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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近忧远虑》(葛剑雄仗义执言,为民请命!架炮苍蝇老虎一齐打!笔锋所指,势不可当,“炮灰”纷扬!)

書城自編碼: 2532229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社會科學社會學
作者: 葛剑雄,梁由之
國際書號(ISBN): 9787508064895
出版社: 华夏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5-04-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94/21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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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一位充满使命感和责任感的学者,就近10年来中国的社会万象、民生百态,一抒己见。

●评议国家大政方针,指斥城市建设弊病,痛陈教育学术痼疾,关注国计民生动态。他在“两会”上当面质询教育部长,令人赞叹。

●你不想说的,葛剑雄说了;你不敢说的,葛剑雄说了;你没处说的,葛剑雄也说了!

●城市建设、行政区划设置、环境治理、天文气象……有理有据,值得我们每一个认真研读,从中获得思考和启发。

●这本书像知己,在吐露心曲;像镜子,会照出真假美丑;像苦口良药,可以治病救人;像逆耳忠言,能够利国利民。
內容簡介: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进入21世纪,中国的发展有目共睹,但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不良社会风气也潜滋暗长,成为社会的不和谐音符。

著名历史地理学家、复旦大学资深教授葛剑雄先生,有感于当前国家大政方针、社情民生等现状,以其敏锐的观察力、独到的见解、锋芒毕露的文字,进行入木三分的评议。

全书涉及历史人文、地理风俗、城市建设、时事热点、教育文化等诸多方面,上至人大、政协,下至机关、学校、民间团体,有感而发,有的放矢,拨云见日,提振人心!充分体现了他忧国忧民的人文情怀,以及作为政协常委、知名学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關於作者:
葛剑雄,祖籍浙江绍兴,1945年12月出生于浙江吴兴县南浔镇。1965年成为中学教师,1978年考入复旦大学,师从谭其骧教授。此后在职考取历史学硕士及博士学位,留校工作。1996年至2007年任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2007年至2014年任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现为复旦大学资深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历史学部委员、上海市历史学会副会长、“未来地球计划”中国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全国政协常委。
目錄
目 录


自 序


第一卷 中国的城市在哪里

城·市·城市——从中国的城市体制看旧城破坏

中国迁都:历史和现实,需要与可能

中国能消除现代城市的贫民窟吗?

移民的门槛

你是哪里人?

中国的城市在哪里?

上海居,大不易

善待外来的城市建设者

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社会需要这样的报道

这个包票打得大了些

民生第一——什么样的城市能使居民的生活更美好

好事为什么不能做好

这样的上座率有什么意义?

光靠铁道部解决不了春运难题

建立独立的投诉受理机构——解决航班延误赔偿纠纷的根本办法

“黑车”与“拼车”

高速的另一面

为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开放说几句话

一份有关第二代身份证的提案及其结果

王小帅们户口进京的麻烦说明什么

火灾与火灾之外——央视新楼火灾三周年

女硕士被拘:不是因乱穿马路

“幸福指标体系”答《南方日报》问


第二卷 灾异与人事

面对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日食与“天人感应”

反思雪灾

古代旱灾

今夏高温

灾异与人事

地图应有更广泛的应用

更改地名之忧

地名就是地名

请不要再折腾地名

关键在于地名的准确和规范

淮安真的恢复了吗?

旅游点的成本为什么会越来越高

关于以每年5月19日为国家旅游日的建议

新疆不“新”,新疆常“新”

新疆好地方

赞美拉萨!祝福西藏!

从现在做起,圣地净土将永驻雪域

江河源头 青藏文化


第三卷 异地当官古已有之

为什么总是听不到人大的声音

以立法保证城市发展——寄希望于人代会

政协委员的名声

关键在于讲究实效

浦东新区的扩大与湖北随县的重置——中国行政区划的两种新趋势

财政省管县质疑

撤市(县)建区的另一面

县官升厅级应慎重

建立收入申报制度谈何容易

异地当官古已有之

了解是理解的前提

无知导致未富先骄

对陆克文当选的意义不要作过度解读

卢武铉自杀能告诉我们什么

体育节的设立应该因时制宜

反兴奋剂的最大障碍是特殊利益集团

孔子、章子怡应各得其所

为什么世博会没有产生在中国

世博会与文化交流


第四卷 我对“开学第一课”的忧虑

谁代表90后?

儿歌不能一味依赖传统

我对“开学第一课”的忧虑

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要有具体措施

少数民族考生的分应该如何加

范进中举与高考状元

香港“抢生源”是好事,无奈内地高校难撼动

“饥饿行动”——理解而不倡导

大学该不该有这些“围墙”

树立优良学风,研究生阶段是关键

冷眼看排名,冷静找差距

中国的教授为什么“申请科研基金很勇敢”

有感于杨振宁在扬州大学做讲座的报道

学术,科普,还是明星出场?

高校乱收费,源头在哪里?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蜜月过后是烦恼

学术腐败、学术失范与学风不正

就“学术规范”若干问题复《中国青年报》“祈钰”

奉劝李院士反躬自问

请查一下王益博士的来历

书法家严重过剩?
简化是大势所趋
內容試閱
中国能消除现代城市的贫民窟吗?


