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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畅销书《如果,宅》作家有时右逝又一最新力作
相同的时代记忆,每个人生活中都有一个“老大”
青春与爆笑的完美结合每一个故事都让人捧腹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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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故事主要用日记体讲述了一个叫“老大”的人平凡而传奇的一生。
我们经常自称为“普通人”,只不过我们已经是被成长抹去了棱角之后的普通。和我们一样,老大也可以说是一个普通人,只是外号被人叫“老大”
而 已。除此之外,似乎他与我们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天性耿直甚至有点缺心眼的老大经常会按照自己的本能,做出一些令人跌破眼镜的过
格举
动。他就像是一个没有经历过社会的婴儿一般,对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抱有极大的好奇心。他仗义,他热情,他真诚,他总是会帮倒忙。
慢慢的,
虽然表面上行为举止非常怪异的老大,却收获了无数的朋友。虽然大家都觉得老大这个热心肠太让人难以捉摸了,但是大家也明白:
老大的一切出发点,都是善良。
故事就是通过老大自己记录下来的一篇一篇日记,让大家明白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如果成长的代价就是变得
圆滑,那么我们宁可永远如此简单。老大是我们每一个
人最初的模样,笑起来如同一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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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原名丁长宏,毕业于南开大学滨海学院,他一位生于1985年的年轻作家,2008年开始在网上发表小说作品,之后好评如潮,便一发不可收拾。《如果宅》、《盛世》等都是他的代表作品。他作品多产,并屡获网友好评。2010年他首次出版作品《如果宅》上市,瞬间受到粉丝们的追捧。
签售会上,前来签售的读者,蜿蜒几千人,其人气号召力可见一斑。他的作品的特点,在注重极强故事性的同时并着力故事中人物情感的刻画。
略显反叛的性格以及木讷的内心构建了他独特的视角,使他可以获得一种最直接的感触。这就是为什么他可以跨过华丽的辞藻这道写作的大墙,
独辟畦径的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文体,每一部作品都充斥着浓郁的“右式风格”。如果用一句话来形容,那么,有时右逝,他是一个温暖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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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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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001
SET.1 008
老大童年日记 018
SET.2 028
老大运动日记 036
SET.3 062
老大爱情日记 071
SET.4 112
老大创业日记 118
SET.5 146
老大狱中日记 152
SET.6 168
老大戒酒日记 175
SET.7 194
老大飙车日记 201
SET.8 226
老大收养日记 231
SET.9 246
老大兼职日记 251
SET.10 276
老大江湖日记 282
SET.NOW 300
后记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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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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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我有一个朋友叫老大,老大的特征是看上去像一个老大。具体一些的话怎么说呢,大家身边无
