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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该书是民国大家谈学养系列中的一册。全书分为四个部分:实践与认识、修养与人生、社会与民众、家庭与生活,收录陶行知的文章,向大众读者传达实践得真知的重要、人生修养的意义以及如和处理家庭生活、家庭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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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总主编朱永新,新教育实验发起人。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叶圣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编有《新世纪教育文库》等30余种。
陶行知(1891-1946),中国教育家、思想家,先后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教授、教务主任等职。他创立了完整的教育理论体系,且进行了大量教育实践。他指出新教育应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中人。主张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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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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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倾听民国先生的趣话朱永新
第一章
实践与认识
003行是知之始
007第一流的教育家
010佛兰克林
020在劳力上劳心
024生活即教育
036火的启示
039通不通
047思想的母亲
049读书与用书
第二章
修养与人生
057学做一个人
060手脑相长
069学生的精神
074为考试事敬告全国学子
081是非
084每天四问(节选)
097医德
102四个先生
第三章
社会与民众
109民众运动
113平等与自由
118政治家与政客
120文化解放
130创造一个四通八达的社会
133值得我们学习的一件事
136社会大学运动
142领导者再教育
147民主教育
第四章
家庭与生活
153谈结婚
158预备钢头碰铁钉
162博中求约和自约返博
166寿六旬慈母
170有空多读点书
173朋友成夫妻,夫妻亦朋友
176谈一谈未来的美梦
178梦中的情景是人生的天国
181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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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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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是知之始
阳明先生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我以为不对: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我们先从小孩子说起。他起初必定是烫了手才知道火是热的,冰了手才知道雪是冷的,吃过糖才知道糖是甜的,碰过石头才知道石头是硬的。太阳地里晒过几回,厨房里烧饭时去过几回,夏天的生活尝过几回,才知道抽象的热;雪菩萨做过几次,霜风吹过几次,冰淇淋吃过几杯,才知道抽象的冷;白糖、红糖、芝麻糖、甘蔗、甘草吃过几回,才知道抽象的甜;碰着铁,碰着铜,碰着木头,经过好几回,才知道抽象的硬。才烫了手又冰了脸,那么,冷与热更能知道明白了;尝过甘草接着吃了黄连,那么,甜与苦更能知道明白了;碰着石头之后就去拍棉花球,那么,硬与软更能知道明白了。凡此种种,我们都看得清楚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佛兰克林放了风筝,才知道电气可以由一根线从天空引到地下。瓦特烧水,看见蒸汽推动壶盖,便知道蒸汽也能推动机器。加利里在毕撒斜塔上将轻重不同的球落下,便知道不同轻重之球是同时落地的。在这些科学发明上,我们又可以看得出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墨辩》提出三种知识:一是亲知,二是闻知,三是说知。亲知是亲身得来的,就是从行中得来的。闻知是从旁人那儿得来的,或由师友口传,或由书本传达,都可以归为这一类。说知是推想出来的知识。现在一般学校里所注重的知识,只是闻知,几乎以闻知概括一切知识,亲知是几乎完全被挥于门外。说知也被忽略,最多也不过是些从闻知里推想出来的罢了。我们拿行是知之始来说明知识之来源,并不是否认闻知和说知,乃是承认亲知为一切知识之根本。闻知与说知必须安根于亲知里面方能发生效力。
试取演讲三八主义来做个例子。我们对一群毫无机器工厂劳动经验的青年演讲八小时工作的道理,无异耳边风。没有亲知做基础,闻知实在接不上去。假使内中有一位青年曾在上海纱厂做过几整天工作或一整天工作,他对于这八小时工作的运动的意义,便有亲切的了解。有人说:为了要明白八小时工作就是这样费力地去求经验,未免小题大做,太不经济。我以为天下最经济的事,无过于这种亲知之取得。近代的政治经济问题便是集中在这种生活上。从过这种生活上得来的亲知,无异于取得近代政治经济问题的钥匙。
亲知为了解闻知之必要条件,已如上述,现再举一例,证明说知也是安根在亲知里面的。
白鼻福尔摩斯一书里面有一个奇怪的案子:一位放高利贷的老头子被人打死后,他的房里白墙上有一个血手印,大得奇怪,从手腕到中指尖有二尺八寸长。白鼻福尔摩斯一看这个奇怪手印,便断定凶手是没有手掌的,并且与手套铺是有关系的。他依据这个推想,果然找出住在一个手套铺楼上的科尔斯人就是这案的凶手,所用的凶器便是挂在门口做招牌的大铁手。他的推想力不能算小,但是假使他没有铁手招牌的亲知,又如何推想得出来呢?