贫民窟、红灯区、犯罪高发区等被称为现代城市的癌症。中国曾经自豪地宣布,已经成功地在城市消灭了贫民窟。而娼妓早已被取缔和改造,红灯区更是闻所未闻。改革开放前中国承认的犯罪率很低,城市中自然不会有高发区。我们年轻时对此深信不疑,一直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对贫民窟,我有切身体会,因为从1957年迁入上海到1978年这二十一年间,我家都生活在棚户区——国际上一般称之为贫民窟。

我家的住房坐落在两条铁路中间,前门外几米就是铁路,打开后窗也对着铁路。这里原来就是铁路中间的一块空地,几位铁路工人在当局默许下搭了几间棚屋当住房,以后逐渐形成了一片有一二百户人家的里弄。要说居住和生活条件,直到我离开时还没有改善:由于大家见缝插针乱搭建,弄堂最窄的地方只有车技优秀者方能骑自行车通过;几十家合用一个公用自来水龙头;全部用马桶,除了一个四面敞开的小便池,连公共厕所也没有。但我们从来没有贫民窟这个概念,当时的上海或中国也都没有这个概念,只是称为棚户区。两者的差别很明显,棚户只是一种简屋的名称,与住在这屋里的人无关,因为里面住的未必就是贫民。经过一次次运动,典型的富人已经消灭,少量靠积蓄、定息、侨汇过好日子的人大多也深藏不露。到了文革兴起,连这批人的财富也被剥夺了。既然大家一样穷,就谈不上什么贫民了。而且从对私房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绝大多数居民都住公租房,不是想搬就搬的。即使不喜欢棚户区,也不能随心所欲搬迁。1978年我登记结婚,靠着双方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最低标准的证明,以及我的市人大代表、市先进工作者的身份,才分到一间十平方米的新工户,要不棚户还得住下去。

另一方面,当局完全不必担心会产生新的贫民窟。因为从1958年《户籍管理条例》发布开始,不仅农村人口无法迁入城市,就是其他城市的人口要迁入本市,也得经过复杂的对调和批准手续。少数获准迁入城市的人口基本上都是由组织安排或双方对调的,住房即使有困难,也只能通过所在单位或居住的街道解决,不会失去控制,更不可能形成贫民窟。当时说中国已经消灭贫民窟,并非吹牛。在那样的条件下,想有个贫民窟也形成不起来。

当我第一次走进芝加哥市中心那片废弃的街区,开车驶过纽约哥伦比亚大学附近,不禁暗自吃惊——这也算贫民窟?不知比我家住的棚户区好多少倍!当我第一次经过马尼拉的贫民窟,也不禁吃惊——竟有那么大!

不过到改革开放后,大批农村与外地人口涌入城市,尽管其中也有挟巨资来投资经商的富人,往高处走的人才,但多数还是外出谋生的穷人和赤手空拳的青年。那时,绝大多数城市居民还住着公房,即使有富余也不能转租,只有拥有私房的农民和农村能为他们提供出租房,于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应运而生,成为城市外来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发了财的,找到体面职业的,买了房的,结成小康之家的,相对富裕、职业稳定的人一批批离开,更多的穷人、新人一批批迁入,这些地方成了名副其实的贫民区。尽管当局依然讳言贫民窟的存在,而贫民窟的特征在那里应有尽有。

更幸运的人找到了其他同样为本地居民所遗弃的场所。在我故乡一处名闻中外的景点,我发现粉墙月洞门里横着廉价摩托车,住着外来的打工者。原来那些中看不中住的古旧建筑虽能吸引游客,却并非宜居环境,原来的租户纷纷自谋出路,转租给外来者。此后在其他风景名胜以至文化遗产地,我也见过住在那里的客民。

更不幸的人连这些机会也没有,出于生存的需要只能各显神通——有的住在高架道路、立交桥下或桥洞中,有的住在废弃的管道中,有的住在地下管道或洞穴中,而找到烂尾楼或废弃房屋的成了其中的幸运者。

一次次清理和拆除,一次次驱逐和严防,这类新居住地却如雨后春笋和烧不尽的野火,看来是消灭不了的。这就使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事实:中国的城市同样消灭不了贫民窟,尽管可以称之为城乡结合部或其他什么名称。

现在各地都在大建公租房、廉租房,但大多数新迁入的外来人口是住不起的。如果再降低租金或免费提供,一方面政府负担不了,另一方面只会吸引更多的人迁入,最终供不应求,所以同样容纳不了新移民。城市也在设置必要的“门槛”,但“门槛”设低了等于不设,设高了或许能挡住合法移民,却堵不住宁可不享受合法待遇的迁入者,例如愿意住贫民窟甚至流落街头的人。

既然如此,中国的城市必须坦然面对贫民窟,首先改善那里的条件,让那些居民也能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利和社会保障。


2012年6月9日




中国的城市在哪里?


