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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二十位殿堂级大师:《美国众神》尼尔?盖曼、《消失的爱人》吉莉安?弗琳、《风之名》帕特里克?罗斯福斯等**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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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无赖、邋遢汉、坏男孩和坏女孩、花花公子、浪荡子……
他们有着不同的称谓,大多介于黑白之间,趋于灰色——
灰色一直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它比黑白两色都有趣得多。”——乔治?R.R.马丁
欢迎来到法外之地色拉丹城,无所不能的巫师们庇佑着这里的生灵。
亚玛莉尔,曾经的隐身女公爵,现在的退休盗贼,每月十七号固定参加老友的聚会。
然而,巫师间的小较量打破了和谐的现状,让她与同伴差点沦为垫背的炮灰。
亚玛莉尔借着满肚子怒气和酒意去找至高巫师理论,
未料这一愚蠢的举动竟将她推入了重出江湖的险境……
一百零一天的时限,一份不公平的契约,偷盗一整条街道——否则只有死。
21篇以“法外之徒”为精神核心的原创主题小说集,
21个放纵不羁却又勇敢正义的可爱无赖,
他们巧舌如簧,他们身怀绝技,
他们不以拯救世界为己任,却同样有资本成为最迷人的存在。
听,他们潜行于暗处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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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乔治?R.R.马丁,1948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小说包括史诗奇幻经典之作《冰与火之歌》系列,《热夜之梦》《图夫航行记》《光逝》《风港》(均由我社引进)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四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二尊轨迹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终身成就奖在内的无数奖项。2011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 ?R.R.马丁在欧美文坛的至尊地位。
加德纳 ?多佐伊斯,曾担任《阿西莫夫科幻小说》编辑近二十年,也是《年度最佳科幻》系列的编辑,凭此书他已赢得二十次轨迹奖年度最佳选集,成为迄今为止最成功的科幻编辑。此外,他还赢得了十五次雨果奖年度最佳编辑,并以自己的短篇作品赢得了两次星云奖及一次侧向奖。多佐伊斯最近的作品包括一本和乔治? R.R.马丁与丹尼尔? 亚伯拉罕合著的小说《猎人行》及选集《银河帝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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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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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她真讨厌司帕尼。
该死的蔽目的浓雾,该死的四溅的积水,该死的令人作呕的腐臭味,飘得到处都是。该死的舞会,该死的假面,该死的狂欢。娱乐,每个人享受着该死的娱乐,至少假装陶醉。该死的人最讨厌了。没一个正派的,不管男人女人还是小孩,全是骗子和傻瓜,一路货色。
卡柯芙讨厌司帕尼,却又一次来到这里。唉,她不禁想,到底谁才是傻瓜?
前方的迷雾中回荡着刺耳的大笑,她闪身躲进一扇门口的阴影,一手轻握剑柄。优秀的镖师不相信任何人,而卡柯芙更是顶级的优秀,在司帕尼,她不信任的……不止别人。
又是一群找乐子的家伙,跌跌撞撞地从深霭中现身。一个头戴月亮面具的人伸手指着一个女人,她烂醉如泥,穿高跟鞋的脚不停地一拐一扭。所有人大笑着,其中一个扑扇着蕾丝袖口,好像再也没见过比醉得站不起来更有意思的事了。卡柯芙翻个白眼望着天,自我安慰地想到,面具背后的他们指不定和她自己一样讨厌寻欢作乐。
独自躲在门影下方的卡柯芙咬牙切齿。该死,她该休个假了。这样下去她会变成个臭愤青。或者说,她其实本已成了愤青,只是程度越来越深,快变成那种朝整个世界乱喷的人。她这是在向该死的老爹靠拢吗?