这可见闻知、说知都是安根在亲知里面,便可见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
1929年7月30日发表
第一流的教育家
我们常见的教育家有三种:一种是政客的教育家,他只会运动,把持,说官话;一种是书生的教育家,他只会读书,教书,做文章;一种是经验的教育家,他只会盲行,盲动,闷起头来,办办办。第种不必说了,第二第三两种也都不是最高尚的。依我看来,今日的教育家,必定要在下列两种要素当中得了一种,方才可以算为第一流的人物。
(一)敢探未发明的新理我们在教育界做事的人,胆量太小,对于一切新理,小惊大怪。如同小孩子见生人,怕和他接近。又如同小孩子遇了黑房,怕走进去。究其结果,他的一举一动,不是乞灵古人,就是仿效外国。也如同一个小孩子吃饭、穿衣,都要母亲帮助,走几步路,也要人扶着,真是可怜。我们在教育界任事的人,如果想自立,想进步,就须胆量放大,将试验精神,向那未发明的新理贯射过去;不怕辛苦,不怕疲倦,不怕障碍,不怕失败,一心要把那教育的奥妙新理,一个个的发现出来。这是何等的魄力,教育界有这种魄力的人,不愧受我们崇拜!
(二)敢入未开化的边疆从前的秀才以为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久而久之,不出门就变做不敢出门了。我们现在的学子,还没有解脱这种风气。试将各学校的《同学录》拿来一看,毕业生多半是在本地服务,那在外省服务的,已经不可多得,边疆更不必说了。一般有志办学的人,也专门在有学校的地方凑热闹,把那边疆和内地的教育,都置在度外。推其原故,只有一个病根,这病根就是怕。怕难,怕苦,怕孤,怕死,就好好的埋没了一生。我们还要进一步看,在这些地方,究竟是谁的山河?究竟是谁的同胞?教育保国究竟是谁的责任?要晓得国家有一块未开化的土地,有一个未受教育的人民,都是由于我们没尽到责任。责任明白了,就放大胆量,单身匹马,大刀阔斧,做个边疆教育的先锋,把那边疆的门户,一扇一扇的都给它打开。这又是何等的魄力!有这种魄力的人,也不愧受我们崇拜。
敢探未发明的新理,即是创造精神;敢入未开化的边疆,即是开辟精神。创造时,目光要深;开辟时,目光要远。总起来说,创造、开辟都要有胆量。在教育界,有胆量创造的人,即是创造的教育家;有胆量开辟的人,即是开辟的教育家,都是第一流的人物。大丈夫不能舍身试验室,亦当埋骨边疆尘,岂宜随便过去!但是这种人才,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出现?究竟要由什么学校造就?究竟要用什么方法养成?可算是我们现在最关心的问题。
1919年4月21日发表
佛兰克林
小徒弟列传之一
佛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生于公元一七○六年,死于一七九○年,活了八十四岁。他死了之后,墓碑上刻有几行字:
他从皇帝的手里夺来了政权,从天上夺来了电气。
这一篇很短的墓志铭,不啻为佛兰克林一生功业学问之小影。他是一位政治家、文学家、科学家。你如果读一读他的自传,便要惊讶的发现这位伟人只是从一个小徒弟出身的。他参加美洲独立运动的功绩,谁都知道,不必我来多话。我只要叙述他做徒弟时代之小史和他在科学上之贡献。
他八岁进拉丁文小学,九岁改入算写学校,十岁便因家计困难,辍了学,跟着父亲学做蜡烛和肥皂。他不喜欢做这个手艺,却善游泳,会划船,常想航海去。父亲知道他的倾向,很是担忧,便时常带他在街上参观木匠、砖匠、铜匠、辘轳匠及其他匠人的工作,以便选择一行,作为终身职业。这是个个父母或教师应该尽的责任。可是走马看花的参观也没有多大用处。我们必须引导小孩们仔细的看,看了能做出来,才有效验。佛兰克林在自传里说这种亲切详细的参观对于他很有影响。后来,家里东西破了,用不着匠人,他自己会修理。科学实验要仪器用,自己也可以做。这些本领都是从参观手艺中得来的。