十年前,在八届五次全国人大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后不久,一家通讯社向全世界发布了一条消息:重庆市超过上海市,成为中国人口最多的城市。接着有人补充,新设的重庆市有三千多万人口,不仅超过上海市,而且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城市。然而稍具地理知识的人不禁为之愕然,因为新设置的重庆市面积达八万多平方千米,辖境包括大巴山、巫山、武陵山、大娄山,大多数地方是山区农村,哪里是什么城市!甚至连该市一位主管官员也说:“什么直辖市,直辖农村!”显然,发布这条消息的记者和编辑都没有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中国,直辖市是一个省级行政区,只是在它的名称中有“市”这个字,却并不是一座城市。重庆直辖市范围内的三千多万人口中,大部分生活在城市之外。被用来与重庆市相比的上海直辖市也是一个省级行政区,尽管上海市的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城市内,但还有一部分生活在农村,所以作为城市的上海也并不拥有上海直辖市的全部人口。

二十年前,安徽省的徽州地区改设为黄山市。本来黄山是中国一座名山的名称,至此兼了一个行政区的名称,而这个政区又选择了“市”字,这自然使不明就里的人产生了一座城市的联想,而黄山市和黄山难免不被混淆,何况在黄山市下还设有黄山区和黄山风景区!本来,徽州专员公署驻地在屯溪,现在的市政府也是驻于屯溪,历史上屯溪还设过市,现在则设有屯溪区,当地民众称之为老屯溪。这可苦了不知道那么多的外地旅客,明明想到市府所在地的“黄山”,出租车司机却送到了黄山风景区的黄山;而兴冲冲在“黄山”下火车的游客,想到真正的黄山还得另外换汽车。整个黄山市面积9807平方千米,人口只有一百五十多万,其中市府所在的屯溪区只有十多万人,所以在黄山市的大部分地方,是不会有城市的感觉的。

几年前我应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十大魅力城市”的评委,在观看各参选“城市”的录像片时发现,原来这些“城市”一部分是县级市,大部分则是由“地改市”而产生的行政区划的“市”,而不是一座城市。所以我看到的景观,根本不在同一城市。如我的出生地浙江省湖州市,在展示片中不仅有湖州城里的街景,还有南浔镇的小莲庄、长兴县的竹林等,而这些景点离湖州城都有数十上百里,只是因为都在同一个行政区“湖州市”。即使是县级市,也包括县城外的整个政区。显然,所谓“魅力城市”,实际上是“魅力市级行政区”。幸而这项评选只限于省以下,否则还得加上中央直辖市和省会所在的“市”。

看来,在当今的中国,多数人已经将城市与带“市”的行政区完全混淆了,而这多数人中包括政府官员、主流媒体的记者和编辑、不少专家学者,甚至包括主管各类“市”的官员。在中国,一位“市级”领导——书记或市长,最低的级别是正处级(副市长还得降至副处级),最高的级别则是正省部级,甚至是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因为同时存在着县级、地级和省级三类市。

先师谭其骧先生一辈子研究历史地理,对历代行政区划的变迁了如指掌。他曾多次感叹:“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的通名那么多,为什么用来用去都是‘市’?”他举日本为例,东京称都,大阪和京都称府,北海道称道,其他都称县。而“市”只用于真正的城市,无论其大小,而都、府、道、县下都可以设市,名称却不会混淆。他曾建议,将直辖市的名称改掉,如北京可称都,上海和天津(那时还没有设重庆市)可称道,而北京、上海、天津所辖的城市部分才可称市。可惜他的建议至今未被重视。

不过,即使他的建议被采纳,还是无法解决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在这些大大小小的“市”的内部,究竟哪里是真正的城市?

到2006年底,中国大陆共有二百八十三个“地级市”,而不称市的地方只有十七个地区、三十个自治州和三个盟,主要集中在新疆、西藏、青海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数省已经全省皆“市”,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也已全区皆“市”了。要是“市”等于城市的话,那么这些省到2006年底已经百分之百城市化了。可是,有些统计数字却只能使人啼笑皆非:西藏拉萨市面积31662平方千米,只有四十多万人口。其中城关区的人口虽不足二十万,但面积也有523平方千米,显然也不全是城市。但拉萨还算不上全国面积最大的‘市’,青海的格尔木市只是县级,人口只有十万余,面积却大至123460平方千米,比有些省还大,而其中真正的城市占百分之几呢?

一般认为,中国目前的城市化率在40%左右,不久前的一项统计数字称,上海是中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政区,已超过80%。但城市化的标准是什么?是指实际长期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百分比,还是指城市或城镇户口占当地总人口的百分比?如果是前者,那就首先得划定城市或城镇的范围,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原有城区的扩张和新城区的出现,已经很难与现行行政区划相一致。一些被称为“城中村”“城中乡”的地方,无论从景观和内容看都已与城市无异。而处于城市边缘之外的一些地方,尽管已属不同政区,却已与城市连成一片。如果是后者,同样无法反映实际,因为在城市里生活了一二十年,已经成家立业的人、生儿育女的家庭,可能都还是农村户口,而一辈子保持城市户口的人已经迁入位于乡村中的别墅或“农民房”。

看来要弄清中国的城市在哪里,要弄清一座城市具体的范围有多大,有多少人口,实在并非易事。


2009年5月3日



善待外来的城市建设者


对于一座城市来说,建设者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建设者是指所有为城市的发展、运行和维护做出贡献的人。也就是说,除了还不具备工作能力,已经退休,或少数社会救助的对象外,城市的居民和外来的劳动者(含管理者)都是建设者。

狭义的建设者则是指从事城市基本设施建设的人员,他们中间既有本地居民,也有外来劳动者。特别是在城市发展或扩大阶段,外来劳动者往往占很大的比例,甚至是以外来劳动者为主。这是由于当一座城市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时,原来的建设者远远不足,必须要靠大量外来劳动者补充。有的建设项目有特殊要求,或者具有阶段性,本地没有必要经常配备那么多建设者,或者专门培训一批特殊人才,引入外来劳动者既经济又合理。还有一些本地人不愿干的重、苦、累、脏类的工作,也只能招募外来劳动者。

