城市与经济发展11
第三章 经济的城市化31
第四章 城市和全球经济57
第五章 城市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77
第六章 资本、劳动与城市:案例分析Ⅰ,部分100
第七章 资本、劳动与城市:案例分析Ⅰ,第二部分116
第八章 雅皮士、雅废士和新城市秩序:案例研究Ⅱ126
第二部分 城市和社会
第九章 住房市场145
第十章 社会舞台172
第十一章 城市生活199
第十二章 政治舞台218
第十三章 城市中的居所迁移:案例研究Ⅲ241
第十四章 性别、空间与权力:案例研究Ⅳ254
第十五章 种族、族裔和城市:案例研究Ⅴ277
第三部分 城市的生产
第十六章 作为投资的城市313
第十七章 作为文本的城市327
第十八章 城市形象347
第十九章 重建城市形象:案例研究Ⅵ369
第二十章 建筑环境中的冲突与妥协:案例研究Ⅶ389
第二十一章 后记:巴塞罗那409
结语414
索引415
译后记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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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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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故事
本文节选自《城市秩序》“导言”
城市给了他深深的冲击。在城市里,他看见昨天和遥远的过去,看见贫穷和富有,看见优雅和粗俗。他眼前是一个万花筒,各个时代、多种风格的建筑缤纷呈现:有的模仿哥特式教堂,有的纪念希腊神庙,各自展示着这样、那样的象征和意象。他看见圆柱、山墙和门廊并存。他看见维多利亚时代的粉墙、20世纪的混凝土、乔治亚时代的砖块同在。他发现城市既弹性十足又冥顽不化,他明白了它的漠然与中立。
他还听到城市以不同的腔调言说……它们的声音从意第绪语跨越到乌尔都语,演奏出一首不和谐交响曲,它们的声音亦是一份环绕全球的演讲,从莫斯科出发,经过希腊和土耳其、经过遥远的爱尔兰和印度、经过加勒比海直至悉尼,每一个地点都发出共鸣。如果让城市将它们各自的经验娓娓道来,那么这个漫长的故事将涉及每时每处、包含迫害和灾难、兼容成功和不幸。
——珀涅罗珀·赖芙莉,《心城》
(Penelope Lively, City of the Mind, 1991, 3—4)
1986年,我曾住在澳大利亚的悉尼,进行一项有关商务办公楼发展情况的研究。有一天,我在商务中心闲逛,试着给那儿的建筑物拍些照片。不幸的是,当时胶卷被卡住了,后来冲洗出来一看,后四张片子竟然重叠在一起。插图1.1就是它的杰作。粗瞥之下,这幅图像完全不知所云——一片混乱、让人迷惑。不过,若细细凝视片刻,你还是能从中分辨出房屋和人群。这张妙手天成的抽象拼贴画正好将城市的碎片一一呈现出来,每一片都清晰可辨。
我们对于城市的体验未尝不正如这张照片一样。走进一个大城市,你当然能够辨别建筑、看见人群、找到地点、弄清楚每一条道路通向何方,然而,它的整体身形却似乎总在故意回避着我们。城市越是庞大,在我们心灵中呈现出的印象却越是支离破碎。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吧,其实这本书也和这张照片差不多。
我写作这本书的目的,正是希望对城市经验的各色碎片加以检视。它们包括了以下的几组关系:
■ 城市和经济。在这一部分中,我将探究城市的经济功能,具体话题包括城市的经济体系(城市既是生产地形分布图中的一个点,又是投资的一个场所)、不断变化的国际劳动分工及其对具体的城市经济体系的影响。
■ 城市和社会。这里的重点在于将城市看作社会互动的大舞台,在此观察社会群体的分布、居住空间分异的形成、性别和种族特征的形构以及阶级的形成方式。为此,我将讨论城市社区,以及生活方式的再生产。
■ 城市和权力的表达。此处所关注的是城市结构和社会权力的关系。我将逐步展开这样一个主题:城市是一个相互交流的系统、一架记录权力分配的录像机、一个社会斗争的大舞台,时时上演着你争我夺的好戏,大家争斗的目标正是对城市经验的意义和本质的决定权。
本书的基本假设是:对于当代社会中的城市而言,其构成元素是千变万化的图景、应接不暇的资讯和争执不休的利益冲突,而我们可以尝试着找出一种秩序把这些纷繁的要素整饬起来。所谓“秩序”,本身就是个有趣的词,它出现在“城市秩序”这样一个标题里,尤其显得微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蕴意无穷。《牛津英语辞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列出了它的二十种不同意思:往远了看,它可以表示九等天使们的“级”[若读者有兴趣的话,我们可以把它们列出来:炽天使(Seraphim)、智天使(Cherubim)、座天使(Thrones)、主天使(Dominations)、力天使(Powers)、能天使(Virtues)、权天使(Principalities)、大天使(Archangels)、天使(Angels)];往近了看,它也有和我们的主题相关的多种含义。如果当动词用,它意味着排序、安排、分类、命令;在建筑学里,它意指风格;在数学里,则表示阶;而到了社会学里,它又变成了社会等级和阶级的代名词。总之,秩序这个词语身量小小,内含却十分丰富,足以体现无穷多样的差别、分析、阐释和方法,即使用以表述城市这般复杂的存在,也绰绰有余了。此外,它还能够提供足够的空间,容许我们实现叙述多元化的野心。不过,在这个词和我们的目的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荒谬的悖逆——因为很显然,它难以匹配我们在前文中屡屡提及的碎片和多样化之类的概念。看吧,书名(The Urban Order)中的定冠词The已经暗示着我们将要进行的是一种单一的解读。整个的当代学术体制不正是瞧不上寻求秩序化和普遍性的努力么?若选用一个像秩序这样的词,岂不是暗示着我们的工作将陷落到追寻虚无缥缈的普遍一般性的徒劳挣扎中去了?