他虽是在蜡烛店里做徒弟,但是好看书。两年后,他父亲便因此叫他去学印刷业。一七一七年他的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带了印刷机和字模到波士顿来设立印刷所,他便秉承父命和詹姆士立约做九年徒弟。这时他才是十二岁,要到二十一岁满约。他自从在印刷所里做了徒弟,便认识了好些书铺里的徒弟,于是全城的书铺便成了他的流通图书馆。他每逢借了书来,连夜就要看完,因为照规矩次日早上是必须还人家的。这样他虽是做徒弟,同时也算是做学生,因为他自己看的书比平常学校所看的还要多好几倍咧。
佛兰克林做徒弟的时候看书写文差不多都是自己教自己。一天他得了一册《旁观》周刊(Spectator)之合订本,高兴极了。每读一篇,把要点录下,过几天,自写一文,与原文比一比,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种功课是在每天开工前、完工后及星期偷闲干的。因为学的法子好,所以进步很快。
他十六岁的时候,偶然遇了特里翁(Tryon)写的一本劝人吃素的书。他读了这本书,受了深刻的影响,便立志不吃荤。一个十六岁的孩子不吃荤,真是一桩新闻。谁知这件事是与他的学业有不少的帮助。他的老板哥哥和同事们在一家邻居寄饭,他一个人在店里吃素。他的食谱是饼干,面包,葡萄干,酸苹果和一杯清水。饭钱省下一半可以多买书看。一餐饭,只要几分钟便吃完,又多加了一些时间去用功。他自己说,吃得少,头脑格外清爽。
现在他得到赛诺芬(Xerophon)写的《苏格拉底言行录》(MemorableThingsofSokrates),倾倒在苏格拉底的对话法。他开始用谦虚的问话,怀疑的态度,把人家逼得无话可说,有时连素负盛望的名人都被他问倒。他在青年的伙伴中居然成了一位苏格拉底,波士顿便是他的雅典。
一七二一年他的哥哥开办《新英吉利报》。这时佛兰克林已经会做文章,但怕哥哥轻视他年幼,不给登载,便用假名投稿,每次都被披露,听人称赞几句,非常欢喜。后来,他哥哥因登载政论,得罪议会当局,被捕一月,靠佛兰克林之支持,得未停顿。詹姆士被开释仍不准办报,便以弟弟之名顶替,佛兰克林于是以一个十七岁徒弟还未做满的孩子,居然做起报馆的总经理和主笔来了。
詹姆士虽是亲哥哥,而虐待佛兰克林如一般师傅之虐待徒弟,有时竟行凶毒打。兄弟二人因此决裂,佛兰克林丢了报馆,卖书凑盘费向纽约去谋生。船过布洛克岛(B1ockIsland)大家开始捉鳖鱼烧的吃,吃得津津有味。有人请他吃鱼,他因吃素,犹豫不决。忽然看见一个大鳖鱼的肚子破开,里面有几个小鱼是它生前吃进去的,他便说:你既可以惨吃同胞,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可以吃你。
佛兰克林离开波士顿做了几年生意之后便自己开了一个书店。他这店里卖书是没有二价的。我听得有这样一段故事:
一天一位客人来买书,问:这本书卖几多钱?
柜台上的徒弟说:两块钱!
客人说:太贵了!一元八角吧。
徒弟说:现在长价了,要卖两块二角咧。
客人说:你才说过两块钱,怎么又要两块二角呢?
徒弟说:现在要两块四角了。
客人以为徒弟故意敲竹杠,便与徒弟闹。佛兰克林老板从里面走出来,客人便向他质问,为什么一忽儿就加了四角钱?
佛兰克林笑嘻嘻的拿了那本书对他说:
时间值钱呀!敝店做买卖是不还价的,先生要买这本书给两块钱好了。
我没有叙述佛兰克林从天上夺取电气之前,先要叙述佛兰克林时代一般人对于电之见解。
天空中之闪电打雷,自有人类以来,谁都看见过,听见过。古人遇了这种恐怖的现象,便以为是下界犯罪,所以上帝震怒,差遣雷公电母来收伏妖怪、猛兽、恶人。他们以为雷电是天神,被天神打死的都是罪大恶极,犯了天条。中国现在一般愚人,还是这样的迷信着。佛兰克林时代的欧美人民对于天然电气也抱有大同小异的见解,往往闹出离奇的笑话。
人造电气的历史也很古,但在佛兰克林以前只是一些零碎而不可以解释的小把戏。摩擦猫皮生火花,摩擦玛瑙吸灯草,这种把戏人类至少是耍了二千多年。葛雷(StephenGray)在二百年前开始在伦敦用丝线包绕的几十丈长的粗绳,将摩擦的电从这一头通到那一头。这葛雷是一位穷老翁,靠玩电的把戏赚小孩们的钱,养活自己。他黑白分明的写在纸上说,这种火花响声之性质很象雷电。
法国的都费(C.F.Dulav)复演葛雷的把戏,能将摩擦的电通过一二五六呎长之线。他是第一个人发现电之两性,称为玻璃电(VitreousElectricity,即后来所谓之阳电),和松香电(ResinousElectricity,即后来所谓之阴电)。他首先发现若使两种性质的电气接近,结果是同性相拒,异性相吸。