对本地的建设者,尽管也存在不严格执行《劳动法》或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但基本还是与所在城市本身的发展相适应的。而外来的建设者却大多被排除在城市生活之外,甚至连基本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都享受不到,更不用说分享当地改革开放的成果了。

一个最大的障碍,就是1958年开始实施的《户籍管理条例》。本来,外来的劳动者在进入城市以后,无论是自己来城市求职的,还是在外地被别人招募而来的,都会有一部分人就此在城市定居,转化为本地的建设者和居民。像1845年上海租界设立后,绝大多数建设者都是外来的,其中多数人陆续在租界或附近的华界定居,成为新上海人。1949—1958年,外来劳动者进入上海后,只要有住的地方,无论是租房还是临时寄住,都可以将户口迁入。而一旦从临时工转为正式工,就能参加工会,成为上海工人阶级的一员。但在1958年后,不仅原来是农业户口的人迁不进上海,就是其他城市的人也不能随便迁入上海。而没有户口的人想做临时工也不容易。

改革开放以来,求职的自由度是增大了,但户口的限制至今没有完全取消,所以大批在上海工作了二三十年的外地劳工,到现在还是“农民工”,连他们在上海出生的子女也属“农民工子女”。相当一部分外来白领也无法迁入户口,“新上海人”还只是他们的梦想。没有城市户籍,不仅给外来劳动者在社会保障、安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甚至在婚姻、家庭等方面造成困难,而且使他们在精神上受到歧视,对所在城市缺乏归属感。他们的子女也受到很大影响,例如,在不少城市还进不了普通公办学校,只能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尽管他们有的人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从未回过原籍。


当然,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废除现行《户籍管理条例》,用法律保证公民的迁徙自由,包括户籍迁移的自由。但在这以前政府并非完全无能为力,例如,国民都应享受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本地增加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也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纳税记录作相应的增加。工会应该接纳他们加入,而不问户口在哪里。取消“农民工”这个带歧视性的称呼。其实,年轻的外来劳动者根本没有做过农民,有的就生长在城市。

另一类外地建设者是直接从外地招募来的,或者是由外地的公私企业派遣来的,并非以迁入城市或定居为目的。这是世界上的普遍现象,如当初香港建新机场时,就有不少大陆企业参与,派遣了大批劳务人员过去。海湾国家有大批外来劳工,新兴国家的城市都有外来劳动者。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的高速发展使城市中的这类外来劳动者数量特别多,但他们的处境往往远不如本地建设者,尤其是其中的“农民工”。

他们不仅流动性大,而且经常成为社会保障、福利、安全、劳动保护、文化娱乐甚至法律的盲点。所在城市、企业所属的城市与他们户籍所在地都可以管,却都可以不管,实际上一切由企业主或包工头说了算,甚至依照合同取得报酬、因工伤亡获得治疗或赔偿等基本人权也得不到保障。

对这部分外地建设者应该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如对最低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和福利等标准,必须按所在城市的标准执行,所在城市的政府应该像对待本地企业和劳工一样进行监管和保护,本地的公共服务要向他们开放。

无论对哪一类外来人员,城市的居民要像对待自己的邻里、亲友一样对待他们。我经常对上海人说:不要忘记,你们的祖先或父母当初就是像他们一样来上海的,要是当时的上海人不善待他们,或许就没有你们的今天了。政府、法律只能保证外来建设者的最低标准,而欢迎并帮助他们定居并融入城市,还要靠城市的主人。在某些城市发生的某些犯罪和反社会的行为,就与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有关。即使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城市的未来,也应该善待外来的建设者。


2011年10月7日



高速的另一面


或以为出门乘车总是越快越好,其实未必尽然。

1990年夏天我在欧洲旅行,在安排行程时希望能参观奥地利的维也纳和萨尔茨堡,但排来排去也无法如愿。因为我买的是欧洲火车联票,为了尽可能节约开支,一般都是晚上坐车。但从上一站慕尼黑到萨尔茨堡的距离不长,即使很晚启程,经过萨尔茨堡时也是半夜,而到维也纳却正好天亮。我真希望找到一班慢车,但时刻表上却都是快车。

在国内也有这样的经验,有时乘夜车到达目的地是在凌晨三四点钟——真希望列车能晚点几个小时!

或以为那些都是特殊情况,正常条件下难道不是越快越好吗?其实也未必,因为快不是不要代价的。例如,现在从上海到南京不过二小时余,到杭州只有一个多小时,一旦城铁或高铁通车,就将缩短至三四十分钟,时间能节约一半以上。但车票的价格肯定也会翻一番,

对于并不在乎一两个小时时间的人,对于一两个小时内挣不到这么多钱的人,就未必愿意选择这样的高速列车。而且,高速铁路的效果需要相应设施的配合,如果出发地和目的地到两地车站的时间延长了,高铁节约下来的时间就会被抵消。如上海的高铁站、城铁站将迁至虹

