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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爱尔兰文学大师科尔姆?托宾畅销的作品
★2019年入选《卫报》“21世纪百佳图书之一”
★同名改编影片获2016年奥斯卡奖三项提名(影片、女主角、改编剧本)
★2009年英国科斯塔年度小说奖获奖作品
★2009年入围布克奖、都柏林国际文学奖
★一个关于漂泊与回归、挚爱与痛失、个人的自由与责任的故事,献给所有在异乡打拼的年轻人
內容簡介:
一九五零年代初,爱尔兰东南部小镇恩尼斯科西。小镇姑娘艾丽丝与许多同龄人一样,找不到工作,前途茫茫。所以突然有一天去美国工作的机会降临时,人人心里都知道,她必须去。艾丽丝告别亲人和家乡,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布鲁克林,住进拥挤的集体公寓。这里有房东太太挑剔的目光,有其他租房的姑娘微妙的妒忌和猜疑,令她愈发感到孤独。
全新的生活节奏令艾丽丝渐渐淡忘背井离乡的痛楚——白天在百货商店当营业员,晚上到大学夜校进修,周五的傍晚还去教堂聚会、跳舞——她觉得自己获得了某种新的快乐。正当她陷入热恋之中时,家乡来的消息令她必须赶回家;她将面临的,不是回归过去的生活,而是必须在家乡新的生活与布鲁克林奋斗、扎根的未来之间,做出抉择。
《布鲁克林》是一个关于漂泊与回归、挚爱与痛失、个人的自由与责任的故事,沉静、细腻而温柔。托宾创造了令人难忘的女主人公艾丽丝?莱西,也创作出一部感情饱满的杰作。
關於作者:
科尔姆?托宾,爱尔兰当代著名作家。他1955年生于爱尔兰韦克斯福德郡恩尼斯科西镇。毕业于都柏林大学。自1990年发表部小说《南方》以来,托宾已出版九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多部戏剧、游记、散文集。《黑水灯塔船》(1999)、《大师》(2004)、《玛利亚的自白》(2012)都入围布克奖决选名单,《大师》荣获2006年度都柏林国际文学奖等文学奖。《布鲁克林》获2009年度英国科斯塔小说奖。《名门》(2017)是他一部长篇小说。2011年,英国《观察家报》将其选入“英国重要的三百位知识分子”,同年,他获得爱尔兰笔会文学奖,以表彰他对爱尔兰文学做出的贡献。2014年,他当选美国艺术与文学院外籍荣誉院士。
目前,托宾担任哥伦比亚大学英文与比较文学系Irene and Sidney B. Silverman 人文讲席教授,自2017年起也担任曼彻斯特大学校监。他在纽约和都柏林两地居住。
內容試閱 :
译后记
柏栎
《布鲁克林》是托宾继《大师》之后的长篇小说。与托宾以往的作品相比,《布鲁克林》较为好读,人物和线索简单,情节也不复杂。说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个爱尔兰小镇姑娘艾丽丝,独自去美国工作求学的经历。小说跨度不过一两年,其间没有惊心动魄的曲折故事,发生的爱情也称不上浪漫,除了艾丽丝姐姐罗丝的猝然故世,一切都平易犹如四季寒暑。但这种平易对熟悉托宾的人来说,并不意外,这本是他风格的一部分。他把极大的热情和天赋都倾注在了人物的心理描写上,擅长从沉默和空白中发掘出微妙的气氛。这点读者在他的《大师》中便已领略。偶尔,仍能在《布鲁克林》中发现《大师》的影子,当艾丽丝去到美国,将生活细节如数写入家信,并在吸纳新事物时不断地排检着哪些可以告诉亲人,哪些不能,我们可以会心一笑,那个老是谋划着利用八卦来丰富自己写作素材的詹姆斯又回来了。但绝大多数时候并不如此,艾丽丝是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女子,阅历浅薄,循规蹈矩,思想也传统,透着爱尔兰小镇的乡土气息,也许与那个年代很多怀着迷惘和希冀去美国碰运气的移民没什么两样。但她在托宾笔下获得了非凡的自省能力。她不停地思考着生活的种种境遇,她对异国和家乡的感觉时时发生着变迁,尤其是对阔别许久的家乡,从刻骨的思念,不经意间的释怀,到回家乡后的陌生感,到重新熟悉和自如起来,这些在书中都细微可呈。
艾丽丝的爱情,和她的去留绾合在一起。艾丽丝始终在做一个选择,选择留在美国,或是回到家乡。她在布鲁克林的爱尔兰人舞会上遇到托尼,与之相恋并在她回国奔丧前秘密结婚。之后,多少有点衣锦还乡的她,蓦然发现出国前对她冷眼相待的另一个男人吉姆,实际上与她扮演了《傲慢与偏见》里的角色,她或许更偏爱吉姆一些,更要紧的是,吉姆代表了她的家乡,是“在小镇的街道上自然生长出来的”,当她开始在去留之间摇摆不定时,吉姆在她内心的天平一端加了砝码。