一七三六年一位苏格兰修道士名叫戈登(Gordon)的,在德国发明了一个电铃:两边各安一铃,中间悬一丝线挂的金属球,球感了电,即依同性相拒异性相吸的理,将铃继续的打起来。他还发现电感的水能把火酒烧起来。
在这些零星的发明中,忽然跑出一个奇妙的来顿瓶(Leydonjar)。一七四五年克来斯特(DeanVonKleist),一七四六年范麦圣布洛克(PleterVanMusschenbrock),各自用玻璃瓶将摩擦的电储蓄起来。因为范麦圣布洛克是住在荷兰国,来顿城,所以这瓶就叫做来顿瓶。其实依创制之先后,这荣誉是给错了地方。他们先是用水在玻璃瓶里蓄电,后来瓦曾(Watson)将瓶改良,用锡箔在瓶内瓶外对着贴起来代替水,格外有效。法国诺列(AbbeNollen)叫皇帝的侍卫兵士们手拉手地的站在那儿,组成电路,只要来顿瓶所储蓄的大量电一接,这些兵便同时一齐打倒。
这些是佛兰克林未上电气舞台前,人类所已经得到的关于人造电的知识。这时天空之电与人造之电是否相同,尚无证明:天空之电是当做神秘瞎猜,人造之电是摩擦着玩耍。
佛兰克林四十岁才开始电之研究。一七四六年司宾斯从苏格兰来到波斯顿玩了一些电的把戏给他看,他觉得很有趣味。可惜司宾斯不是内行,玩得不大好。他回到费城之后不久,伦敦皇家学会会员科林孙送给他的图书馆公司一根玻璃管。他便拿了这根玻璃管复演司宾斯没有玩好的电的实验。过不多时,他便成了这些实验的老手。许多朋友拜他做师傅。他便设了一个玻璃管制造室,吹了一些玻璃管分送给朋友们,因此会玩这些电的把戏的人便一天多一天。内中有一位名叫金耐尔司勒(Cinnersley),赋闲在家,佛兰克林劝他到各处表演电的实验,收听讲费过活。演词是佛兰克林代写。每次演讲,听众都很踊跃。演词中有一篇题为《闪电与电气是同一的东西》(TheSamenessofLightningandElectricity),寄给伦敦朋友,皇家学会会员们笑笑,把它放在一边。但科林孙毕竟将它付印,连出五版,不久便译成法文、意文、德文、拉丁文,风行一时,竟成为当时电学唯一之杰作。法国科学家泰斗诺列(Nollet)反对佛兰克林之新学说,但达利巴(Dalibard)与德罗(Dolor)则于一七五一年根据佛兰克林著作中所建议之实验在马里(Marly)地方将闪电引到地下来证明佛兰克林学说之正确。巴黎人士蜂拥来到马里参观这破天荒的实验。从此,佛兰克林便一跃而为当时电学之权威。
佛兰克林自己和他的幼子,则在次年,即一七五二年六月,在费城(Philadelphia)放那千古不朽之风筝。这风筝是值得叙述的。一般人只知道佛兰克林放风筝是人类第一次从天空取电下地,其实这是第二次。那上天取电的急先锋是达巴利与德罗,佛兰克林却是他们的参谋长。放风筝是佛兰克林亲自向天空作战。佛兰克林的风筝本身是用木架与丝绸做的。木架上插一尖锐的金属丝,双股绳之下端系一铜锁匙和一根丝带。风筝放入云中,手持丝带站在门槛中,以防丝带为雨所湿。不久,只见双股绳之松纱怒竖如野猪刺,手指可与相吸,指骨碰着锁匙即发火花。他又将闪电引下蓄在来顿瓶中,证明它的动作与摩擦电无异。照近代电学理论看来,佛兰克林手持丝带离铜锁匙太近,是要被电打死的。做这实验,人要离得很远才行。十四个月之后,俄国圣彼得堡有位物理学家用一铁棍取天空之电,走近测电计一看便被一球蓝火打死。佛兰克林之所以没有死,怕是因为他放风筝的那一天,只有少量的闪电,真是侥幸!否则佛兰克林必以生命殉科学了。
佛兰克林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他从事科学之研究始终只有九年,而贡献于世界的有火炉、避雷针、以太光波学说、印磁铜板、印刷机、双视眼镜、自鸣钟与他的电的理论。据他自己说他的实验得力于徒弟时代之工艺参观很多,这种为择业而举行之亲切之工艺参观却是他的父亲,一位蜡烛肥皂匠,在儿童教育上之一大发明。
1931年11月18日12月9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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