桥,如果旅客去虹桥车站的时间比原来增加半小时,沪杭城铁的时间缩短半小时就毫无意义。即使能节省一二十分钟,旅客也会考虑票价的差异。

对旅游行业来说,高速带来的并非仅仅是福音。旅游业一个重要的财源是住宿,一项重要指标是旅客在一个地方的停留时间,而高速恰恰是不利于这两方面的。在低速时代,上海去南京的游客是必须在南京住宿过夜的,如今可以早出晚归,也就没有时间在南京停留了。上海去杭州的游客多数会住宿,因为即使很早出又很晚归也才能在杭州玩几个小时。只有到八十六千米(铁路距离)外的苏州不必住宿,可以当天从容往返。到了高速时代,无论去南京或杭州,上海的游客都能在享受完夜生活后回家睡觉。江苏、浙江的旅游业近年来面临的

一大难题,就是游客停留的天数越来越少,不少旅馆在黄金周、长假或周末之外住客寥寥。

高铁、城铁一般都要新建车站,由于线路改变等原因,不少新站远离城市中心区,与原来的车站也有相当远的距离。新车站周围固然会随之兴起,但如果原来的车站就此废弃,那一带的衰落也在所难免。

由于车速提高,加上线路改变,更为了节省时间,有些车站不会有高速列车停靠,或者车次大大减少。如果没有替代的交通工具,或者因此而变得交通不便,这些地方的游客必定大幅度减少,甚至从此无人问津。这种变化近年来已经出现,如慢车停驶后,以往只停慢车的小站就此废弃。

为了旅游而乘坐火车,有时非但不希望车速太快,还希望能开得慢些,以便在列车中欣赏沿途的风光,或者仔细观赏某一景点,拍摄某一特殊意义的景观。1990年8月,我曾乘火车由东向西越过乌拉尔山,接近亚欧分界点时,火车行驶得很慢,左侧的车窗都被打开,

窗口伸出各种照相机或摄像机的镜头,我终于见到了那块并不大的“ASIA”界碑,并且成功地拍下了一张清晰的照片。尽管车速已够慢了,但还是听到一片遗憾的叹息声,不少人还是错过了这个宝贵的机会——也许他们这辈子不会再次从此经过。

其实在铁路以外的交通线上,这样的事早已发生。我曾经看到过描述滇缅公路(史迪威公路)险峻的文字,在照片上看到过它翻越高黎贡山形成的无数道曲线,但等我从保山去腾冲时,宽平顺直的新路已经取代了旧路,坐着空调大巴享受舒适旅途时,也失去了观赏这项

人类与自然的奇迹的机会。1987年夏天我从雅安去康定,天不亮就出发了,因为根据交通管制,只有上午才能过二郎山。经过无数次的曲折盘旋,汽车到达泸定时已近中午,从小就唱的“二呀么二郎山,高呀么高万丈”,总算亲身体验了一次。如果现在再去,公路穿隧道而过,不会再有这样的感觉。听说自驾越野车还能走一段旧路,但不久肯定会完全荒废。

想到这些,并不是反对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实际上我一直在盼望京沪高铁通车,盼望遍布全国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网早日建成。但也不希望现有的公路、铁路被完全取代,而是各得其所,让旅客自由选择。有的旧路可以充分利用,物尽其用后再废弃不迟,有的应该继续维护并适当更新,以适应不同旅客、不同目的的需要。有些小站、旧站的确已经有多少经济价值,但作为一个地标、一个景点,一个代表一段历史、一种文化的载体,依然有存在的理由。如果离开了行驶并停靠的汽车、火车,没有熙熙攘攘的旅客游人,它只能是一座毫无生命力的建筑物。几年前在台湾时,曾专门去集集火车站游览,这条三十千米的专用铁路支线早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建造电厂,如今却成了长盛不衰的旅游线路。

但我相信,谁也不希望“被高速”,因为有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后就别无选择。由于目前公路、铁路的垄断性,这种可能完全存在,有的已成为事实。记得北京的机场高速通车后,有一次友人用他的车送我去机场,那天时间很充裕,我建议走原来的公路,聊发怀古幽情。可是被司机告知,自高速路开通后,这条路已禁止客车通行,并且设卡检查。可见能否避免“被高速”,全在当局掌握之中。


2010年1月21日

王小帅们户口进京的麻烦说明什么

今天见《东方早报》报道:有媒体报道了“北京最大的倒卖进京户口案在海淀法院开庭”一事,在已被冻结的九十二份违规获得的北京户口当中,赫然有第六代导演王小帅的名字。果然,王小帅在接受采访时,承认在办案过程中,他的户口被冻结,并且遭到警方问话,“说把我的本科学历弄成了研究生的”,“还有那个说我在北京航润达科贸有限公司服务,当然也是假的,我从来没去那里上过班。”并说因为户口被冻结,他无法办理去香港的长期商务签证,于是他和杜琪峰计划在去年合作的电影也就延期至今。王小帅不住地叹气,说自己通过这次事件深切地体会了一把中国的户籍制度。

据王小帅说他没有花钱,但因为是“沾亲带故”的朋友提出的,并不排除这位朋友代他花了钱,或者将钱转移到了其他买户口的人头上去了,否则就构不成“倒卖进京户口案”了。这件事再一次暴露了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病,其严重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

我一直认为户籍制度不能全盘否定,无论在过去还是将来,户籍登记和管理还是必须的。实际上世界上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对国民及外来人口进行登记和管理,只是方法不同而已。我反对的是户籍制度的异化——将特定的户籍当成了身份,当成划分不同等级人的指标。