“什么都行,千万别变成他。”她喃喃自语。
醉鬼们踉踉跄跄没入夜色,她立即猫腰离开门口,继续前行,步伐不疾不徐,软靴的靴跟无声地落在潮湿的卵石路面,寻常的兜帽盖在头顶,拉到半遮半掩的角度,一个普通的怀揣秘密的人的形象。在司帕尼,这样的人数不胜数。
西边遥远的某处,她的装甲马车应该正疾驰过开阔的街巷,咔哒咔哒驶过大桥,车轮火星迸溅。旁人吓得赶紧跳开,车夫挥鞭抽打马匹大汗淋漓的侧腹,十几个佣兵呐喊着紧追其后,街灯闪耀在他们沾露的甲胄。当然,这除非是石场主的人已经出动:箭矢飞掠,畜兽嘶鸣,人声尖叫,马车偏道撞毁,金铁相击,最终,保险箱的大挂锁被炸药炸飞,急切的手挥开呛人的浓烟,箱盖掀开,呈现出……空空如也的内部。
卡柯芙没有克制嘴角隐隐的微笑。她拍拍硌着肋骨的一个小团儿,委托物还安全地缝在外套衬里内。
她打起精神,几步来到运河河畔,纵身跃过三跨宽、泛着油光的河水,落上一艘腐朽驳船的甲板,滚过一圈,利落地爬起,身下的木板吱嘎作响。要是取道芬汀大桥就绕得太远了,更别提那条路上有多少行人,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再说这艘船一直拴在阴影里,提供了一条捷径。她早就摸清楚了。卡柯芙尽量不把事情交给机会主宰,照她的经验来看,机会有时候真的很混蛋。
一张布满褶子的脸从阴暗的小屋里往外瞅,破破烂烂的水壶正喷着蒸汽。“你他妈谁呀?”
“谁也不是,”卡柯芙笑脸相迎,“只是路过而已!”她随即借力于摇晃的木板跳上运河对岸远远的石堤,隐入霉味弥漫的雾霭。只是路过。直线前往码头,抄近路开心地前行——或至少是苦逼地前行。卡柯芙不论去哪里都埋名隐姓,不管在哪里,都只是路过。
东边遥远的某处,那傻子庞布零应该正在四名雇佣保镖的陪同下策马狂奔。他跟她其实一点都不像,加上那撇小胡子,哪里都不沾边,但裹上她那件向来惹眼的绣花披风,倒是个不错的替身。这个身无分文的皮条客,满心以为假扮成她是为方便她和情人幽会,只因情“郎”是一个有手段的女子,不想让这段恋情公开。卡柯芙叹了一口气。真那么简单就好了。她自我安慰地想着,当深浅兄弟那俩杂种将庞布零从鞍上射杀时,他将何等地震惊,而他们也将对他的小胡子表示出无比的惊讶,随即翻遍他的全身衣物,愈来愈失望,最后无疑会掏出他的肠肚,发现……一无所获。
卡柯芙再次拍拍那个小团儿继续前进,步调有几分轻盈。她踏上这条不大不小的路,独自步行,沿小心选择的路线行进,走过背街狭巷、无人注意的捷径和被人遗忘的楼梯,穿过摇摇欲坠的殿宇、腐朽的住宅,以及为暗事偷留的门,随后,一小段阴沟指引她直通码头,还能留出一两个小时的空隙。
这项工作之后,她真的必须得休假了。她舔舔口唇里面,那里最近长了一个溃疡,很小,却痛得钻心。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工作。或许该去阿杜阿玩一趟?去拜访下哥哥,见见侄子侄女如何?他们现在多大了?啊,算了。她记起来嫂嫂是个多么爱对人评头论足的贱货,那种人不论遇到什么都会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她总让卡柯芙联想到自己的父亲。也许她哥娶那个女人的原因是……
她躬身钻过一个外皮片片剥落的拱门,某处传来隐约的乐声。拉小提琴的乐手要么正在调音,要么是技艺拙劣,两者概不意外。一面满布苔藓幼芽的墙上,纸页飒飒翻飞,那是些印刷粗糙的布告,号召忠诚的市民揭竿而起,反抗“塔林之蛇”的暴政。卡柯芙哼了一声。大多数司帕尼市民都更情愿苟且偷生,而剩下的那一小撮根本谈不上忠诚。
她扭身去扯裤子的臀部,但全然是徒劳。到底得花多少钱,才能买到一套不会在最恼人的地方有接缝磨来磨去的新服饰?她跳着脚走过运河死水段旁边的一条狭窄小道,这段水路早已封航,河面乱七八糟地漂着水藻和上下浮动的垃圾。她一路掐着烦人的布料左拉右扯,但毫无用处。该死的时髦紧身裤!也许这是她付给裁缝赝币而换来的某种天谴。但话说回来,当地人正靠她牟利的想法远远比天谴更能触动卡柯芙,因此她只要一逮到机会都会尽量避免花钱买任何东西。这实际上是她的一项原则,她父亲总说人要坚持原则——
真他妈该死,她真个要变成她爹了。
“哈!”