外乎有两种朋友:一种是长得跟整了容一样帅的;一种是长得需要整容的。老大属于第三种:长得像是整容失败的。 当然了,身为老大身边一个已经和他相处了十几年的兄弟,我深刻明白以貌取人是一种多么失礼的行为。老大长得很凶狠,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让人觉得霸气侧漏的类型,当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仿佛有无形的杀气扑面而来。如果这是你们第一次见到老大,完全会觉得他肯定是一个鱼肉乡里、欺凌百姓的大流氓;而你们的心里只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样的人不被抓起来。 但是只要你和老大相处那么几年,我相信你心中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只剩下了另一个疑问取而代之:为什么这样的人还不被抓起来。 说了这么多,我还是得再次强调:以貌取人是非常要不得的坏习惯。上帝是公平的,如果他没有赐予你外在美,那么一定给了你许多闪光点来构成你的内在美。说起来老大的内在美那就多了去了,简直可以写一本书。比如这么写: 说起来老大的内在美那就多了去了,简直可以写一本书。比如这么写:
“我有一个朋友叫老大,老大有很多善良的品行,比如老大私下里其实一直在给希望工程捐款——哦,也有人管这种捐款方式叫作福利彩票。但是老大这些年确实是一个只付出不索取的人,最好的证据就是老大已经不间断地学雷锋十二年了,连个安慰奖也没有得过,坚决不肯占福利机构一分钱便宜。(全文完)”
上面这段稿子我改了三四遍,以确保我没有遗漏老大的任何一个优点。以上可以看出,老大的心地充满了善良和无私。作为一个如此受人爱戴的角色,老大的朋友和兄弟很多,这些朋友和兄弟在老大看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朋友;第二类是兄弟;第三类是我。
这个秘密是老大那天醉醺醺的时候跟我兜的底,当时我很感动,要知道老大这人的脑内存本来就不大,还特意为了我建立一个新的文件夹来加以分类,可见情谊之深。
很多书里面都会有类似于老大这一类伟大人物的相关描写,无外乎什么“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天赋异禀,面露王色”这一类的正面烘托,说得好像这种人生活得多么多么惬意。其实在我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老大长相确实天赋异禀,但是这么多年我们都知道,老大过得绝对不像那些书里面的主人公一样顺风顺水。
老大年轻气盛那几年,我和我身边的人也正好是年少轻狂的年纪。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我们最初的相遇用四个字描述就是可歌可泣的“快意恩仇”——用现在年轻人的话来说就是当街斗殴。当然了,自古以来我们受到的素质教育都告诉我们擒贼先擒王的战术,所以双方大概三十人在大街上一个照面,我们这边的人就纷纷指着老大说:“干掉这个,就是这个。”
没办法,就像我说的一样:老大长得太像一个老大了。
这种领袖气质实在是太优秀、太出众了,甚至出众到说老大这个人在群殴时“出类拔萃得仿佛深夜中的萤火虫一样耀眼”也不为过。命运就是如此,这种人注定是不平凡的。一次两次也就算了,每一次都如此,算下来老大吃了不少哑巴亏。
其实不止我们,还有一次我们和别人起了冲突之后,连闻讯赶来阻止争斗的警察叔叔也把老大惊为天人:我们这群浑身是血的半大小子都是警告处分,只有一开场就被一棍子打倒在地的老大被治安拘留了七天。
跑题了……很多人都有写日记的习惯,老大也不例外。老大曾经说过,自己的经历如果写出来的话,绝对是一本畅销书。因为我和老大认识十几年了,所以我丝毫没有怀疑过这句话的含金量。其实老大从小学六年级就开始写日记了,出书的话厚厚的足以凑够十几套。问题是前几年,啊,老大那啥的时候——具体那是什时候呢不方便说,反正当时有一个专案组的警力在寻找老大——迫于无奈他焚烧了不少自己的故事。
我有幸参与了帮忙烧日记的活动,当时无意间翻看了几本,发现这可绝不止是一本畅销书的价值,如果能够公之于众的话,老大最起码要判二十几回死缓。
最近涌起写这本书的念头,是因为老大的故事太励志了——不说别的,老大长得就那么励志,所以他的人生一定很精彩。
这些年里,累计下来我和老大绝交了四十七次,翻脸一百二十六次,动手打架十二次,他赢了十二次,我去公安机关检举他三百四十三次,老大雇人对我进行寻仇滋事二百五十五次,兄弟们把我俩劝和四十八次,兄弟们帮我一起反抗老大十八次,兄弟们最后把我出卖给老大十八次,兄弟们劝我放弃和老大斗争九十四次。
这些温暖的数据可以形象地描述出我和老大之间的关系是多么亲密无间。
老大常说,人的道路天注定,觉得自己生下来就只能做一个老大。虽然如此,他依然坚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自己想要成为的人,走好人生路,关键就几步。
“我要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拥有高超的反侦察能力及英俊样貌的人。”
这是老大给自己定的目标,而我看到他挂在墙上自勉的这段话时,一度以为是老大准备动笔写的科幻小说大纲。
时至今日,我还是感谢上天给了我这么一个好兄弟。
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么一个老大。
而每个人身边,都有这么一个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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