像王小帅这样已经具有国际影响的、有成就的年轻导演,又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就因为当初没有留在北京,取得北京户籍,哪怕功成名就,却无法通过正常途径取得北京的户口。我相信,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的首都或大城市会拒绝接纳这样一位已经取得巨大成就又极具发展潜力的杰出人才,但北京却拒绝了。原因很简单,他只有本科学历,而且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所以那位作案者伪造了王小帅的研究生学历和工作单位,当然这个单位必须符合“引进导向”,是什么“科贸”公司。去年,外地在沪就读、具有哲学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就无法取得上海市的户籍,因为哲学不符合“引进导向”。

在这种情况下,王小帅们如果不想一直游离于当地户籍之外(须知实际上会有很多不便,有的会影响终身),就得各显神通了。王小帅“幸而”有这样一位沾亲带故的朋友,自己不必掏钱,其他人大概所费不赀。要是没有钱或权,研究生学历证明和“科贸”公司的任职证明哪里来?假证明又怎么能蒙混过关?有的人只能真的考研究生,不管什么专业,更不管能学到什么,只要能拿到证书就行。如果没有这个能力,就得把钱或人情花到考研、读研上去。还得找到一个列入“引进导向”名单的单位或专业,当然也得动一番脑筋。那样的种种努力,恰恰为倒卖户口、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开了方便之门,腐蚀干部等公务员,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了人口正常的流动和人才的引进。试想,要是没有这样无理刻板的规定,王小帅们有必要花钱或请托吗?倒卖进京户口会有生意吗?从腐败官员(否则哪来户口指标)到犯罪分子的生存链又怎么会形成呢?

北京或其他大城市的居民往往要强调提高户口进入的门槛,否则不仅影响本地居民的生存,还会无法容纳。但不要忘记,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座城市固然需要门槛,但应该是公正的。比如说需要一定的学历、技能、职称、资格或纳税指标,但不能内外有别,更不能差距太大。如果王小帅的确不符合户口进京的标准,那么学历低于本科、纳税额比王小帅少的北京本地人口是否应该迁离北京呢?退一步说,即使有这样的规定,一时又无法改变,难道不能承认王小帅的实际能力和贡献已经达到研究生水准,经一定手续予以核准吗?

据同一报道,同为第六代导演的贾樟柯的户口一直在老家,他认为“也没有什么不方便。出国、去香港什么的,都不会因为户口造成什么麻烦”。所以如果真的到了无论户口在哪里,都没有什么不方便时,王小帅们就不必办北京户口了。但愿这不是贾樟柯个人的幸运!


2009年2月14日

面对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面对异常气候和由此造成的灾害,我们应该怎么办?

有人认为人类应该反省自己的行为,因为这是人类没有善待自然的结果。从总体上说,这没有错,但要具体分析。

的确,人类应该善待自然,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尽可能少改变(实际是程度不同的破坏)或影响环境,尽可能少消耗资源,尽可能减少污染或废弃物。无论全球变暖是否是必然趋势,无论引起全球变暖的原因是什么,无论自然界还有多少未解之谜,这样做总是有利无

害的。而且,无论如何,人类以往的活动加剧了气候的变化,使异常气候更加频繁和严重。

不过,就不同时期或发展阶段的不同人群而言,无论是道义上的或具体的责任,都是有区别的。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变迁的影响是积累起来的,是全球范围相互影响的。例如,发达国家以往产生的温室气体和造成的污染会使今天或明天的环境受害,完全可能波及从未产

生过温室气体和保持着原始环境的不发达地区;人均排放温室气体量并不高的中国,必须承受排放量远比中国人均高的其他国家所产生的影响。“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的后果并不与某一地区、某一人群以往的行为存在直接关系。营养过度、饮食过量的人必须反

省过去的行为,并采取切实措施;而营养不良、难免饥馑的人只需要了解前车之鉴,却不应该就此节食。

何况一味反省并不能感动自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从来就是互动的,要是人类放弃自身的努力,不用说与自然和谐相处,连人类本身都不可能产生。至于因为遭遇这次冰冻雪灾,就认为“后天”就在眼前,或者认为明年或未来肯定会出现更大的灾害,甚至认为人类已面临万劫不复的局面,如果不是愚昧无知,就是别有用心。即使这次出现的最严重的灾情,都没有超过数十年或百年一遇,至少不是史无前例。很多更严重的灾害出现在完全没有工业化、人口更加稀少的古代,难道那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现在还大?资源消耗比现在还多?环境污染比现在还厉害?

其实在反省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继续进行科学研究,探索自然的奥秘,了解自然环境演变的规律。例如,对直接引发这次异常气候的拉尼娜现象,对它形成和演变的规律,人类的了解还相当有限,更无法作出准确的预测和预报。在人类还没有能力消除自然灾害或改变异常气候的情况下,能否作出准确预报,结果就大不相同。

应该承认,从政府主管部门到普通民众,都还缺乏应对异常气候和灾害的经验。即使在现有条件下,这次造成的灾情,并非完全不可避免的。当第一次灾情出现时,很少有人想到,更严重的灾情还在后面,而是心存侥幸,以为已经万事大吉,没有及时启动可以采取的措施。南方地区大多数政府官员、管理人员既缺乏亲身经验,又没有事先制定或演习过应急措施,只能坐待上级的指示或外界的救援。

还应该承认,社会组织能力的薄弱,信息发布不及时、无权威甚至相互矛盾,组织性和公德性的不足,都加剧了灾情,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即使某一大城市或交通枢纽对外的交通全部断绝,如果信息发布及时而准确,指挥得当而果断,民众能充分动员且有效组织,旅客能服从调度又相互照顾,无论如何不应该发生伤亡事故,也不至于出现人流盲目往返移动。