所以,要把书名改得准确一些,不如写成《我的城市秩序》,不过,这样一来又未免显得太自卖自夸了。
为了表现出这种秩序的私人性质,我在书里添加了从过去二十年的研究中提炼出的一系列案例。它们对于全书的体系建构居功至伟。因为这些具有历史特殊性、以经验为基础的事实,能够很好地呼应其他章节的宽泛主题,把一般性的讨论落实到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中来;而且它们还可以向读者展示我的研究重点、方法和成果,勾画出这些年来我的研究风格的演变轨迹。比如,第十三章来自我二十年前完成的一项研究工作,它和第十四章、第十五章就气质迥异。它们所体现的不同研究风格、方法和理路,既来源于我个人的进步,也深受这门学科方法论拓宽和哲学基础深化的影响。在这些案例研究的章节中,你们可以看到我在不断变换观察角度,关注分析不同的城市;许多话题都曾使我入迷,尝试多样的研究和阐释风格亦是我的兴趣所在;在这里,老的主题会反复出现,而新的兴趣点也层出不穷。它们就像是一组快照,为你们把这种私人秩序的组成要素一一展现出来。当然,我引入这些案例的初衷是想让这本书读起来更有趣些,而它们本身亦是一种导览,将我笔下的城市带到你们面前。在这些案例中所指涉的秩序,与其说是被我的研究所揭示出来的,不如说是被我硬套上去的,无可避免地已暗含了某种特定的偏向;因为不管是案例还是一般性论述,都植根于我的个人经验和研究工作。值得指出的是,其中的部分案例研究基于我与同事们的合作,我把它们引用进来,丝毫没有盗用他人劳动成果的意图。恰恰相反,我意欲证明的就是:学术研究实在是一项依赖于集体努力的工作,离不开读者、作者和研究伙伴的互动合作。包含了我和同事合作成果的章节,仅仅只是学术研究的这种合作性特征的具体表现而已。因而,若要进一步提高本书书名的准确度,就应该把它改为:《我(在朋友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发现)的城市秩序》。——虽然时下流行在学术写作中大加特加圆括号[诸如Sen(man)tic, (His)tory之类],我们这个括号却并非流俗之辈。说来说去,虽然“城市秩序”这个概念有着种种不足,我却仍然坚持让它来充当本书的书名,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它的不完美,成全了我们努力想要表述清楚的庞杂主题。
解释秩序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秩序。本书共分三个部分,在每个部分中我都会考察其中所讨论的秩序的演化历程、当下的张力和不确定性以及未来可能的变化轨迹。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我们的阐释可能是回顾历史,也可能是前瞻未来;而在空间方面,我们则会列举来自世界各地的证据,以展示城市经验的无穷可能。和其他任何事情一样,我们的著述若要避免井蛙之见,就必须克服习以为常的惰性,让自己的眼睛和心灵从当下的、切近的境遇的束缚中挣脱出来。
本书要讨论的当然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城市模式,因为我的个人经验就更偏向于富裕国家的城市。不管是在案例研究还是一般性章节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经验都比第三世界的城市状况占据了更大的篇幅;不过,虽然本书的重点不在于后者,但仍然对其给予了必要的关注。
说实话,写一本关于城市秩序的综合性教科书确是一项充满挑战性的工作,有时候洋溢着英雄气概,有时候却也显得傻里傻气。因为这个话题实在是太宽泛了,与其有关的文献浩如烟海、思路变幻多端、著述五花八门、评论层出不穷。对于一个单独的作者而言,即使怀有总览全局的雄心壮志,后也不得不向自己只能给出一孔之见的现实结局妥协,因为谁也逃不脱私人立场和个人经验的局限。所以这本书从未妄想过给这个领域中的思考打上完美的句号、做出确定的总结,它本来就是一本片面的、有选择性的、暂时的著述,是一份记录一场正在进行的、生机勃勃、魅力无穷、闪耀着思想火花的大讨论的报告书——仅此而已。