一个褴褛的人影从拱门上跳下,钢铁的寒光微微闪耀。卡柯芙本能地低呼一声,仓促间退后一步,笨手笨脚地掀开外套,拔出剑刃。她确信,死亡终于找到了自己。是石场主先行一着吗?还是深浅兄弟,或者库里坎雇的杀手……可是没有其他人。就他一个,裹在污迹斑斑的斗篷里,凌乱的头发紧贴湿漉漉的苍白皮肤,一条发霉的头巾蒙住下半张脸,上方充血的圆眼睛里写满了惊慌。
“站住,钱交出来!”他低沉的声音从头巾下传出,略显模糊。
卡柯芙扬起眉毛。“是谁在说话?”
短暂的停顿,腐臭的河水拍击着身旁的石岸。“你是女的?”准强盗的声音变了,几乎带有道歉的意味。
“是的话你就不抢了吗?”
“嗯……呃……”强盗看似有几分泄气,但立即又挺胸抬头,“站住,钱统统交出来!”
“为什么?”卡柯芙问。
强盗的剑尖游移了几分。“因为我欠好多钱……不干你事!”
“不,我是问,怎么不一剑捅死我,扒光尸体找值钱货,还事先来个警告?”
又是短暂的停顿。“大概……我希望避免暴力?可我警告你,打架我随时奉陪!”
他只是个该死的平民,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一个偶遇的对手。说起来,机会真是个混蛋!至少对他而言。“先生,你,”她说,“是个渣渣强盗。”
“夫人,我,是位绅士。”
“先生,你,是个断气的绅士。”卡柯芙踏前一步,掂量着剑刃,一迈长的薄刃精钢折射着上方某扇窗户射出的灯光,戾气逼人。也许她根本犯不着动手,利剑出鞘,通过这里的胜算就大多了。对面这个阴沟里的渣滓要想占她上风,非吃点苦头不可。“看我把你大卸八块,就像——”
对方以惊人的速度冲上前来,只听得“咣当”一声,卡柯芙还来不及反应动作指令,指间的剑便猛地一震,哗啦啦蹦过油腻腻的石子路面,“扑通”一声扎进运河。
“啊。”她说。形势逆转了。显然,攻击她的人并不是外表看起来的大老粗,至少在剑术方面数一数二。她早该想到的。司帕尼的一切都万万不能轻信表象。
“钱交出来。”他说。
“乐意之至。”卡柯芙拔出钱袋往墙上一丢,企图趁他分心之时溜过去。哎呀,他竟然以过人的矫健凌空挑中了它,又迅速将剑尖指回她眼前,阻止她逃跑。剑尖轻轻敲了敲她大衣里那块小团儿。
“藏了什么……就是那儿?”