2008年2月14日




日食与“天人感应”


晴朗的天空阳光灿烂,忽然一个阴影开始遮蔽阳光,天空渐渐暗淡,太阳完全没入阴影,天上现出点点星星,大地一片昏暗。毫无准备的人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灾难,有人以为末日来临,惊恐地匍匐在地;有人以为天降处罚,跪地求饶;有人不知所措,号呼奔走;有人举火照明,有人鸣锣击鼓;连鸡犬也不得安宁。没有多久,天色渐明,太阳重现,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人们悲极而喜,纷纷叩谢上苍的庇佑,也有人依然忧心忡忡,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天降奇祸。

这是古人描述的日食发生时的情景。在人类对日食的原理还不了解时,也不可能对日食的发生作出预测预报,出现这样的情况毫不奇怪。尽管日食是一种正常的天象,但每次能观察到日全食的地方不过一百多万平方千米,只占地球面积很少的一部分,并且未必是有人居

住的地方,还受到时间和气候的影响,所以一个人一生中能看到日全食的机会并不多,不可能积累多少直接的经验。即使以往见过,或者听长者说过,一旦日全食真的出现,还免不了会产生恐惧。奇特的日全食更会引起震惊,在中国的史书《竹书纪年》中就记载着这样一项重大事件:“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懿王元年,在郑这个地方,早上天亮了两次。)这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却千真万确,并且已经得到科学的验证。1997年3月9日,在新疆观察到了一次类似的日全食。早上日出前,天已大亮,这时日全食发生了,天空重新变得黑暗,星星闪烁,然后第二次天亮。有了这样的实证,科学家断言,“天再旦”发生在公元前899年4月21日凌晨5时28分,今陕西华县(当时的郑)一带可见到一次日全食,于是当地人产生天亮了两次的错觉。这无疑是当时从未见过的“灾异”,值得载入历史。

古代中国以农立国,农业生产是国家、部族、家族以至个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当人们还不具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时,只能尽力观察自然的变化,包括天象、星象的演变,以便作出解释或判断。相传尧已经设立“掌天地四时”的专职天文官,负责观察天象,由四个人分别驻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通过观测太阳和星宿来推定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四个节气的具体日期,以利农事。《尚书胤征》记载:夏王仲康时(约公元前2050年前后)发生了一次日食,由于天文官羲、和二氏沉湎酒色,疏于观测,居然没有及时作出预报,以至引起全国震恐。

尽管这些传说还没有得到充足的证据,但到春秋时期,史官已对日食作了完整的记录。

在《春秋》所记的二百四十二年间,发生了三十六次日食,每次都有年月日的记载。照理说,日食不会像其他自然灾害那样给人类带来直接的损害,既然有了预报,大可不必再惊慌失措,为什么还会被视为不祥,当作灾害呢?这是因为中国古人一直有一种“天人感应”

的观念,天上的日月星辰都与人事相对,太阳自然是与国君相应。所以太阳中出现黑子,说明国君有错误,应该好好反省。而太阳居然被黑暗所遮蔽,说明国君肯定有更大的罪过,所以上天才要发出警告,或者预示着惩罚的降临。对于春秋期间的日食,《史记天官书》解

释为:“天子微,诸侯力政,五伯(霸)代兴,更为主命。自是之后,众暴寡,大并小。秦、楚、吴、越,夷狄也,为强伯(霸)。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更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焦苦。”《汉书天文志》讲得更加具体:“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三十六次日食居然会对应三十六位国君被杀,而且从此天下大乱。《汉书五行志》已将日食列为灾异,具体记载了西汉二百一十二年间的五十二次日食。

其实天文官和史官心里都明白,并非每次日食都能找到对应的灾害,即使勉强能与某次灾害挂上钩,也不存在严格的时间、地点的关系,那么为什么还要坚持这样的结论呢?一方面当然是敬畏天命,天威不可测,即使不明白也不能不重视。另一方面,包括天文官在内的臣民都明白,国君再昏庸无道,再骄横残暴,对老天爷还是怕的。所以像日食、月食、异常星象、地震这类灾异发生后,正是向国君进谏的好机会。“日变修德,月变省刑,星变结和”(日食后该增加德行,月食后该减少刑罚,异常星象后应该讲究和谐)。国君照例要换上素服,停止娱乐活动,降低膳食标准,临时住在偏房中闭门思过,甚至还要下“罪己诏”,广泛征求臣民的批评建议,采取赦免罪犯、减轻赋税等具体措施以示悔改的诚意。

就这一点而言,日食对中国古代社会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2009年7月19日




灾异与人事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对水旱灾害相当敏感。加上中国东部主要农业区受季风气候影响,大小灾害频繁,成为统治者和民众经常性的威胁。现实的需要使中国古代对天文、气象、物候的记载和研究相当重视,并注意考察人类活动与自然变化的关系,形成了一些独特的观念,其中之一即“天人感应”或“天人合一”。