本书的基本视角和感情基调是强调城市的角色及其重要性——总之,我要赞美城市。事实上,很多人认为城市乃是文明倾颓的隐喻,将其批判得体无完肤。更有甚者,直接就把“城市”看作“问题”的同义词,就像“城市”必然等于“腐败”。诚然,城市里乌七八糟的事不少,不过,轻率地把城市和问题并置起来、或者想也不想就把各种社会疾瘤归咎于城市之类的人云亦云也实在是过于泛滥,以至于干扰了我们的判断,污染了我们的语言,误导了我们的分析。本书并非故意对城市生活的诸种弊端视而不见,它之所以要为城市辩护,只是因为在它的内心深处仍然深藏着对于人类借以创造文明生活的集体合作能力的深深信仰。人们共同合作,发挥集体智慧,日复一日劳作,修建起各色建筑,构成了我们的城市。所以,城市是社会的一面镜子,是经济的一个部分,是环境的一种要素;更为根本的是,集体合作能力对于人类生存不可或缺,而城市正是衡量此项技能的一个重要指标。当我们端详城市的时候,看到的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对于城市,我一直怀有一种迷恋之情。我生活在一个小镇里,那里只有不到五千人,其中好多彼此间还都是近亲。我的曾祖母有十一个孩子,差不多都在这个小镇里终老,各自又繁衍出一个大家庭。所以我的表亲竟有四十多个——确切数字总是在上下浮动,因为生老病死无可避免。
在我还不到七八岁的时候,祖母曾带我一起去旅行——那一趟行程在我心上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迹。我们去的是格拉斯高,那时它还是个只有一百万人的城市,火车站就在城中心。巨蛇般的火车缓缓驶向终点,这个原始怪物终于暂时安静下来;我们穿过这些庞然的、嘶嘶作响的巨兽,走出车站,汇入人群——那种强烈的新奇和紧张感似乎仍然触手可及。人群独有的气味、无处不在的喧闹和灯光、川流不息的街景,这些属于城市的熙来攘往让我又激动又胆怯——即使到了现在,仍是如此。
那次旅行归来后,小镇在我眼里也不再是原来的模样。我隐约觉察到它不过只是某种更大的东西的一个小角落而已,再不是宇宙的中心。是的,很久很久以后,我终于确切地知道,它的确只是处在一个城市体系的边缘,该体系以三十里外的某个城市为中心。
有着庞大家庭提供绵绵不断的物质和情感支持,我的小镇不失为一片成长的乐土。然而,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支持纽带就显出压迫感来,变成了一种对成长的束缚。十几岁的我,坚信从小镇蜿蜒出去的道路通向的都是些好玩又刺激的地方。去格拉斯哥和爱丁堡的旅行都算是了不起的探险,虽然走了不过三十里路,却像是到了另一个星球一样。到处都是新鲜的面孔、有趣的商店,电影院里放的片子还有外国人演的,满口都是外国话,幸好屏幕下面有一排叫做字幕的小小东西,不然真的让我不知所云——好一个崭新的世界啊!后来,我真的离开小镇去上大学,再后来又去一个更大的城市读研究生,而我的份教职则是在伦敦郊区的小城里得到的。现在,当我说自己要进城时,目的地已经变成了世界上的城市之一——伦敦。伦敦正是所谓的世界城市,充斥着来自这个星球各个角落的声音、气味、时尚和人群。在那里,不管是有人穿着炫亮的飘逸长袍或者扎着异域风情的头巾招摇过市,人们都早已司空见惯。它不单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甚至堪为这个世界的象征。我也去了很多外国城市:巴塞罗那、巴黎、塞维利亚、阿姆斯特丹、纽约、洛杉矶、布拉格还有维也纳;阅历越多,岁数越大,即使心智随之日渐成熟,不同的城市仍然一次又一次激起我相同的反应——那种害怕却又兴奋、既排斥又着迷、且爱且恨的复杂情绪贯穿我个人经验的始终,在我研究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挥之不去。
人们会因为各种理由而写书:金钱、名誉、晋升或者身后留名。我之所以提笔,当然也未能免俗。然而,这本书的成型却是实实在在地受到心灵深处的一个真诚渴望的召唤,我是如此热切地想要给那些纷乱复杂的感触寻找一个秩序和意义,它们曾经塞满了那个小男孩的幼小心灵——那时候,他紧紧攥住祖母的手心,走过长长的月台,怯生生地步下车站的台阶,跌入到那个嘈杂、古怪、平庸、神奇、恶心、可爱、肮脏、美丽的世界中去——人们把那里,叫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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