越来越糟,糟糕透顶。“没藏,什么都没藏。”卡柯芙假装羞涩一笑想蒙混过关,可惜木已成舟,为时已晚。更惨的是,她没去坐那艘轻舟,而是上了前往桑德的大船,可该死的大船仍旧泊在码头乘着浪晃悠!她伸出手指小心地拨开寒光凛凛的剑尖。“我现在有很急的要事得办,假如——”些微的咝咝声传来,利剑划开了她的大衣。
卡柯芙眨眨眼。“哎哟。”肋骨那块火烧火燎地痛,利剑连带着划开了她的皮肉。“哎哟!”她跪倒在地,心中苦不堪言,伸手捂住身侧,鲜血从指间缓缓渗出。
“噢……噢,糟了。对不起,我真的……真的没想伤你。我只是想,你知道的……”
“唉哟。”委托物掉出划开的口袋,骨碌碌滚过石子路。约莫一英尺长的条形包裹,外面捆扎了一层脏污的皮革,现在又沾上了几丝卡柯芙的血。
“我得去看医生。”卡柯芙大口喘息,极力扮出无助弱女子的口气。大公夫人总是指责她演戏过头,但这种时候还不装一装,更待何时?毕竟她本来就可能真的需要马上看医生,而强盗兴许会弯腰扶她,这样她就有机会掏出匕首扎那杂种的脸。“行行好吧,我求你了!”
他踌躇了一会儿,双目大睁。整件事情比他预想的一发不可收拾了。他往前挪步,却只是靠近去捡那个包裹,寒光闪闪的剑尖依旧平举着,对准了她。
那就换种战术,装得更加绝望。她竭力赶走声音里的恐慌。“我说,把钱拿走吧,但愿你能玩得开心。”卡柯芙其实一点都不希望他玩得开心,她巴不得他在坟里烂掉,“留下那个包裹,咱俩的日子都好过!”
他的手在空中顿了一下。“为什么,里面是什么?”
“不知道。我受命不得打开!”
“谁下的命令?”
卡柯芙龇牙咧嘴。“这个我也不知道,但是——”
柯迪斯拿走了那个包裹,当然会拿走它。虽然他是个傻子,但并没蠢到无可救药。他一把捡起包裹就跑,当然得跑。哪次不是抢完就跑?
他飞奔过小巷,心提到了嗓子眼。他跳过一个碎裂的木桶,脚下一绊摔个狗吃屎,差点扎到自己出鞘的剑上,偏偏脸又蹭到一团滑溜溜的渣滓,溜出去老远,铲了满嘴甜丝丝的东西。他踉踉跄跄站起身,边啐边骂,惊魂不定地迅速往身后一瞥——
没有追来的迹象,只有迷雾,无尽的迷雾,盘旋缠绕,像一个活物。
那包裹现在也有些滑腻腻的了,他将它丢进褴褛的斗篷,一瘸一拐地继续前行,揉着瘀青的屁股,嘴里仍然拼命吐着那股甜丝丝的腐味。其实他早餐的味道也好不到哪里去,要说的话,比这味儿还糟糕。见早膳即识人,以前他的剑术师父总是这样教导他。
他套上隐隐透着洋葱味和绝望气息的潮湿兜帽,从剑身上摘下钱袋,将剑插回剑鞘。他溜出小巷,不动声色地混入人群之中,剑身入鞘时细细的清脆相击勾起了太多回忆。苦练与比武,光明的前程与人群的欢呼。想要高人一等,小子,剑术就是一条路!施蒂里亚的观众无所不知,他们喜爱剑士,你将大富大贵!在曾经那些意气风发的日子,他不必敝衣破履,不必感恩肉店的杂碎,不必靠抢劫过活。他不禁愁眉苦脸。抢〖HT#〗女人。那也称得上是生计吗?他又偷偷往身后望一眼。他不会把她杀死了吧?他心里发毛,有如芒刺在身。只是蹭了一下。只是蹭了一下,没错吧?但他看到了血。行行好,千万只是蹭了一下啊!他揉揉脸,想把记忆擦去,但往事如影相随。一次又一次,做出自己从来不敢想象的事,又告诫自己再也别那么做,永远别再那么做,成了他每日生活的例行轨迹。
再次确认自己没被跟踪后,他溜进街边一个腐败的院子,布告上昔日英雄褪色的肖像居高临下地望着他。走上尿臊味弥漫的楼梯,绕过那棵死树,他掏出钥匙,与滞涩的门锁较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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