时下流行的看法都将天人合一解释为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多的是反映了时人的愿望,是对传统观念一种积极的但也是实用主义的解释。尽管原始的天人合一观念的确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却并不是它的主体。所谓天人合一,是指天意决定人事,而天意是通过天象或灾异来显示的。君主是“天子”,由天意确定,也代表天命。所以君主如有失德,或治理不当,或人事有悖于天意,必定会受到天象的警告或灾异的惩罚。正因为如此,从最古老的史书开始,天象和灾异都是不可或缺的记载。“二十四史”中大多有《五行志》《天文志》《灾异志》,但所记内容无不与朝代兴衰、天下治乱、君主贤愚、大臣忠奸相一致。凡国之将兴,天子圣明,大臣贤能,则风调雨顺,紫气东来,吉星高照;反之则灾异频仍,天象错乱。

在这种观念的主导下,一旦出现罕见的天象或异常的气候,如日食、太阳黑子、流星、陨石、星宿异位、地震、山崩、水旱灾害等,皇帝就要换上素色服装,不吃荤腥辛辣,不近女色,迁居偏僻清静的场所,反省自己的过失,征求臣民的意见。有的皇帝还会下“罪己

诏”,公开承认错误,宣布改弦更张的政策。有的虽没有具体措施,却会请求上天千万不要与天下百姓为难,一切罪责由自己担当。为了通达上天,感动诸神,往往还要在正常的祭祀典礼以外,按需要举办各类额外的祭祀或祈祷仪式。

这样做一般不会错,因为皇帝总有失德之处,政府的举措不会十全十美,臣民们平时不敢说的话、不便提的意见也可趁机上达天听。即使是昏君暴君,在上天的警告面前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在专制集权体制下,只有这样的机会才能给最高统治者一点警诫。何况举办这些活动一般花不了多少人力物力,一旦渡过难关,就能博得万民称颂,名垂史册。万一无效,也是天威莫测,天意难违,君臣都已尽了人事。这对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无积极作用,因为人能敬畏天命天意,总会格外小心谨慎。

不过“天人合一”也是一把双刃剑,奸臣小人也能利用天象灾异做手脚。因为对天象的解释在人,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所以大权在握的人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将矛头指向政敌异己,或者趁机按自己的意愿改变政策。正人君子和书呆往往泥古不化,只知援引古代圣君贤臣的先例,只会侈谈修身进德,不屑采取具体措施,或者不知如何应对灾情。极端的做法就是听天由命,毫无作为,以为只要绝对敬畏,专修人事,灾害不除自灭。如唐玄宗时发生严重蝗灾,一部分大臣的意见竟然是不应消灭,只能听任蝗虫自生自灭,才符合天意,皇帝只要深刻自省,定能得到上天的宽恕。幸而唐玄宗听从宰相姚崇的建议,下令灭蝗,才没有造成更大的灾情。

现在面对异常气候和严重灾情,自然又会想到天人合一的观念。我希望在运用和阐述这一观念时能实事求是,尊重历史,采取辩证而积极的态度。


2008年2月5日



旅游点的成本为什么会越来越高


中国一些著名景点的门票价格早已进入世界最高水平,但还是不断要求涨价,理由是成本上涨。有的装模作样开个听证会,出示的主要证据也是成本。

按理说,中国的人力资源成本不可能是世界最贵的,实际上景点大多数工作人员的工资很低。中国的建筑材料、电器、家具、食品、饮料等也是世界上比较便宜的(如果不是最便宜的话)。绝大多数景点的设施既不先进,更不完善,其中免费又高质量的服务极少,很难找到免费饮用水、卫生纸、洗手液,烘手器不是坏了就是没有电。莫名其妙的收费、罚款倒不少,有些景点连自带照相机、站在某一位置拍照也要收费。

那成本高在哪里呢?

首先是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将景点当成摇钱树、小金库,规定每年要上缴多少钱,而且该由政府拨的款也不拨了。本来,旅游资源属于国民,享受旅游资源是国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完全可以并应该将一部分纳税人的钱用于旅游开发和管理,以造福于民众。有的旅游点同时也是文物,政府应该拨发保护经费。旅游点的一些配套设施如道路、桥梁、电信、水电等的建设和维护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该出的钱不出,连上级部门的拨款也挪作他用,景点的成本焉能不高?

有些旅游点是承包给企业或私人的,主管部门只关心自己能收到多少钱,却不管门票卖多少钱,或者简单地根据承包者列出的“成本”审定门票价格,这样的成本又怎会不高?

其次是管理费。虽然景点大多数基层员工的收入并不高,管理层和上层、重要关系户的收入却相当高,甚至高得惊人。超标准的办公室、办公室器具、办公楼、宿舍以至豪宅、别墅,甚至非旅游点工作人员的开销,都能计入管理费。

招待费也是各旅游点一项庞大开支,大概没有一个景点不需要准备大量供馈赠的门票,还有种种免票对象。对重要人物及其家属、随员,还得招待他们玩好、吃好、住好,临走时带足带好。要是该旅游地不幸有土特产(可惜多数景点都有,本身没有,所在地也肯定有),四时八节还得主动“进贡”。旅游点有些豪华建筑和设施根本不向游客开放,本来就是为高官要人建的。为了保证他们的舒适,往往占用大片风景,即使空着也不许游客进入。但这些费用是无法公开的,也难以按实际开支报销,最终不是列入建设费,就是纳入管理费,最终计入成本,转嫁到游客头上。

所以,要使门票不再涨并能逐步下降,必须对旅游点的成本进行严格审计,向公众公布结果。在此基础上,明确哪些钱应该由哪个政府部门出,哪些钱不得列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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