她此刻希望未曾与他结婚,并不因为她不爱他,不想回到他身边,而是因为没有告诉母亲和朋友使得她在美国度过的每一天都好似一场梦,没法与她在家中度过的时光相提并论。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自己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奋斗过布鲁克林的两个冬季和许多艰难时日,并在那里陷入爱河,另一个是她母亲的女儿,是大家都认识或是大家都以为认识的那个艾丽丝。
截然不同的文化背景和遥远的距离,造成了艾丽丝的分裂感。这或许是托宾的意外收获,因为就我个人感觉,他似乎并没有着意于文化风俗的对比,更或许是,有意避开了这样的写法。然而爱尔兰小镇和纽约布鲁克林地区的两种生活,鲜明生动,艾丽丝正如封面上那个女孩,处在阳光下,眼神略带迷惘,仿佛不知何去何从,又仿佛已知自己的宿命,只是宁愿暂时搁置这一想法。于是小说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视角,一种是时间上的延续,是单一的线索和接近人称的叙述者,另一种则是人物和生活的断片。
书里许多人物,没有一以贯之的故事,对于一部表现手法较为传统的小说而言,这似乎有些诡异。但细想来,是作者的诡计吧。艾丽丝在跨大西洋海轮上遇见的同船女子,在布鲁克林学院读法律的授业老师,在教堂爱尔兰人舞会上看到的歌手,还有那几个与她关系若即若离的房客……他们都不缺乏精致的细节和在艾丽丝心中产生的回响,但没有各自的故事,仿佛是艾丽丝生命中的过客。
艾丽丝终的选择,也和大部分的情节一样,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在美国和家乡,在已有名分的丈夫和新认识的男友之间,她选择了前者。这一选择半是无奈,因为道德的惯性使然,但是做出决定的整个过程,无异于一场被拉长了的心理战役。好友结婚、母亲的期待、在小镇上为人赏识,重获自信,众多的生活细节都加入这一选择中来,从而使得小说的后一部分,从一贯的淡然中露出锋芒,爱情开始得容易,过程却布满了权衡与动摇。到了后,说不清艾丽丝究竟为何踏上归程,她甚至已知道做出了令自己后悔的决定:“她回布鲁克林了。”母亲会如此说。当火车驶过通往韦克斯福德的麦克迈大桥,艾丽丝想到多年之后,这句话对听到它的男人而言意义越来越小,但对她却越来越重。她想着差点笑了起来,随后合上眼,什么都不去想了。
然后命运的车轮,又岂是她能明白的。她知道的只是昨天和今天,却不知道明天。这就是艾丽丝,一个和我们如此仿佛的女孩。愿她能得到幸福。
艾丽丝吃过早饭,洗完杯碟和盘子后,对刚进来的帕蒂视而不见,她悄悄溜出屋子,腾出足够宽裕的时间去上班。这已经是第三周了,虽然她给母亲、罗丝写了好多信,还给伯明翰的哥哥们也写了一封,却没收到回信。她穿过大街时突然想到,等到她六点半下班回家,或许已经发生了数不清的事,她都能告诉他们。每时每刻,都有新景象、新感受、新信息。她对工作至今尚未厌倦,时间过得很快。
后来,等她用过晚餐,回家躺在床上时,她觉得刚刚度过的这一天历历在目,似乎是她生活中为漫长的日子之一。即使是微小的细节也停留在脑海中。她特意去想一些不相干的事,或让脑中一片空白,但这一天的事飞快地回来了。她想,每过一天日子,就需要再有一天来思索这天发生的事情,储存起来,并从她的系统中删去,如此才不会让她整晚睡不着觉,也不会使她的梦境中充满实际生活的断片,还有一些片段,和熟悉的事物都没有关联,只是色彩纷呈,人群汹涌,一切都狂乱飞速。
她喜欢几条林荫道上早晨的空气和静谧的感觉。这些路上只在拐角处才有商铺,路旁住人,每栋房子里有三四套公寓,身边时有送孩子上学的妇女经过。再往前走,她就知道接近真实世界了,街道更宽阔,交通也更稠密。她到达大西洋大道时,布鲁克林对她而言像是个奇怪的地方,建筑物之间空隙那么多,还有那
么多弃置的房屋。走到富尔顿街,突然之间,那么多人在过马路,摩肩接踵,密密匝匝,在天早晨,她还以为战争爆发了呢,还以为有人受伤了,这些人都是去看热闹的。大多数早晨,她都会退后站立一两分钟,等人群散去。
在巴尔托奇商店,她打卡进入,这很简单,随即去楼下女士洗手间里她的衣柜换上蓝色制服,营业区的姑娘都穿这个。大多数早晨,她都比大多数姑娘来得早。她们有些人不到后一分钟是不会出现的。艾丽丝知道,总管福尔蒂尼小姐不喜欢这样。她来此天,弗勒德神父带她去了店长办公室,店主的女儿伊莉莎贝塔?巴尔托奇小姐面试了她。她觉得这是她所见过的服饰靓丽的女人。她写信给母亲和罗丝,说巴尔托奇小姐穿华美的红色时装,简洁的白衬衫,红色的高跟鞋,她的头发乌黑发亮十分漂亮。她的嘴唇是亮红色,眼珠是艾丽丝所见过的黑的眼珠。
“布鲁克林每天都在变,”巴尔托奇小姐说,弗勒德神父点了点头,“来这儿的新人可能是犹太人、意大利人、波兰人,甚至是有色人种。我们的老顾客搬家去了长岛,我们没法跟过去,所以我们每周都需要新顾客。我们对人一视同仁。我们欢迎每一位走进商店的人。他们都有钱要花。我们保持价格低廉,服务优质。如果大家喜欢这里,他们就会当回头客。你要把顾客当新朋友一样看待。能做到吗? ”
艾丽丝点点头。
“你要给他们一个大大的爱尔兰微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